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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应试技巧(网络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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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utulrj2000 发表于 06-5-7 14:57: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民事诉讼法应试技巧:
(一)关于民事诉讼法学考试及各高校试题特点的概要分析
民事诉讼法学在法学考研中应算得上是一门非常重要的学科,几乎在各高校研究生法学招生考试中都占有一席之地。对于法学考生来说掌握民事诉讼法这门学科对研究生考试是非常重要的。
从各高校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民事诉讼法专业考试和综合考试的出题方式来说,无非包括这几种: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个别院校也出一些填空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从这些出题方式来说,总体上是以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为主要的内容。如名词解释和简答题,基本上都是教材上现成的东西,即使是论述题有许多也能在教材上找到现成的答案,当然,对这些题目的回答不能仅仅局限于教材,还需扩展一下知识面,才会得到更令人满意的答案。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内容较多,要求考生能够全面地掌握,但在做到全面的同时,应该注意重点内容。
在本书民事诉讼法学中,前面对于重点内容已有所分析,但限于本书的篇幅,对于教材上还有不少重点没有照搬到本书中,考生应该引起充分的注意。本书所列的重点只是个别的,其目的是为了帮助考生理解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些重点内容,扩展思路,对于那些准备报考考研试题理论性更强的学校更有帮助些,例如:本书中关于当事人制度中的重点内容只讲了当事人的界定,第三人中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美国的集团诉讼。但是对于考生来说,这是绝对不够的。当事人制度是民诉考研中的重中之重,各个学校都对此非常重视。在当事人制度中,当事人的概念,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承担,第三人制度,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的含义,特征及区别,共同诉讼人中的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含义、特征、区别,诉讼代表人的含义、特征、分类等等,以及在整个当事人制度中各当事人之间的相互区别都显得特别重要。这就要求各考生全面理解当事人制度,不但要求把教材上内容吃透,而且还需扩展一下知识,了解一点当前学术界对此问题的争论。只有这样全面把握,才可能做到游刃有余。
总体来说,民事诉讼法学中除了要注意一些重点问题,还应对当前的热点问题有所把握,因为这也是各高校出论述题的一个重点。民事诉讼法学中的热点问题主要有:
1.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如程序正义或公正这是一个被当前学者们非常关注的问题,其理论性非常强,包含的内容也相当多。
2.审判方式改革。这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受到众多的批评,要求逐步向当事主义的诉讼模式方向改革。这部分内容涉及到改革应遵循的原则,庭审前准备程序的改革,庭审中的改革,调解制度的改革等许多方面。
3.当事人制度中的第三人制度,特别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当前又有许多人对代表人诉讼表示关注。
4.证据制度。由于证据立法已提上日程,证据制度也变得火热。特别是关于举证责任及其分配,对我国现阶段举证责任的批评,对人民法院查证的批评及完善证人作证等方面。
5.再审程序。对再审程序中法院和检察院提起再审的批评,是存是废有很大的争议,而且对申请人申请再审也要求完善。
6.执行程序。由于正进行执行立法,所以变得较为重要。如执行异议等等。
上面所列并未包括所有热点,还有不少的小热点问题,希望考生平时多留意。
对于每一个要考民事诉讼法学的考生来说,重点和热点问题是必须把握的,但是对于报考不同的学校的考生,各自应侧重的地方又是不一样的。下面仅就个别学校来分析。
对中国政法大学历年的考试试题分析,可以看出:该校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考试题型比较固定。基本上包括三个题型: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简答题出题范围基本上都是书本上的内容,限于对基本知识的理解,属于记忆的内容,但有的在课本上的论述也并非详细,需要考生靠平时去综合总结。如2000年的“简述财产保全的范围”。论述题的内容也基本能到教材上找到原型而且有不少是热点问题,如2000年的“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1999年的“论反诉”,这些内容在教材上都阐述得较为详细,但是如果公以教材上的内容为依据是很难获得高分的,还应提出一新的见解,当然要求能够说得有理有据。案例分析题大多数涉及管辖制度和当事人制度,内容及程序问题,这部分重在运用,要求考生首先应理解这些内容,还要记住一些东西。总体来说,中国政法大学的考题注重对基础知识的考查,而且考查内容全面,各个方面的内容都涉及一些。所以要求这些考生能够全面掌握教材。和中国政法大学出题相似的有西北政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学校。
北京大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试题与中国政法大学的试题有所不同。相比较而言,北京大学的考研试题题型单一,基本都是简答题或论述题,就考试的内容来说更侧重于对考生得力论知识考查。而且这些题基本都是当前理论界比较关注的问题,有不少问题在理论界有着很大的争议,所以对这些问题的回答,要求考生具有很强的民事诉讼法理论功底,只有对民事诉讼法各理论及现行动态的全面掌握,才能得到圆满的答案。如果考生仅限于教材上的东西,很难在民事诉讼法学这门课中拿到高分的。
中国人民大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历年的考题主要有两种题型,简答和论述题。从考题的内容来看,似乎是介入中国政法大学和北京大学试题的内容之间。简答题与中国政法大学的简答题相似,其考核的范围基本上是教材上的内容,要求考生全面系统掌握教材上的知识。论述题则与北京大学的试题更接近,但其理论性比起北京大学稍弱。有许多问题都是热点问题。
武汉大学关于民事诉讼法学的考题涉及的面比较广,既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又考查学生的理论知识,相对而言,更注重对学生理论知识的考查。涉及的面比较广。其简答题有的是教材上现成的,有的则超出了教材的范围,出现了不少新名词,如果考生对这些东西从未见过,则很难正确的作答,这要求考生扩展知识面,加深理论修养,特别是论述题,基本上都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大问题,这更需要考生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
(二)民事诉讼法学的复习应注意的事项
1.注重基础知识的复习。在民事诉讼法学的考试中,不论对哪个学校的考试来说,基础知识都很重要,只有全面地掌握好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知识,考试才有信心,考起来才会得心应手,也就不会在考试中因为偏向某一方面而对那些自己没有注意到的题目而一筹莫展。
2.抓住民事诉讼法学中的重点、热点问题重点突破。光是全面掌握并不能很好地应付考试,许多重点、热点问题在教材讲的并非是非常详细,有的也不尽合理,它们或者只是传统观点,或者只是一种代表观点,这就需要考生对这些问题,能够进一步思考,通过阅读有关材料加深对这些重点、热点问题的理解。
3.结合所报考学校历年考题来复习。正如前面所分析的一样,每个学校考试的侧重点都不一样。所以考生应对所报考的学校的历年的试题要认真研究,从中找出一些规律,使自己的复习不至于过于盲目。例如对于中国政法大学的历年考试试题分析我们至少会发现一些特点:出题的题型较为固定,内容覆盖面广但以基础知识为主,如基本概念,各概念的基本特征、特点,成立的条件等等,这些东西都非常重要。考生如果对报考学校的试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复习才会觉得更轻松,更有效率。
4.认真读懂法律条文。虽然考研试题是以理论考试为重点,但是如果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条文都不熟悉的话对考试也不利。对于法律条文的考查比较明显的就是案例分析和有些简答题。考得较深入地全日制对我国有关法律条文理解或者对现行法律存在缺陷,要求运用有关民事诉理论去批判,改善它,这就需要考生能够读懂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并对之有所思考。
5.适当地扩展一下知识范围。这一点对报考某些学校来说或许不是重点,但是对于那些报考要求理论性较强的学校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像武汉大学历年的考题,其范围是非常广泛的,有部分内容会让考生很迷茫,根本无从下手去做,因为这部分内容都是一些比较新颖的东西,在教材上找不到,这就需要考生能够关注一些问题,绝不能做井底之蛙。
6.加强练习。做练习也是必要的、这样可以适应考试。这里练习基本上都是指各高校历年的考题,考生应将这些试题都写一遍,在通过做的过程中寻找规律,掌握做题的技巧。这样,在考研中就不会因为要思考如何做答而费尽心思。当然,首先要求考生做练习题是正确的,最好是在做完了之后,同学之间能够相互之间讨论,发现不足,也可以去请教老师。尽量使答题更完整些。
沙发
xiaoxiangzhu 发表于 07-7-1 16:10:42 | 只看该作者
hao  henjingpi
板凳
柳云枫 发表于 07-7-3 08:10:4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很好,很有帮助
地板
fhlx 发表于 07-7-17 22:03:38 | 只看该作者
[s:4]
5#
lwxyz007 发表于 07-7-18 10:34:48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的资料
6#
YYZHHFL 发表于 07-7-18 23:46:1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好的资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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