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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0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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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sandylie
时间:
07-7-5 13:18
标题:
2007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2007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发表人:研招办]
一、新生凭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来校报到。其它证明均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二、报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礼堂前厅。
三、报到时间:2007年9月18日8:30-17:00。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我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入学时须交纳以下费用(按人民币计):
(一)计划内定向、非定向新生:
1、住宿费:900元;
2、被褥费:550元(多退少补);
3、军训伙食费:300元;
4、警服置装费:1000元(多退少补)。
(二)计划外自筹经费、计划外委托培养新生:
1、培养费、基建费、设备费:10000元(法律硕士专业第一年20000元,以后每年10000元);
2、住宿费:900元;
3、被褥费:550元(多退少补);
4、军训伙食费:300元;
5、警服置装费:2000元(多退少补)。
以上费用均由校计划财务处统一代收。新生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五、考生须在9月12日前将上述费用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开户行:建设银行北京市金安支行
账号:1100 1029 2000 5300 2876
用途:学费
注意事项:汇款单上须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
六、除计划内定向、计划外委托培养新生外,其他新生均须将户口迁移至公安大学。户口迁移证须自带,报到时统一交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自报血型和身高,并交1寸黑白照片1张。
新生请按以下要求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中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内容必须一致;
2、原户口所在地地址应详细标明所在省、市、县,否则不予受理;
3、在当地补办身份证的新生交照片后未发证的,须标明“身份证未发”,并注明身份证号码。
七、新生是中共党员的,须自带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报到时将统一收取。党组织关系应转至“公安部机关党委”。新生是共青团员的,须携带团员证。
八、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在职人员,应将工资关系、调价补贴、副食补贴转至我校;住房公基金由原单位封存,毕业后回原单位调取;各类保险由考生和原单位协商处理,我校不予接收。公安系统在职人员还须将被装卡等材料转到我校(为公安系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可不将被装卡转至我校,但须开具着装证明)。
九、9月18日报到当天即前往军训基地军训,请考生仅携带必备行李。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联系电话:(010)83903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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