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科院研究生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化学所具体情况,特制定以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对拟录取的考生进行的复查性考试,从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科学选拔。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 初试成绩总分不低于330分,外语、政治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90分。
三、复试内容 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期间的工作情况(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环节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复试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1.英语听力和口语主要测试考生听写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的实际水平,包括少量专业英语。 2.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 3.综合素质主要考核考生的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人文素养、沟通和交流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思想政治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体检主要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复试形式 采取差额复试;按照实验室组成复试小组;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五、拟录取资格确定 1.复试成绩由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查、综合素质考核综合评定。 2.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的基础上,按照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六、复试报到须知 1.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查验以下证件:①有效身份证件,②准考证,③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非应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查验学生证。 2.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①本科成绩单(加盖公章,报名时未提交的须复试时带来),②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表(下载见附件1),③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④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⑤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⑥其他有参考价值的材料。 3.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费、体检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4.提供化学所位置图、附近部分招待所信息(查看见附件2)、乘车路线,仅供参考。 报到地点:化学所2#楼306,招生办公室;化学所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北一街2号(位于北四环中关村2号桥北侧),抵达乘车路线:从北京西站乘特6路、320路到中关村下车;从北京站乘808路到中关村下车,或乘地铁到木樨地换乘特6路、320路、717路到中关村下车,或乘地铁到西直门换乘375到兰旗营下车。 七、其他 特别提示:凡达到国家分数线未能参加我所复试以及参加我所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尽早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我所招生办将按照调剂接收单位的来函协助调剂。 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 招生办公室
祝愿报考化学所的朋友如愿~
[ 本帖最后由 飘零的花瓣 于 2007-3-22 08:24 PM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