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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20%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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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keaaaa 发表于 14-7-24 16:23: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征收20%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误区


核心提示

连日来,各地的国五条细则纷纷落地,市民对于江苏省细则何时落地的态度也不一,而对于如果今后真的实行20%个税政策,不少市民也表示不清楚所谓的 差额 到底如何计算,也担心各类房子的原值到底是哪些?如果细则最终落地,市场又将有哪些改变?

二手房市场

每周交易1-2套,恢复正常

昨天,记者从各房产中介了解到,从上周开始,二手房交易就逐渐进入正常轨道。市区某房产中介公司总经理仲子琪表示, 国五条 刚出来的时候每天的销量可达到平时一周的水平,但从上周开始就逐渐平复了,每周只有1-2套的成交量,已经恢复正常。

记者了解到,在3月份二手房 疯狂销售 期里,一些大中介的销售涨幅不如小中介,二手房市场销售涨幅出现 大不如小 的情况。

相比小型的中介公司,规模较大的中介公司3月份的销售涨幅是不如他们的。 仲子琪表示,其中主要的原因是在于大的中介公司市场交易一直都比较平稳,平时就有一定的交易积累。 但小型的中介因为平时的业务量就不多, 国五条 出来后,单子的爆发量一下子就显现出来。 仲子琪表示,从目前业内了解的情况来看,规模较大的中介与之前相比,成交量的涨幅在3倍左右,但是小中介可能会达到5倍左右,甚至更高。

税务师解释

20%个税没有想象的那么多

现在江苏省 国五条 细则还未发布,如果严格执行个税按差价的20%征收,不少市民表示还真有点 伤不起 。不少市民认为,按差价的20%征收个税的话,就是 (销售价格-房屋原值)*20% 。但昨天记者从扬州弘瑞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顾世汉处了解到,这是一个计算误区,这样算出来的个税,比实际缴纳的要多不少。

因为按差价的20%征收个税已经不是新政,国家之前就出台过具体的征收政策。 顾世汉表示,《》中规定,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 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出售价-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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