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简称北约组织。西方国家根据《北大西洋公约》建立的以美国为首的军事联盟。《北大西洋公约》由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意大利、葡萄牙、丹麦、挪威和冰岛于1949年4月4日在华盛顿缔结,同年8月24日生效。希腊、土耳其于1952年2月18日,联邦德国于1955年5月9日,西班牙于1982年5月30日先后正式加入公约和北约组织。《北大西洋公约》规定,缔约国实行“集体防御”,任何缔约国同他国发生战争时,应给予“援助”,包括使用武力。北约组织所涉及的地理范围包括北美、欧洲成员国和土耳其本土及地中海、北回归线以北大西洋内各成员国之岛屿。面积2273万平方公里。总兵力500余万人。
北约组织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德、意战败,英、法衰落,美国崛起,以及苏联对外影响扩大和欧洲革命群众运动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产生的。英、法于1947年3月14日签订了《敦刻尔克条约》,次年3月17日与荷、比、卢三国缔结了《布鲁塞尔条约》。随后,在美、加与布鲁塞尔条约缔约国谈判的基础上,邀请意、葡、丹、挪、冰等国缔结《北大西洋公约》并据此成立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4年10月23日,美、加、英、法、荷、比、卢、挪、丹、冰、意、葡、希、土、联邦德国15国以双边和多边形式签订了巴黎协定,使西欧国家,特别是法国减少了对联邦德国的疑惧,为联邦德国加入北约组织排除了障碍。从联邦德国正式加入北约组织起,西欧国家即依靠美国积极建立针对苏联的集体防务。美国则把北约组织作为加强自身的实力地位、控制西欧、与苏联争夺世界霸权的主要工具。
北约组织总部设在布鲁塞尔,其主要机构有:①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为北约组织最高决策机构,前者负责审议北约组织有关的重大军、政事务,所作决议需全体一致通过;后者负责制定统一的军事计划。②常设理事会,为部长理事会和防务计划委员会休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③国际秘书部,负责各级会议的准备、组织和联络工作,设秘书长一人。④军事委员会,为北约组织最高军事机关,负责拟订军事政策、战略方针和向各战区司令部发布指示,下辖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大西洋盟军最高司令部、海峡盟军司令部和美、加地区(联合防空)计划小组。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下设北欧、中欧、南欧三个盟军司令部,各辖有成员国提供的一体化部队。美国总统J.卡特(右1)在北约首脑会议上讲话(1978) 北约组织成立以来的主要活动有:①组建联盟(1949~1955)。完善各级组织机构,统一军事指挥体系,建立一体化部队,制定依靠核武器优势的“大规模报复”战略,并在朝鲜战争期间提出组建100个师和1万架飞机的建军目标。西欧盟国根据杜鲁门主义和马歇尔计划从美国得到大量经济军事援助。②扩充军备(1955~1967)。主要是美国开始在欧洲部署战区核武器,联邦德国扩建武装力量,三军总兵力从1956年的 7万人增至1966年的45万余人(法国于1966年 3月宣布退出北约军事一体化组织)。③推行以“实力加谈判”的政策(1967年至今)。从1967年12月起正式决定以“灵活反应”战略代替“大规模报复”战略,1978年通过重点加强常规力量的15年(1979~1994)长期防务计划,每年举行以苏军为假想敌的大规模联合军事演习。与此同时,有关成员国参加了欧洲安全与合作会议及其以后的续会、中欧裁军谈判和关于欧洲“战区核力量”谈判等。
143朝鲜战争 1950-1953
Korean War
1950年6月25日至1953年7月27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反对美国侵略的祖国解放战争。
战前的形势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美国与苏联商定以北纬38度线为两国分别接受日本投降的临时军事分界线。1948年8月15日,美国扶植李承晚集团在朝鲜三八线以南成立“大韩民国”。9月9日,以金日成为首相的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北部成立。朝鲜形成南北分裂的局面。李承晚集团不断叫嚣“北进”,在“三八”线上进行武装挑衅。美国统治集团在中国1949年人民民主革命胜利后,加紧制订全面扩军备战、“积极遏制”共产主义的总战略,鼓吹建立针对中、苏的包围圈,策划在朝鲜挑起局部战争。1950年 1月与李承晚集团签订《美韩联防互助协定》。2月,驻日美军最高司令官D.麦克阿瑟与李承晚在东京秘密会谈。6月19日,美国国务院顾问J.F.杜勒斯到南朝鲜鼓动战争。从而造成战争一触即发的紧张局势。
战争的爆发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当天,美国操纵联合国安全理事会(1950年 1月10日苏联驻联合国代表因安理会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资格而退席,不再出席安理会会议。同年8月1日苏联代表重返安理会),通过决议,诬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破坏和平。27日正午,美国总统H.S.杜鲁门宣布:他已命令美军直接介入朝鲜战争,并派遣第七舰队侵占台湾海峡,加强在菲律宾的美军,增加对侵越法军和越南保大集团的军援。下午,美国操纵安理会对其侵朝行动予以追认。7月7日,美国纠集15个国家的军队组成“联合国军”,任命麦克阿瑟为总司令。朝鲜内战迅速变为美国的侵朝战争。 战争开始阶段,朝鲜人民军迅速向南推进。到 8月上旬,解放了朝鲜南部90%以上的土地和人口,把美李军驱至釜山一隅。朝鲜人民的正义斗争,得到社会主义各国的大力声援。 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毛泽东主席发表讲话,周恩来外长发表声明,严斥美国侵略朝鲜和中国领土台湾。 7月15日苏联部长会议主席И.В.斯大林在致印度总理J.尼赫鲁复电中,表示赞同由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内的五大国代表参加的安理会来和平处理朝鲜问题,并指出安理会应听取朝鲜人民代表陈述意见。
战争的扩大 1950年9月15日,美国调集陆军4万余人,300多艘军舰,500多架飞机,从朝鲜中部仁川登陆,扩大了侵略战争。27日,杜鲁门授权麦克阿瑟向三八线以北进犯。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周恩来宣布:“中国人民决不能容忍外国的侵略,也不能听任帝国主义者对自己的邻人肆行侵略而置之不理。”美国不顾朝、中方面多次警告,10月4日越过三八线,21日侵占平壤,下旬,先头部队逼近鸭绿江边。中国人民在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情况下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0年10月25日以彭德怀为司令员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应邀跨过鸭绿江,协同朝鲜人民军共同打击侵略者。到1951年5月21日,朝、中方面连续发动了 5次大规模战役,把“联合国军”和南朝鲜军从鸭绿江边赶回到三八线附近,共歼敌20余万,迫使美军转入战略防御。
同一时期,朝、中方面在外交斗争上不断取得胜利,美国侵略者日益孤立。1950年1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伍修权在联合国安理会控诉美国武装侵略台湾和朝鲜,要求安理会采取措施,促使美国武装力量撤出台湾,使美国及其他外国军队撤出朝鲜。朝鲜问题由南北朝鲜人民自己去解决。11月30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关于朝鲜局势的声明》,表示要继续扩大战争,并准备使用原子弹,引起英、法、联邦德国等国的普遍恐慌。英国首相C.R.艾德礼宣布立即访美,会谈中双方出现分歧。在第五届联合国大会期间,美国提出了诬蔑中国为“侵略者”的议案;中国则提出召开中、苏、美、英、法、印度、埃及七国会议,谈判和平解决朝鲜问题及美军撤离台湾地区等问题。美国的诽谤案于1951年2月1日通过,但苏、波、捷等国反对美国提案;亚非十二国主张召开七国会议,反对或不支持美国提案;北欧三国以及英、法、荷、加、澳等国也对美国提案附有种种保留。 3月24日,麦克阿瑟发表声明,主张把战争扩大到中国,更引起英、法的不满和国内的混乱。4月11日,杜鲁门撤销麦克阿瑟职务,代之以M.B.李奇微。5月18日,美国操纵联大通过对中朝实行禁运的决议,实际上加深了资本主义各国的经济危机和矛盾。
停战谈判 1951年6月由苏联驻联合国代表提出,经美国和朝中双方协商,于7月10日开始在开城举行停战谈判。美国毫无诚意,一再企图以谈判掩护其军事进攻,以军事进攻迫使朝中在谈判中屈服。朝中方面也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谈判经历了三个阶段。7月10日至8月23日为第一阶段,双方就议程问题达成如下协议:①通过议程;②确定双方军事分界线以建立非军事区;③在朝鲜境内实现停火与休战的具体安排;④关于战俘的安排问题;⑤向双方有关各国政府建议事项。第 5项是根据朝中方面建议增补的,从而使这次谈判兼具军事和政治的两重性质。在讨论第2项议程时,朝中方面提出应以三八线为军事分界线,美方则以“海空优势的补偿”为借口,要求朝、中方面退出1.2万平方公里土地,谈判陷于僵局, 8月23日谈判中断。由于美方在军事上不断失利,只好又回到谈判桌上。1951年10月25日至1952年10月8日在板门店举行第二阶段的谈判。双方就第 2、3、5三项议程,先后达成协议。但是在讨论第4 项议程时,美方坚持“自愿遣返”的主张,企图强迫扣留朝、中战俘,拒绝全部遣返战俘原则,阻挠停战谈判达成协议。10月8日谈判再次中断。10月14日,美军在上甘岭地区发动大规模攻势。11月25日朝、中坚决予以还击,并粉碎了美军攻势,迫使美国不得不再举行谈判。1953年4月26日至7月27日进行第三阶段的谈判。双方就战俘问题达成协议。但李承晚集团劫走朝、中战俘2.7万余名,并扬言要“单独干”。这样,关于如何保证停战协定实施问题双方又进行了商谈。
在谈判期间,美方不断发动军事攻势,进行所谓“绞杀战”,企图切断朝中运输线。无视国际公约,公然使用细菌武器,甚至扬言要使用原子武器,要把战争扩大到中国、越南和马来亚。1953年 5月朝、中军队发动强大的夏季攻势,取得了胜利。美国统治集团不得不在停战协定上签字。1953年7月27日,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彭德怀为一方同联合国军总司令M.W.克拉克为另一方,在《朝鲜停战协定》和《临时补充协定》上签字。 停战协定的主要内容为:①以三八线附近的双方实际接触线为军事分界线,双方各由此线后退 2公里,以建立一非军事区,非经特许,任何军人、平民不得越过军事分界线;②自协议签字后12小时起,双方停止一切敌对行为;停止自朝鲜境外进入增援的军人和一切军事装备、武器弹药;组成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进行监督;③停战协定生效后60天内,各方应将一切坚持遣返的战俘分批直接遣返,将未予直接遣返的其余战俘统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处理;④双方军事司令官向有关各国政府建议,在停战协定生效后 3个月内,召开双方高一级的政治会议,协商从朝鲜撤出一切外国军队及和平解决朝鲜问题。此外,附有《关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战争的结局 美国在3年多的侵朝期间,共投入1/3的陆军、1/5的空军和1/2以上的海军,支出200亿美元的直接战费,消耗7300万吨作战物资,使用了除原子弹以外的一切现代化武器,还拼凑了15个国家的兵力,仍以失败而告终。朝中人民军队共歼敌 109万人,其中包括美军39万人;击落击伤敌机 1.2万多架;击毁和缴获坦克3000多辆,把侵略者赶回到原来发动战争的地区附近。
在朝鲜战争中,朝中人民取得的辉煌胜利,粉碎了美国吞并全朝鲜、扼杀新中国的迷梦,戳穿了美国不可战胜的神话,鼓舞了全世界被压迫人民的斗志,充分体现了崇高的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把每年的6月25日定为“朝鲜祖国解放战争纪念日”和“反美斗争日”,把7月27日定为“朝鲜祖国解放战争胜利日”。 参考书目:
世界知识出版社编:《朝鲜问题文件汇编》(第1、2集),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1954、1959 。
世界知识出版社编:《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2辑),世界知识出版社,北京,1961。柴成文、赵勇田:《抗美援朝纪实》,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北京,1987。
144《旧金山对日和约》 1951
San Francisco 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
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操纵下部分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和约。因和约在美国旧金山签订,通称《旧金山对日和约》。反法西斯国家签字的《联合国家宣言》、《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和其他有关国际协议都规定同盟国家不得与敌国单独媾和,对日和约应先经中、苏、美、英四国外长会议准备,并采取大国一致原则签订全面对日和约。但美国背信弃义,违反盟国的合法利益,违反日本人民的意愿,在朝鲜战争遭到严重挫折时,于1951年 9月4~8日在旧金山召开对日和会,单独对日缔结和约,排除对日战争中蒙受最大牺牲的中国、朝鲜及越南等国参加,缅甸、印度和南斯拉夫虽被邀请,但未出席会议。苏联、波兰和捷克斯洛伐克拒绝在和约上签字。此次对日和约,只有美、英、法等48国签字,是非法的、片面的。和约除前言外,包括和平、领土、安全、政治及经济条款、要求及财产、争议之解决、最后条款等 7章27条。1952年 4月28日生效。主要内容有:日本与各盟国之间的战争状态自条约生效时起即告终止;各盟国承认日本是一个主权国家,日本对领土与领海拥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日本“得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同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同一天美日两国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把日本纳入美国的军事集团,使之成为侵朝战争的基地。 中国政府于1951年 9月18日和1952年5月5日两次发表声明,拒绝承认旧金山对日和约。1972年 9月日本田中角荣首相访问中国,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才结束了中日两国之间的战争状态,实现邦交正常化。
145欧洲防务集团 1952
European Defense Community
西欧国家在美国支持下为加强西欧防务、重新武装联邦德国、推进西欧联合、抗衡苏联建立联合防务力量的一次未成功的努力。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加紧敦促西欧各国增强防务,加速重新武装联邦德国的步伐。1950年9月,美国国务卿D.G.艾奇逊在纽约举行的美、英、法三国外长会议上正式向英、法提出,在北约组织内建立联邦德国师。面对美国迫切要求重新武装联邦德国的压力,法国感到无法抗拒。它认为,要加强西欧防务,充分利用联邦德国的实力确有必要,但对重新武装联邦德国又满怀疑虑。出于这种种考虑,法国总理R.J.普利文于1950年10月24日在法国国民议会发表演说,提出了建立包括联邦德国在内的西欧国家的统一欧洲军的计划。此后,在美国参与下,经过漫长而复杂的谈判,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六国于1952年 5月27日在巴黎正式签订《欧洲防务集团条约》。 法国希望英国参加以平衡联邦德国。英国只表示支持和合作,没有参加。欧洲防务集团条约规定,六国要共同组成一支有统一领导的指挥机构、有共同预算的超国家的欧洲军。这支军队应与北约组织密切合作,在北约组织范围内参加西方的防务。由于法国国民议会多数议员惧怕联邦德国重新武装,担心法国参加欧洲军会丧失独立防务,于1954年 8月30日拒绝予以批准。该条约未能成立,欧洲防务集团夭折。
146澳新美理事会 1952
ANZUS Council, Council of Australia, New Zea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澳大利亚、新西兰和美国结成的具有军事联盟性质的组织。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澳、新两国的一些领导人希望通过与美国缔结某种形式的太平洋公约,以防日本的威胁,增强自己的国际地位。当时美国无暇顾及澳、新的建议。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开始与澳、新等国讨论亚太地区集体防务问题。1951年 9月1日,3国代表在旧金山签署了《澳新美安全条约》,共11条。1952年4月29日生效。条约规定,3国认为在太平洋地区对任何一国的武装进攻都将危及各成员国的和平与安全,3国将按照各国的宪法程序采取行动,应付共同危险。根据该条约第七条,于1952年8月4日成立澳新美理事会。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 3国外长出席,交换对亚太地区政治军事形势和集体防务安排的意见。1963年,根据条约精神,美、澳签订了美在澳建立海军通讯基地的协定,至今共建立了16个有重要军事意义的设施。近年来,理事会成员国之间出现不和。1984年新西兰工党政府拒绝美国核舰艇进入港口。1985年1月和2月,新西兰政府两次拒绝了美舰访新要求。为此,美国取消了原定举行的联合军事演习和理事会1985年年会。
147巴黎协定 1954
Paris Agreement (1954)
1954年10月23日,美、英、法等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成员国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巴黎签订的一系列文件的总称。文件包括关于终止联邦德国占领制度、关于西欧联盟、关于北大西洋公约组织以及法国和联邦德国间的双边协定等。朝鲜战争爆发后,美国加紧推动西欧各国增强军事力量,加快了重新武装联邦德国的步伐。1950年 9月,美国国务卿D.G.艾奇逊在纽约美、英、法三国外长会议上,正式提议在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内建立联邦德国师。法国总理R.J.普利文于1950年10月24日,提出了建立包括联邦德国在内的西欧国家统一欧洲军的计划,借以避免联邦德国重建独立武装。在美国的参与下,经过漫长而复杂的谈判,法国、联邦德国、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和卢森堡6国于1952年5月27日,在巴黎签订了欧洲防务集团条约。但该条约由于法国国民议会拒绝批而告夭折。同年 9月11~16日英国外交大臣R.A.艾登出访比、联邦德国、意、法 4国,提出替代方案:修改《布鲁塞尔条约》,邀请联邦德国、意大利参加,让联邦德国参加北约组织,以此解决联邦德国重新武装问题。经过磋商,1954年9月28日至10月3日,在美、英、法、联邦德国、比、荷、卢、加、意参加的九国伦敦会议上,美、英保证继续驻军欧洲大陆,英国明确承担义务;联邦德国声明愿意接受军备限制与监督,保证不以武力改变欧洲目前的疆界。法国遂接受英国替代方案。10月20~23日, 9国和丹、希、冰、挪、葡、土等国在巴黎举行会议,签署了巴黎协定,规定美、英、法 3国终止对联邦德国占领,而以“防卫自由世界”的名义继续驻军联邦德国;联邦德国恢复主权,作为主权国家参加《布鲁塞尔条约》和《北大西洋公约》,并开始重建军队;删去《布鲁塞尔条约》中有关防止联邦德国侵略政策复活等词句,布鲁塞尔条约组织改称西欧联盟,军事上纳入《北大西洋公约》防务体系。通过公民投票方式把萨尔交由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所任命的专员管理。1955年5月5日和6日,《巴黎协定》全部生效。5月14日,苏、阿、匈、保、民主德国、罗、波、捷 8国缔结华沙条约,与之相抗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