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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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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湖南大学颁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进行具体实施,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认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对复试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公平公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耀南

成  员:黄守道  刘小燕   李树涛   罗 安   黎福海   汪  沨   滕召胜   赵  军   帅智康  张小刚   刘宏立  孟志强

2、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刘喜东

成   员:彭楚武  肖  靖   肖昌炎   欧阳博    康添慧   郭斯羽  黎灿兵   刘光晔   徐学奎(在读研究生)

二、复试要求:满足以下要求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

学术学位硕士总分不低于325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90分;专业学位硕士:总分不低于320分,且单科(总分100分)不低于50分,单科(总分150分)不低于85分。

三、2015年学院招生名额数及本次初试上线情况。

专业

招生名额总数

已招生的推免生人数(占招生名额)

第一志愿统考上线人数(含夏令营合格营员)

统考上线夏令营合格营员数(直接录取,占招生名额)

单列

(不占学院招生名额)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13

6

6

2

0

080800电气工程

100

45

74

8

0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34

11

16

3

0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35

10

36

9

0

合计(科硕)

182

72

132

22

0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15

2

2

0

0

085207 电气工程

55

21

76

3

1(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26

2

28

5

0

085210 控制与工程

26

2

35

0

0

合计(专硕)

122

27

141

8

1

四、复试时间

时间

安排及注意事项

地点

3月13-20日

登陆“湖南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人,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夏令营营员也要缴纳复试费)。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3月12-14日

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确认(包括夏令营合格营员

3月12-15日

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确认和更改。

3月17日

接受本学院内第一批调剂书面申请。交表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院楼213

3月20日

8:30-11:30

考生按要求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收复印件,复印件请装订成册)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资格审查后,考生领取《复试须知》和拟录取调档函,抽签决定所在面试小组和面试顺序。

具体地点见电气院楼213门口公布通知。

3月21日

14:30-16:30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专业课笔试

具体考场见学院网站通知。

3月22日

8:10-8:30

   考生在213领取《面试情况记录表》,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凭身份证到各面试小组报到。9点以后未报到的考生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交第二批调剂志愿申请表(213)。

报到地点见学院大厅通知

3月22日

8:30-12:00

13:30-17:30

专业综合面试: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参加面试(其中第①项为必带材料),所有材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进门面试时交专业面试组秘书。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具体地点当日在电气院大厅公布

3月20-25日

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抽血(空腹,早上7:30-10:00),抽血时请空腹,前一天注意休息,晚上10点以后不进食,可以喝白开水,不要太劳累,不要饮酒。

南校区医院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五、复试形式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总成绩为240分。
1、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闭卷。
2、专业课笔试安排在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网站通知)。
3、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40分,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核项目及分值如下表所示: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1

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

20

2

专业素质和能力

2.1大学阶段基础素质及学习成绩

35

2.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

40

2.3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培养及潜力

30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语言表达能力、礼仪、心理健康及社会实践能力。

15

合计

140

六、复试规则
1、面试小组成员由五人及以上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评分满分为140分,面试专家独立打分,综合评分取平均值。
3、面试按抽签顺序进行,全程录像,请考生不要在考场喧哗。
4、英语听力、口试8分钟左右,全程录像。
5、面试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交学院研究生培养办保存备查。
七、调剂
本院不接收外校和外院调剂。本院各专业之间可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院招生办提交书面申请。
工作程序:
1.院内调剂:
(1)第一批调剂:放弃原报考专业,在调剂专业录取。复试时笔试仍为原报考专业,面试为调剂专业。请在3月17日前提交书面申请,报学院备案。
(2)第二批调剂:面试前学院将征集考生调剂志愿,在原报考专业未录取,其他专业未录满的情况下按照学院复试办法,根据考生志愿进行调剂。
(3)报考学术学位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
(4)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申请调剂到学术学位。
2.考生跨学院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7日前通过研招系统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
八、拟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各录取操作程序都遵循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学术学位硕士(按专业代码)
(1)按总分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学术学位考生;
(2)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一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3)第一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4)第二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考生志愿进行人工调剂。
2、专业学位硕士(按专业代码)
(1)按总分排名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学位考生;
(2)第一志愿录取工作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一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3)第一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总分排名在第二批调剂志愿考生中录取;
(4)第二批调剂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按照考生志愿进行人工调剂;
(5)在专业硕士招生指标未完成的情况下,接收达到学术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但未被录取、并且选择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志愿的考生。
3、专业综合面试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未被第一志愿录取,且在第一批、第二批均未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不予录取。
6、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进入录取程序。
7、参加我院2014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且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不参加本次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录取程序,但必须31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再次与我院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发送信息包括:姓名,本科毕业学校,报考专业及代码,联系电话),并务必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否则按放弃处理,不予录取。
8、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收1人,计划单列。
9、若总分相同且生源相同则按初试总分排序,若初试总分仍相同,则按初试数学成绩+英语成绩+专业课成绩的分数排序。
10、学院公布拟录取名单后,如果出现考生放弃录取资格的情况学院将在该专业候补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以及考生意愿进行补录,补录名单在网站公示。
11、未按时在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12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再允许变更专业。
13、调档: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不调档,须向学校研招办提供定向委培协议,非定向培养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
、公示和监督
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公开学院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学院将在复试考生中选取考生观察员,监督复试全过程。
十、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
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十一、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奖助学金的标准见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十二、其他事项
(一)体检: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二)调档函:考生在参加复试后领取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校。
(三)通信地址确认:我校通知书将通过EMS邮寄发放,4月15日—30日,拟录取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通知书能准确投递。
(四)录取通知书:5月中下旬,录取数据待教育部审核通过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校有关通知请在以下网址查看,本通知与学校精神相冲突的地方,参照学校精神执行:
http://yz.hnu.cn/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sectionid=20&catid=91&id=3027&Itemid=2
(六)联络方式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地  址: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213室(院研究生人才培养办)
电  话:0731-88822252   
邮  箱:350996392@qq.com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88822340康老师

                                 

                                 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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