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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年兰州化物所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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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飘零的花瓣
时间:
07-3-20 12:58
标题:
2007年兰州化物所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2007年硕士招生复试办法
来源:研究生处 发布日期:2007/03/19
一、 复试是了解评价考生在初试中难以考察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的重要形式,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我所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所、学科片二级管理。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部组织安排;各学科片由导师组成立复试小组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一人作为秘书,负责面试记录工作,导师组组长担任复试小组组长。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须参加由研究生部组织有关政策、业务纪律方面的培训,并签署保密责任书。在考生复试成绩公布前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复试有关情况。
三、本所纪检部门负责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四、由研究生部按照招生领导小组确定复试的条件提出的复试名单和复试要求,安排复试时间。本所复试差额为125%左右,初试、复试成绩权重比为5∶5。
五、复试方式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种。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六、复试内容
1. 笔试共两门。
第一门为专业外文文献阅读理解,要求了解考生的外文应用能力, 复试小组负责试题的出题和阅卷工作,满分为100分。
第二门为心理及思想素质测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出题,统一安排考场,统一阅卷,满分为100分。
2. 面试(应含业务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内容由复试小组确定,并由复试小组负责评分。业务能力及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各为100分。
3. 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本专业的实验和操作技能,要求了解考生的动手能力。具体内容由复试小组确定,并由复试小组负责评分。满分为100分。
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要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闭卷)。由复试小组确定加试课程及命题和阅卷,研究生部监考。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面试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和评语应由复试小组当场给出,在评分前召开面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定意见。并做好复试过程记录交研究生部,复试过程记录表及评分表由研究生部统一制作。
九、复试时间
一般在四月中旬,每门考试的具体时间将书面通知考生,并事先告知本所纪检部门。
十、其它事项
1.关于考生资格的确认
研究生部对《报考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上的信息进行核查,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参加复试的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不交学历证但须交验《学生证》、成绩单,并保证在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人事档案审查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
2. 关于体检
参加本所复试的考生和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参加本所组织的体检,在体检中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十一、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诉和投诉,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复试结果通知本人后十天之内过期不再受理。受理部门为研究生部,受理电话为0931-4968202。
十二、本复试办法在复试一周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并报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及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兰州化物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3月19日
祝报考兰州化物所的朋友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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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飘零的花瓣 于 2007-3-20 01:00 PM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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