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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议者” (Protest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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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injuan 发表于 08-5-17 10:35: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丁·路德(Manin Luther,1483~1546)出身于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家庭,早年家境贫寒,以后受到正规教育。1507年,路德受神甫职,读了陶勒尔、爱克哈特、胡斯等人的著作,对罗马教会的传统教义产生了疑问。
  1512年起,路德开始形成自己的“因信称义”的神学思想。1515年,教皇利奥十世(Leo X,1513~1521在位)为聚敛财富,以修缮圣彼得大教堂为名发售赎罪券,多明我会修士台彻尔(Johannes Tetzel)为了推销赎罪券,大肆宣扬赎罪券的功效。
台彻尔的这种宣传令马丁·路德等人气愤。在同事们的支持下,马丁·路德于1517年11月1日晨在维登堡教堂大门前贴出题为《关于赎罪券效能的辩论》的95条论纲(《论纲》)。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由此开始。
   1520年8—10月间,路德先后写成了被称为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三大论著:《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论教会的巴比伦之囚》、《论基督徒的自由》。
《致德意志基督贵族公开书》的内容主要是反对罗马教廷的三道护墙。对此,马克思评论说:路德“把僧侣变成了俗人,但又把俗人变成了僧侣”;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却恢复了信仰的权威”。(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
当时,德国的政治舞台上形成了三派势力:保守派支持罗马教廷,反对宗教改革;温和改革派支持路德,主张没收教产,取消教会特权、森严的等级制和繁琐的崇拜仪式,要求建立一个摆脱教皇控制的国家教会,但反对暴力;激进改革派在宗教改革的旗帜下进而要求变革整个社会制度。
  马丁·路德为使德国意志摆脱教廷的掠夺,提出建立不受教廷统辖的、本民族的、独立的国家教会,主张废除教会法和教会法庭。还积极提倡用本民族语言举行崇拜活动。1526年,他编定了“德文弥撒和崇拜仪式”。
  1529年,皇帝查理五世在斯拜耶召开帝国会议解决德国宗教改革问题。会上支持罗马教会的诸侯占多数,重申1521年沃姆斯帝国会议反对异端的禁令,恢复罗马教会的一切特权和产业。为此,支持路德派的诸侯于4月6日联合向会议提出抗议书,被称为“抗议者”(Protestant),“抗义宗”或“抗罗宗”,也称“新教”,而称罗马教会为“旧教”。
  1555年,德皇查理五世承认路德派的合法地位。从此,路德派新教教会才正式享有合法地位。
德国的宗教改革运动,在罗马教廷统治范围内引起了连锁反应。欧洲各国内相继发生了对罗马教廷的宗教改革运动,派生出脱离罗马教廷的新教派,如路德宗、加尔文宗、安立甘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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