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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迁移和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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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wuyi1570 发表于 10-6-4 06:39: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户口迁移和党组织关系接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招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6-3      浏览次数:796  

各位考生:

    因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正在进行录取审核,我校2010年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预计将于6月底发放。我校2010年录取通知书继续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出,个别考生如果需要变更邮寄地址,请在6月15日前登陆本网站地址校对系统提交详细准确的通讯地址和有效的联系电话。

    拟录取研究生新生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请注意:
    《户口迁移证》上“户口迁往地址”栏应填写为: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经与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番禺公安分局大学城派出所商定,新生的“户口迁移地址”统一为:广东省广州市华南理工大学。请生源地公安户籍部门的同志按此办理。

    党组织关系转移办法如下:广东省内的党员,直接将党组织关系转到华南理工大学党委组织部;广东省外的党员,由地方党委组织部或与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同等性质的党组织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我校党委组织部将在报到现场为各位新生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因故未能按时办理的新生可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注:2010年9月15日前需办理中共党员转正手续的考生,请将党员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材料保留在原所在党组织,待办理完转正手续后,再由本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并自带材料(需密封)到我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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