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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6考研政治最后冲刺背诵版材料(毛中特-中特建设理论)上 [打印本页]

作者: 云初    时间: 15-12-8 09:42
标题: 2016考研政治最后冲刺背诵版材料(毛中特-中特建设理论)上
2016考研政治最后冲刺背诵版材料(毛中特-中特建设理论)上

  2016考研初试在即,跨考教育政治教研室特别针对最后30天的复习,出品了“2016考研政治最后冲刺背诵材料”系列文章,把众多考点按照模块与专题的形式高度浓缩总结,希望考生能够掌握这些必备考点。
由于毛中特部分考点较多,所以按照模块编写。本文的主题为中特建设理论。
  专题一 中特经济建设理论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和经济体制改革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要点
  第一,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标志,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不等于资本主义。
  第二,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各有优势和长处,社会主义实行市场经济要把两者结合起来。
  第三,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本身不具有制度属性,可以和不同的社会制度结合,但它和不同社会制度结合具有不同的性质。
  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色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体现在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宏观调控三个方面。
  2.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市场起决定性作用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这个问题。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作用。当然,强调市场不是不要政府,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五大第一次明确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的基本根据
  第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必须坚持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区别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根本特征,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经济基础,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
  第二,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够发达,发展还很不平衡,需要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为了促进多层次生产力水平的发展,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不同类型的所有制形式。
  第三,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
  2.正确区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既包括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公有制经济,也包括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非公有制经济。把非公有制经济纳入到基本经济制度之中,是因为它们同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一样,也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而不是因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就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兼有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经济。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要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这两者对立起来。
  3.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
  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要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还要努力寻找能够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公有制经济的性质和实现形式是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公有制经济的性质体现在所有权的归属上,坚持公有制的性质,根本的是坚持国家和集体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同样的所有制可以采取不同的实现形式,而不同的所有制可以采取相同的实现形式。
  4.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独资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等。非公有制经济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要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
  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受到监管。建立适合于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机制,是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改善企业股权结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产业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5.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控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
  收入分配制度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决定的。
  1.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
  社会主义之所以必须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是由社会主义公有制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
  首先,公有制是实行按劳分配的所有制基础。
  其次,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实行按劳分配的物质基础。
  坚持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体现在按劳分配是全社会占主体的分配原则,也体现在它是公有制经济内部的主体分配原则。只要企业仍然是公有制或公有控股企业,按劳分配就仍然是企业内部职工收入的主要形式,职工收入的主要部分仍然来自按劳分配。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以外的多种分配方式,其实质是按对生产要素的占有状况进行分配。
  生产要素归纳起来可以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各种物质生产条件,如土地等自然资源以及各种生产资料;另一类则是人的劳动,包括人们在生产过程中提供的活劳动、技术、信息、管理等。
  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多种不同的分配形式,就其内容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里不包括公有制中的按劳分配。以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主要是个体劳动者和被雇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雇佣劳动者。
  第二,劳动以外的生产要素所有者参与分配。主要包括资本所有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凭借资本所取得的利润;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将自有的货币或资本借给他人经营或存入金融机构所取得的利息;以实物形态资本租借给他人经营或使用而取得的租金等。
  第三,管理和知识产权类的生产要素,如科技发明、创造、信息、专利等参与分配。这类生产要素来自它们的所有者的劳动或劳动成果。
  (四)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
  1.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
  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2.经济新常态将给中国带来的机遇
  第一,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增速虽然放缓,但经济规模决定的实际增量依然可观。
  第二,新常态下的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
  第三,在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最终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第三产业增加值逐年上升,已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第一大产业部门。
  第四,在经济新常态下,政府积极推动职能转变,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和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充分结合,共同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
  3.经济新常态下的应对
  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发展理念变革、模式转型、路径创新的综合性、系统性、战略性转变;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依靠创新驱动发展,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必须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专题二 中特政治建设理论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
  第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依法治国的实质。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1.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国家性质)。我国现阶段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就是要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切实保护人民的利益,维护国家的主权、安全、统一与稳定。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政权组织形式)。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能够保证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
  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在这一制度中,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多党合作是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其核心是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本地方事务的权利。实行这种制度,体现了我国坚持实行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的原则。
  5.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目前,中国已经建立了以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广大人民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对所在基层组织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民主自治,已经成为当代中国最直接、最广泛的民主实践。
  (三)全面依法治国
  1.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全面依法治国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又是基本保障。
  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一方面,要坚持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另一方面,要改善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
  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第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第三,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第四,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第五,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3.全面依法治国的主要任务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为实现这一奋斗目标,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完成以下任务:
  第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第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政府是执法主体,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法律实施的核心。
  第三,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实现司法公正,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第五,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律人才队伍是关键。
  (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第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
  第二,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三,发展基层民主。
  专题三 中特文化建设理论
  (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事关文化改革发展全局的根本问题。必须坚持一手抓文化事业、一手抓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第一,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第二,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人们日常工作生活的基本遵循。
  第三,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突出道德价值的作用。
  第四,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第五,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弘扬红色文化。
  (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就是要着力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更加深入人心,不断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需要培养高度的文化自觉自信。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要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要体现社会主义的制度特色。发展文化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让人民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提升国民素质。发展文化产业,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为推动科学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在满足人民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的基础上,使之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加快文化体制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新的重大战略部署。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三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四是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专题四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理论
  (一)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紧紧围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社会领域制度创新,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社会治理体制,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
  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力求在解决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上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第一,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第二,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第三,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
  第四,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第五,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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