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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精】厦门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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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46: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厦门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课件


按:此课件内容丰富且深刻,建议报考中国近代史的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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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48:09 | 只看该作者
为了让大家了解下 发点里边的内容 自己看了在下载


第七讲、戊戌维新与近代中国

一、中国近代的危机形势与维新运动的历史背景
二、甲午战争前维新思想的酝酿
三、甲午战争后维新思想的宣传
四、维新运动中错综复杂的政治派别
五、百日维新及其失败和历史遗产
六、戊戌维新与近代中国
七、本讲主要参考书目

1895-1898年间日益展开的维新运动以及在1898年6-9月间的“百日维新”或“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历史上一场重大的政治变革运动,是中国近代社会历史演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发生发展乃至失败的结局,并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与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的不断演化以及内外各种矛盾和各种社会危机(特别是民族危机)的不断加深密切相关。维新运动的发展过程本身也隐含着错综复杂的矛盾和斗争。维新变法运动尽管失败了,但却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为后来的社会政治变革留下了重要的历史遗产。这些问题都是值得注意的。
板凳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48:35 | 只看该作者
对西方外交制度的反应与晚清外交的近代化



李恩涵《近代中国外交史事新研》,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
第一章、中国近代外交史研究综述
1、外交与内政息息相关:广义的中国近代外交史研究,应该包括因外力挑战而引发的种种内政举措与变革之研究;狭义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过去常常是以比较单纯的外交事件或人物为研究对象,但其实也往往涉及内政的某些层面,且往往可以作深入的分析,以了解其复杂的深刻的历史真相!
2、中国近代外交史研究之历程:
(1)19世纪中叶以来国人的掌故式的论述(如魏源《海国图志》、梁廷枬《粤氛闻纪》等),谈不上学术化。
(2)19世纪末,以美国人马士(曾在中国海关总税务司服务多年)为代表的西方人士撰著比较学术化的中国近代外交史著作《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
(3)A、民国以来至1949年间,在民族主义氛围下,中国近代外交史的著述主要表现为一系列的列强侵华史、外患史、国难史、外祸史、近代外交史与中外双边关系史著作;B、这时期最重要的史料刊布是故宫博物院1929年起先后影印出版的《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80卷,内容为起自1836年之议禁鸦片、终至1849年之不准英人进入广州之间的一切有关“夷务”的章奏)、《咸丰朝筹办夷务始末》(80卷,道光30年正月,即1850年2月——咸丰11年7月,即1861年8月)、《同治朝筹办夷务始末》(100卷,咸丰11年7月,即1861年8月——同治13年12月,即1875年1月),三书合并称为《三朝筹办夷务始末》。此外还有王彦威、王亮父子编纂的《清季外交史料》(内容为光绪朝、宣统朝洋务始末)。C、蒋廷黻对中国近代外交史研究的贡献:撰述论文;搜集和编辑史料;培养学生,如王信忠撰《中日甲午战争之外交背景》(1937年,清华大学历史系)、邵循正《中法越南关系始末》等均具为蒋训练指导下所撰著。D、王芸生对中日问题的研究《六十年来的中国与日本》(1870年日本遣使来华订约——1931年九一八事变)。E、张忠绂《英日同盟》(1931年英文版,1931年上海新月书局中文版)。
地板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49:51 | 只看该作者
越南问题与中法战争

1883年的中法战争,因中国与越南的宗藩关系而起,一若中日甲午战争之因中国与朝鲜的宗藩关系而发。要了解中法战争,则必须从了解中国与越南的宗藩关系,以及法越关系开始,进而是中法冲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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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50:13 | 只看该作者
中日传统关系及近代之大变
——日本对流球、台湾、朝鲜的图谋

1、中日传统外交关系
中日关系由来已久,公元前108年(元封三年),汉武帝在朝鲜设置浪乐、真番等四郡时,日本还处在原始部落时代,部落林立,北九州土人时与浪乐郡已有接触;至公元前57年,光武帝赐以金印(此印于1784年即日本天明四年在北九州出土),是为中日关系之开端;此后历经三国两晋南北朝,尤其到隋唐时代,中国文化及商品输入日本;两宋以来到元明之际,经济文化的交流进一步发展;明朝以降,两国政治关系趋于式微,日本虽还是中国的朝贡国,不过那时主要是为了通过与中国的贸易增加商业利益,到16世纪中期以后就中断了与中国的官方往来;等到满洲清朝建立之后,也没有建立朝贡或其他的官方关系,但民间的贸易往来却一直不断。总之,早期中国对日本的影响至深至远,日本之有文明,基本上受中国文化长期熏陶所致。—→等到西方人到来,日本人开始明治维新,实施富国强兵之法,励精图治,终于效颦西方列强,实行军国主义侵略政策,开始侵凌朝鲜乃至中国本土,中日传统关系随之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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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50:55 | 只看该作者
列强瓜分中国的狂潮与中国“门户开放”

1、俄国干涉日本与中俄签订密约(即所谓的“中俄秘密结盟”):
中日甲午战争而后,中国所面临的是列强瓜分之祸。其根源在于战争期间,清廷面对日本咄咄逼人的攻势,旁皇无所措,于是欲借列强之力来牵制日本,即急病乱投医,首先与俄国签订密约,试图“联俄拒日”,却开启了列强瓜分中国的开端,中俄密约是为瓜分中国之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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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51:40 | 只看该作者
外国传教士的传教活动与中国民众的反洋教运动

本讲首先简要了解西方基督教的历史源流及其在中国传布的早期情况,然后重点讲述19世纪以来外国传教士在中国的传教活动,及其对近代中国社会和历史所产生的影响,包括中国社会对它的反应和相互间的关系。19世纪以来,随着西方商人、外交官以及军人来到中国谋求利益和特权,西方基督教传教士也来到中国,进行传教等活动,这在许多方面对中国近代社会变迁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一、基督教的派别及其在中国的历史概况:
基督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是宣称信奉耶稣为救世主的各教派的总称,包括旧教(中国称之为“天主教”)、新教(中国称之为“耶稣教”或“基督教”)、正教和其他一些小教派。《圣经》是基督教的经典,包括《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大部分,“旧约”原是犹太教的经典,原文为希伯来文;“新约”原为希腊文,包括福音书、使徒行传、使徒书信和启示录四个部分,原是耶稣的门徒等著述的汇编。基督教的各个教派以及属下的各个分支宗派,其组织结构十分复杂多元,其大致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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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盖棺尸论 发表于 07-11-24 13:52:1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讲、鸦片战争与五口通商变局

一、史学界对于“鸦片战争”的见解
二、明清时代(鸦片战争前)的朝贡体制与海外贸易
三、鸦片战争前中英关系的演变
四、鸦片战争与五口通商变局
五、本讲主要参考文献

推介书目:
梁嘉彬《广东十三行考》(1937年),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王尔敏《五口通商变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朱雍《不愿打开的中国大门:18世纪的外交与中国命运》,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法]阿兰•佩雷菲特《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撞击》(1989),北京:三联书店1993年版。
[美]何伟亚《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1995年),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初版、1997年重印。
黄宇和《两广总督叶名琛》(1976),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版。/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

一、史学界对于“鸦片战争”的见解
1、国内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史学:鸦片战争是西方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的开始,是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开始,也是近代中国人民反帝反封建斗争的开端,是中国近代史的开端;—→通常地将鸦片战争的爆发和中国失败的很大部分原因归结为:(1)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殖民扩张与侵略;(2)清政府的“闭关自守”政策以及盲目自大和对世界大势的无知。

2、西方学者的三种主要见解:
(1)文化战争论,即两种文化和文明的冲突,代表着对国际秩序的两种看法的冲突;具体地说,中英战争表面上是由于禁止鸦片贸易和走私问题而引起的,而实际上应看成是东西方文化冲突的结果;东西方文化的差异或冲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平等”观念上的差异,英国人相信国家之间的平等,而中国人把“中国”置于外国“野蛮人”(“外夷”)之上;二是商业上的不同态度,即传统中国的“重农轻商”思想观念,而英国的重商主义政策;三是司法上的不同态度。
(2)通商战争论:或认为鸦片战争的爆发是由于中国没有对18世纪后期马嘎尔尼及其他人带来的通商和外交机会作出积极的反应和利用,中国如果能够在更早的时候利用那些机会采取步骤走上现代化道路,就能避免鸦片战争的发生和摆脱近代的屈辱地位。或认为鸦片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之一就在于英国的贸易扩展超出了旧的广州贸易体制所限制的范围。
(3)鸦片战争论:鸦片和鸦片贸易问题是中英战争的起因。—→“大米战争”或“糖蜜战争”?

3、从长时段历史的角度来思考和理解鸦片战争及之后中国所遭遇的一系列不幸和灾难:
18世纪后期至19世纪前期清代社会的由盛转衰,与西方资本主义列强的入侵成功是否存在着必然的历史联系?与18世纪乾隆时代的对外关系和对外政策是否具有必然的历史联系?—→一种观点认为:18世纪的清政府(乾隆皇帝)坚持所谓的“限关锁国”对外政策,不愿意开放中国的门户,失去了与当时世界历史潮流相汇合、加强与西方交流、提前实现历史转轨的历史机会。概要地说,18世纪的中国正是“康雍乾盛世”时期,经济繁荣,政治安定,国力强大,国家统一和版图巩固;但望眼世界,可以看到西方国家正在经历产业革命和政治革命,英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突飞猛进,并开始不断向海外开拓市场和扩展殖民地,一个世界体系正逐步形成;可是,当时中国却在日益逼近的世界潮流面前步步退却,实行更加严格的“闭关(限关)锁国”政策,即一口通商的广州外贸垄断体制;尤其是在18世纪末,当英国派遣马嘎尔尼使团出使中国,希望同清政府谈判,以改善两国的贸易,建立两国间正常和经常的外交外贸关系的历史机遇下,乾隆皇帝却仍然坚持强硬的“限关自守”对外政策,自我封闭,虚骄自大,故步自封,陶醉于“天朝上国”的迷梦中,拒绝和外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和贸易关系,堵塞了与外部世界交流的渠道,从而失去了借鉴和学习外部世界的机会,延误了社会的发展,增加了中国近代发展前途上的困难和不幸(包括鸦片战争及之后的一系列灾难和不幸)。

二、明清时代(鸦片战争前)的朝贡体制与海外贸易
1、朝贡体制的思想基础:“五服”或“九服”之制
朝贡体制(或称“封贡体制”)是中国古代独创的一种国际关系体制,至明清时代得以确立乃至完善。这一体制,是按照先秦的“五服”或“九服”制度(《国语•周语》五服;《禹贡•五服》;《逸周书•职方》九服)的构想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以自我为中心,按照远近亲疏关系编成五个同心圆,构成一幅处理对外事务的理想模式,其本质是定名分,定等级,定层次。为了完善这个国际等级体制,历代统治者规定了一系列繁复的礼仪,其要求越来越严格,内容越来越详细。到了清代,所谓贡期、贡道(路线)、贡使、贡品、进表手续、谒见朝仪、赏赐和敕封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以此来显示中央王朝高踞于“四夷”和“群番”之上的尊严。这个制度的特点是“以德化夷”,即不主张用武力来维持中国至高无上的地位,在这个体制里,一切外国都只能是“属国”,与“中国”(即“宗主国”)形成朝贡关系。
《国语•周语》(《国语》内容记载春秋战国时期游说之士的说辞言论,为汇编之书,非出一时一人之手):“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是为五服:甸服—→侯服—→宾服—→要服—→荒服。

《禹贡•五服》(出于战国时代):“五百里甸服:百里赋纳总,二百里纳銍,三百里纳秸、服,四百里纳粟,五百里纳米。五百里侯服:百里采,二百里男邦,三百里诸侯。五百里绥服:三百里揆文教,二百里奋武卫。五百里要服:三百里夷,二百里蔡。五百里荒服:三百里蛮,二百里流。” 是为五服: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

《逸周书•职方》(与《禹贡》同时或稍晚出)分天下为“九服”:“乃辨九服之邦国:方千里曰王圻(畿),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蛮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镇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藩服。”是为九服:侯服—→甸服—→男服—→采服—→卫服—→蛮服—→夷服—→镇服—→藩服。

《中庸》:“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修身则道立,尊贤则不惑,亲亲则诸父兄弟不怨,敬大臣则不眩,体群臣则士之报礼重,子庶民则百姓劝,来百工则财用足,柔远人则四方归之,怀诸侯则天下畏之。”

根据这样的经典原则,明清时代确立完善的朝贡体制,意在维持与周边诸番国之间和平长久、互相有利的关系,康熙接见贡使,选在“九经三事殿”,即有此意。所谓“九经”,即如上举;所谓“三事”,出于《尚书》,是谓“正德、利用、厚生”,即正身之德,利民之用,厚民之生。这样一种处理国际关系的原则,显然有别于近代西方国家向东方的贸易扩张与殖民制度。

2、明清时代的朝贡国及其朝贡活动
(1)宋元以来的海外贸易与东西南北洋:A、宋元时代的东洋与西洋;—→B、明中后期以来的东洋、西洋、“泰西”;—→C、清初以来的东洋、南洋、西洋;—→D、鸦片战争前后的东洋、南洋、西洋、北洋;—→E、1860年代以来的南洋与北洋。
(2)明代的朝贡贸易体制:A、设立市舶提举使司:广州的怀远驿(接纳占城、暹罗等西洋诸国贡使)、泉州的来远驿(接纳流球贡使)、宁波的安远驿(接纳日本贡使)。B、《万历明会典》朝贡国的分类(内陆与外洋):“东南夷”包括朝鲜、日本、流球、安南、真腊、暹罗、占城、爪哇、苏禄国、满剌加、锡兰等62国;“北狄”包括蒙古鞑靼部的8个部落;“东北夷”包括满族女真部的2个部落;“西戎”包括包括陕西以西西域38国在内的58国和吐蕃部14国。
(3)清代的朝贡贸易与朝贡礼仪:A、康熙24年,设立四海关:粤海关(广州)、闽海关(福州)、浙海关(宁波)、江海关(上海)。B、《大清会典》详细规定了贡期、贡道、贡使、表奏、贡物、朝仪、赏例、护送等内容。

梁廷枬《海国四说》,“暹罗国入贡仪注事例”:
贡使人等到省,委员备办牛酒米面筵席等项,俟贮表文、方物后,前赴犒赏。
起货:通事船主先期将压舱货物呈报广州府转报。委员查明其货物数目斤两册,汇同表文、方物,由司详候督抚会疏题报。俟题允日,招商发卖。其应纳货饷,候奉部行,分别免征。
贡使入京,通事将起程日期具报广州府,转报布政司,移会按察司,颁发兵部勘合一道,驿传道路牌一张,并请院宪委护送官三员,随同伴送。将上京贡使人员廪给口粮、夫船数目填注勘合内。经过沿途州县,按日办应。其在省看守货船人等,以奉旨准贡日移明粮道,每名每日支米八合三勺。
贡使入京伴送官:文职应委道府大员,武职应委参副大员。并委丞卒一员随往,长途护送进京外,自省起程,前抵韶州府,例委分巡广州之督粮道护送弹压。自韶州府至南雄州度岭,委该管之南韶连道护送弹压出境。仍各属照例应付。不准丝毫滥应。京旋之日,一体照办。
贡使进京:贡使、通事先将起程日期报府转报,预行取办祭江猪只、吹手、礼生应用。然后起程。
贡使委员自京护送敕书大典回广。船到河下迎请,安奉怀远驿馆。遵奉筵宴一次。等候风汛便日,上船回国。
贡使京回,广州府即谕令各船修葺,俟风帆顺便回国。所买回国货物,除一切违禁物件不许买带外,其应买货物,俱照定例听其买回。应委官一员,监督盘运下船,毋得违禁夹带。并令护送该船出口。俟其扬帆回报。[(清)梁廷枬《海国四说》,“暹罗国入贡仪注事例”,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199-200页。]

梁廷枬《海国四说》,“会验暹罗国贡物仪注”
是日辰刻,南、番二县委河泊所大使赴驿馆护送贡物。同贡使、通事,由西门进城,至巡抚西辕门停放。贡使在头门帐房站立,候两县禀请巡抚开中门。通事、行商护送贡物,先由中门至大堂檐下摆列。通事复出,在头门外候。两县委典史请各官穿缮褂、挂朝珠,至巡抚衙门。通事引贡使打躬迎接。各官会齐,升堂开门。各官正坐,司道各官傍坐,通事带领贡使由东角门报进,至大堂檐下,行一跪三叩首礼。赐坐,赐茶。各官即起坐。验贡毕,将贡物仍先从中门送出西辕门。通事引贡使由西角门出,至头门外站立。候送各官回,将贡物点交,通事、行商、贡使同送回驿馆贮顿。
贡使贡毕回国,在广东省筵宴一次,额支银一十七两五钱。又,贡使船只在省守侯梢目、水手等,每名日给口粮米八合三勺,于奉旨准贡之日起支,贡使回广之日住支。伴送之委员,自省赴京往回,额给盘费银五十两。均于广东存公银内并地丁项下额支米内动支。[(清)梁廷枬《海国四说》,“会验暹罗国贡物仪注”,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00-201页。]

(4)鸦片战争前粤道入贡之欧洲诸国:A、顺治十二年(1655年)始,荷兰国入贡。B、康熙六年(1667年)始,“以西把尼亚”(西班牙)入贡。C、雍正三年(1725)始,意大利(罗马教廷)入贡。D、雍正五年始,博尔都葛尔雅国(葡萄牙)入贡(乾隆18年即1753年葡萄牙国王又遣使入贡)。E、乾隆58年(1793),英吉利国(马嘎尔尼使团)入贡。

三、鸦片战争前中英关系的演变
(一)16世纪以来的国际形势:西方的兴起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形成的开始
1、早期的地理大发现与海外殖民扩张:15世纪末16世纪初西方航海家的探险活动与地理大发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在非洲、美洲和亚洲的扩张。
2、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兴起(政治革命与产业革命)和海外贸易殖民扩张:
A、英国:政治上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君主立宪制的确立(1640-1688);经济上“产业革命”(1769年-19世纪初),寻求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军事上建立起一支强大的海军力量。
B、法国:1789-1794年法国大革命;19世纪初期拿破仑法兰西帝国。
C、美国:1776-1783年独立革命。
3、西方(英国)的国际秩序观:民族国家建设;主权平等观念;资本主义迅速发展的英国急于向外扩张,寻求原料与商品市场,英国先后派遣马嘎尔尼使团和阿美士德使团访问中国,希望同清政府谈判,以改善两国的贸易,建立两国间正常和经常的外交关系。

(二)英中关系的缓慢发展与乾隆皇帝的温和政策(18世纪50年代之前):
1、16世纪下半叶至18世纪30年代乾隆皇帝登基前英中关系发展的四个阶段:
(1)盲目探索阶段:16世纪下半叶,英国探险家和商人数度探险,以期发现通往中国的西北通道和东北通道,虽未成功,但积累了经验;1583年和1596年,英女王伊利莎白两次致信中国而未达; 1599年,伦敦商人组织对抗荷兰的东方贸易协会;1600年成立东印度公司,以垄断东方贸易(主要是对印贸易和对华贸易)。
(2)中英间接贸易阶段:1613年,东印度公司在日本平户设立商馆,企图打开对华贸易,但一无所获;1635年,英国商船“伦敦”号首次抵达中国澳门;1644年和1664年又有东印度公司下属的英国商船抵达澳门,但都空手而归。
(3)清初海禁时期(1655-1685)的英台贸易阶段:1672年,东印度公司在台湾设立商馆,1676年又在福州(一说在厦门)设立商馆;这是英国在中国国土上设立的最早的两个商馆。
(4)开禁以后的四口通商阶段:康熙24年(1685年),康熙皇帝下令设置粤、闽、浙、江四海关,各设海关监督一官,以管制进出口贸易;由于广州的贸易条件优于其他港口,英国东印度公司逐渐放弃其他商馆,将贸易中心集中在广州。

2、中英贸易的逐步加强:1685年以来,英国商船到达广州、厦门、福州、宁波、舟山等地的次数和吨位逐年增加;贸易商品方面,中国输出产品主要是茶叶、丝、棉布和瓷器等,英国输出产品主要是金、银、铅、锡等。—→18世纪乾隆时代(1736-1795),英国对中国的影响不如中国对英国的影响,中国对英国的兴趣不如英国对中国的兴趣,中国对英国的需要不如英国对中国的需要;其时,英国知识界开始对中国予以关注,而中国却对英国一无所知;中国丝绸、瓷器和漆器等物品已经激起了英国人的兴趣,而中国茶叶的输入英国,不仅把中国与英国联系在一起,而且使英国再也不能没有中国了,亦使中国不能摆脱英国了;中英关系在缓慢发展,联系日益密切。

3、贸易机构的完善和管理制度的日益严密:
(1)英国方面:1600年成立东印度公司;1699年(一说1715年),东印度公司在广州正式建立商馆,作为发展对华贸易的基地。

(2)中国方面,不仅建立了海关管理体系,还创立了关税制度和行商制度:
A、海关管理体系:1685年,康熙皇帝下令开放广州黄埔、福建厦门、浙江宁波和江苏云台山,并设置粤、闽、浙、江四海关,各设海关监督一官,以管制进出口贸易。
B、关税制度:建于1684年,对海外贸易一律征收“货税”、“船税”和“附加税”。
C、行商制度:行商是清政府特许的专门经营海外贸易的商人,他们都拥有自己的洋行,最早的洋行出现于开禁的第二年(1686年),后来遍布于江浙闽粤的开放口岸,其中广州十三行最为著名;行商一方面包揽进出口贸易业务,另一方面充当中国政府与外商的中介,即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征收的税款,要由行商承保交纳;外商在广州居住与活动,要由行商负责监督;遇有中外交涉,要由行商办理。行商制度体现了清政府“以官制商,以商制夷”的政策。
—→中英之间商务贸易冲突不可避免,至乾隆元年(1736年),矛盾集中在税务和行动自由这两个焦点问题上;不过刚刚即位的乾隆皇帝对英商表现了宽大和优容的温和态度。

(三)中英冲突与乾隆皇帝强硬的“限关自守”政策的出台(1757年前后):
1、英商对中国的向往与英中贸易的限制及商务冲突:
18世纪前50年不断发展的英中贸易和优厚的贸易利润,使英国商人更加向往中国;但另一方面,广州的贸易体制(包括上述海关管理制度、关税制度、行商制度以及下面所述的保商制度)和行政管理政策使英国商人在中国的行动自由受到很大限制:
(1)英国商人在中国受到日益严格的行政管制:1744年,设立广州海防军民同知,印光任为首任,随即订立了七条管理番舶及澳夷的章程,限制了英国商船及其人员的行动自由。
一、洋船到日,海防衙门拨给引水之人,引入虎门,湾泊黄埔,一经投行,即着行主通事报明;至货齐回船时,亦将某日开行预报,听候盘验出口。如有违禁货物夹带,查明详究。
二、洋船进口,必得内地民人带引水道,最为紧要。……其有私出接引者,照私渡关津例,从重治罪。
三、澳内民夷杂处,致有奸民潜入其教,并违犯禁令之人,隐匿潜藏,宜设法查禁,听海防衙门出示晓谕。凡贸易民人,悉在澳夷墙外空地,搭蓬市卖,毋许私入澳内。并不许携带妻室入澳。……
四、澳门夷目,遇有恩恳上宪之事,每自缮禀,挽熟识商人,赴辕投递,殊为亵越,请饬该夷目,凡有呈禀,应由澳门县丞申报海防衙门,据词通禀。……
五、夷人采买钉铁木石各料,在澳修船,令该夷目将船身丈尺数目、船匠姓名开列,呈报海防野蛮,即唤该船匠估计实需铁斤数目,取具甘结,然后给与牌票印照,并包粤海关衙门给发照票,在省买运回澳,经过沿途地方汛弁验照放行,仍知照在澳县丞查明,如有余剩,交官存贮。……
六、夷人寄寓澳门,凡成造船只房屋,必资内地匠作,恐有不肖奸匠贪利,教诱为非,请令在澳各色匠作,交县丞亲查造册,编甲约束,取具连环保结备案。……
七、前山寨设立海防衙门,派拨弁兵,弹压番商,稽查奸匪。……

(2)造成中英之间分歧和矛盾的保商制度:保商制度始行于1745年,规定外国商船进口之后,须有一名行商作保,外商和船员的一切行为,都要保商负责;外商交纳税款,也要由保商担保;所有进出口货物的价格也由保商确定,然后让各行商分领销售;具有浓厚垄断色彩的保商制度使英商行动大受限制。

2、英国商人的要求:
1753年,英人洪仁辉为英国商人向粤海关监督李永标提出如下要求:一、取消保商制度;二、在卸货时提供更高的效率;三、免去通事和买办向官员进呈礼物的负担;四、维护秩序,以防止外国货物在水上被抢劫;五、制止海关低级官吏的勒索和粗暴态度;六、禁止张贴敌视外国人的告示;七、英国商人可以自由谒见中国高级官员。李永标驳回了这些要求,并威胁说要惩办禀帖的译者。

3、英中冲突事件:1757年“宁波事件”和1760年“洪仁辉事件”
(1)1757年的“宁波事件”与“限关自守”政策的出台
由于保商制度和其他种种限制措施妨碍了英商在广州的贸易扩大和获得优厚利润,他们把目标转向中国北部口岸宁波等;—→1755年5月,英国东印度公司大班Harrison及其汉语翻译洪仁辉(James Flint)等指挥英商船只“荷特奈斯”号从广州出发,前往宁波贸易;结果满意而归(江浙地区的茶叶、丝绸贸易);—→1756年,东印度公司商船及英国散商船只再度前往宁波贸易;贸易虽然获得成功,但临走前得到清朝地方官员的劝告:将来仍往广州贸易,不要再来浙江,如果再来宁波,将加倍增收税款;—→然而英国商人并不愿意就此放弃宁波,1757年7月,洪仁辉等指挥英商船只第三次来到宁波,结果引起英商与浙江地方官之间的交涉和争执,英商做成了一部分生意,而浙海关则按照新税则征税;离开之间,浙江地方官员再次劝告他们以后不要到宁波来贸易,否则税收将增加双倍;—→然而,乾隆皇帝得知英船并不因为增加税收而不来宁波贸易后,便决定用行政手段代替经济手段来阻止英船北上,1757年12月20日,乾隆皇帝颁布谕旨禁止英船进入浙江海口贸易,止许在广州一口贸易,从而开始了“限关自守”的广州单口贸易制度(1757、12、20—1842、8、29)。
(2)1759年的“洪仁辉事件”与“限关自守”政策的完备
根据乾隆皇帝的限关谕旨,两广地方官立刻晓谕外商止许在广州贸易,不许再往浙江;—→为了对抗广州贸易和开辟宁波口岸,英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决定上诉中国政府,控告广东地方当局。此前董事会曾经与广东官员交涉,向两广总督李侍尧递交一份要求改革广州贸易制度的请愿书,结果未能如愿;嗣后决定直接上诉清朝政府;—→1759年6、7月间,洪仁辉受命北上天津申告广东地方官勒索之冤;8、9月间,乾隆皇帝着令两广总督李侍尧调查审讯被告粤海关监督李永标;结果:粤海关监督李永标及其他各色役吏受到不同程度的惩处;废除“规礼名目”,偿还英商欠款,但保商制度仍保留;下令追捕缉拿帮办洪仁辉代写诉状之人(四川人刘亚匾、徽州生员汪圣仪)。这就是“洪仁辉事件”。—→1759年12月,两广总督李侍尧提出《防范外夷规条》,经乾隆皇帝批准,成为清朝政府第一个全面管制外商的正式章程:
一、夷商在省住冬,应请永行禁止。外洋夷船向系五六月收泊,九十月归国,即间有因事住冬,亦在澳门居住。乃近来多有藉称货物未销,潜留省会,难免勾结生事。请嗣后夷船到粤销货后,令其依限回国;即有行欠未清,亦应在澳门居住,将货物交行代售,下年顺搭回国。
二、夷人到粤,宜令寓居行商管束稽查。历来夷商到广,俱系寓歇行商馆内。乃近来嗜利之徒,多将房屋改造华丽,招留夷商,图得厚租,任听汉奸出入教唆引诱,纵令出外闲行,以致私行交易,走漏税饷,无弊不作,请嗣后凡非开洋行之家,概不许寓歇,其买卖货物必令行商经手,方许交易。如有纵夷人出入,以致作奸犯法者,分别究拟,地方官不实力稽查饬禁,一并参处。
三、借领外夷资本及雇请汉人役使,并应查禁。查近年夷商多将所余资本,雇请内地经营之人立约承领,出省贩运,则本地行店亦向伊借领本银生息,互相勾结。请嗣后内地民人倘敢故违,将借领之人从重究拟。
四、外夷雇人传递信息之积弊,宜请永除。夷商购买货物,分遣多人前往浙江等省,不时雇觅“千里马”往来探听货价低昂。即如汪圣仪之案,臣等所发牌单公文尚未递到,该犯先已得信逃避;又如钦天监刘松龄等,两次奏请方守义等愿赴京效力,俱以澳门来信为词,皆由内地民人代为传递信息。请永行禁止。……严谕行商以及“千里马”脚夫人等,嗣后一切事务俱呈地方官,听其酌量查办,如有不遵禁约,仍前雇请往来,即将代为雇觅及递送之人一并严拿究治。
五、夷船进泊处,应请酌拨营员弹压稽查。夷船进口之后,向系收泊黄埔地方,每船夷梢多至百余名或二百名不等,均应防范。向例酌拨广州协标外委带兵搭寮防守,但外委职分卑微,不足以资弹压。请嗣后于臣标候补守备内酌拨一员,督同稽查,其米薪日用,请于粤海关平余项下,每月酌给银八两,并令附近之新塘营酌拨桨船一只,与该处原设左翼镇中军桨船会同稽查,俟洋船出口,即行撤回。
以上诸条,后来发展为:一、禁止在广州过冬;二、外国兵船应停泊外洋,不得进入虎门;三、到广州后均令寓居行商商馆,并受行商约束管理;四、不得私带妇女入商馆,不得携带枪械及其他武器;五、行商不得向外商欠债;六、外船引水、采购,应由澳门同知发给牌照,不准私雇;七、外商具禀事件,应一律由行商转禀;八、禁止乘坐肩舆;九、外商在内河驶用船只,应分别裁节,并禁止不时闲游。至此,乾隆皇帝的强硬政策发展到极点,限关政策的具体内容也正式完备起来;—→1760年,东印度公司董事会派遣哥打作为特使前往中国,以改善与清朝官员的关系,这是东印度公司的最后一次努力,以反对广州贸易体制;1761年8月,哥打率船只来到广州,要求谒见两广总督,并将一份外交禀贴转交给总督;结果无功而返。从此以后,东印度公司暂时放弃了要求清政府改革广州通商制度的尝试,而乾隆皇帝一手制订出来的限关政策和广州单口通商制度也得以最后稳固起来。

(四)中英经济贸易关系的演变发展和英国垄断对华贸易的新政策(1760-1790年代):
1、英国的外贸组织结构:垄断对华贸易的东印度公司以及依附其下的散商和私商
(1)东印度公司:1600年成立,垄断对印贸易和对华贸易的机构,其对华贸易由设在英国伦敦的公司总部控制和监督,在广州成立一个特派委员会,直接受伦敦东印度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委员会的主任就是所谓的“大班”;—→1760-1800年间,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约占中英贸易总额的55%;英国(毛纺织品、铅等)、印度(原棉、鸦片等)——东印度公司——中国(茶叶、生丝、瓷器、南京布等)。
(2)散商(即港脚商人):指那些往来于中国和印度之间进行贸易的私商,他们既可以是印度私商,也可以是英国私商;他们由东印度公司发给特许证而从事印中之间和中印之间的航运和贸易的,即所谓的“港脚贸易”;—→散商贸易占30%;散商主要从事进口贸易,即主要是将英国、印度商品(如棉花、鸦片、锡、胡椒、樟脑、木材等)进口到中国,而且主要在印度孟买和广州之间进行,孟买的原棉成了散商贸易中最重要的产品。
(3)私商:其对华贸易由东印度公司的船主和船上人员领取公司执照后进行,既有来往于英中之间的,亦有来往于印中之间的;—→私商贸易占15%左右;从事小宗商品交易;为一般英国商民提供了更广泛的中英通商机会。

2、促使中英贸易发展的英国税务政策:1784年的“交换法案”
英国对中国茶叶的需求和消费极大;中国茶叶的进口、茶叶的税率、茶叶的走私与英国的财政收入、东印度公司的茶叶贸易的利润;—→1784年8月20日,英国内阁通过“交换法案”:将茶叶税率降低为12.5%,再以窗口税取代原来的茶税;—→通过降低茶税,进而降低茶叶价格,使茶叶走私商人无利可图,进而消灭走私,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同时可以鼓励英国商人的对华贸易,进而打击法国、瑞典、丹麦、荷兰等欧洲国家的贸易,把这些国家从对华贸易的竞争圈中挤出去。—→“交换法案”促进了18世纪80年代以后中英贸易的迅速发展,给英国政府和英国对华贸易的各种集团带来了巨大利益。

3、中国的魅力与英国垄断对华贸易的新政策
1784年以来,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对华贸易顺利发展,这就吸引了英国各种利益集团的注意力,萌发了各种矛盾,而各种矛盾的作用结果,最终影响到英国政府对华政策的选择,影响到中英关系的发展。
(1)影响英国政府对华政策的四个方面的力量:
 英国政府内阁成员:受其他三个力量的制约和影响。
 东印度公司:受惠于垄断地位和垄断体制,宁愿维持现存贸易体制即广州单口通商贸易体制。
 散商和私商:要求解除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的垄断权和控制权,减少东印度公司对自由贸易的限制;来往于印中之间的散商从棉花和鸦片贸易中获得丰厚的利润,因此他们希望把对华贸易扩大到中国的北方等其他口岸去,这与东印度公司希望维持对华贸易现状的愿望是相左的,因此散商寄希望于本国政府能够出面为他们的利益去冲破公司的控制和垄断,向中国清朝政府交涉,扩大贸易的自由权。
 国内新兴工商业利益集团:不满东印度公司垄断海外尤其是中国市场的贸易体制,他们向国会和政府施加压力,要求扩大出口工商业产品,取消东印度公司的贸易垄断权。
—→三者之间在对华贸易中存在利益纠纷;但在打破广州单口通商制度以获得更自由的贸易权方面来说,三者的利益是一致的。
(2)英国政府开始重视中国事务,中英贸易的迅速发展和英国国内新兴工商业的迅速成长促使英国政府采取新的对华贸易垄断政策:
 旧的垄断政策:东印度公司独占英国对华贸易的利益,排除英国国内其他利益集团的竞争。
 新的垄断政策:中心目的是要消灭欧洲大陆的竞争,独占全世界对华贸易的利益,代表整个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

4、新的对华贸易垄断政策的障碍与中英冲突
(1)障碍一:东印度公司缺乏足够的资金来源来展开更大规模、更有竞争力的对华贸易。
(2)障碍二:欧洲诸国的竞争依然非常激烈,英国商人不仅担忧竞争局面的继续,而且害怕清朝政府与其他欧洲国家外交关系的进一步加强而助长其竞争力量(如法国);到18世纪末,欧洲诸国的竞争和反对完全失败了,这才使得英中贸易获得迅速发展。
(3)最大最难解决的障碍,就是广州单口通商制度和行政管理政策:
A、行政管理方面:几乎所有外贸业务都由十三行经手办理;税款和费用都必须通过保商上交,保商作为外商船只的担保人,必须为外国人的行为负责;外商向清朝官员交涉,必须通过行商递交禀贴,禁止直接与官员交涉;广州商馆必须由行商控制;限制外国人的自由活动范围,贸易季节外商只能在广州商馆附近活动,非贸易季节则必须迁居澳门;禁止外国人请中国人教授汉语;禁止中国人向外国人借钱;中国人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惩处外国罪犯,等等。
B、税费管理方面:首先是关税项目以及各种关税的征收办法都十分的烦琐复杂,如有船钞(即船税、吨税)、规礼(包括规费、引水费、通事费、买办费、管货费、卸货费)、货税(包括正税、附加税或叫加耗、担头即重量税、6%的出口货物从价税),此外还有“市礼”和付给海关官员的规礼等名目;这就非常便于清朝官员营私舞弊,贪污勒索;其次是广州行商任意降低进口货物的价格和抬高出口产品的价格。—→这些都令英国商人(主要是东印度公司)最为不满和头痛,所以他们希望本国政府通过外交途径向清政府交涉:让中国开放沿海口岸,制订明确的贸易章程,降低出口产品的价格。
(4)“商欠案”:即中国行商与英国商人之间的债务纠纷问题,英国商人迫切希望清朝政府出面解决这一商务纠纷问题。
(5)政治、法律和军事等方面的障碍与冲突:
A、英国皇家海军军舰与广东地方政府之间的冲突,这涉及英国军舰的入港权问题和中国的国家主权问题;其中蕴涵着英国军舰军官、清朝官员和英商(东印度公司大班)之间的三角利害关系,如:1765年英国军舰“阿果”号事件(粤海关监督、“阿果”号船长阿夫雷克、英国大班);1776年英国军舰“海马”号事件(粤海关监督、“海马”号船长法墨、英国大班)。
B、英国散商船只的任意行为和海盗行径与清朝政府和清朝法律之间的冲突:1781-1782年的“马家雷事件”;
—→中英之间的这些冲突问题,不仅违背了清朝政府意志和带来治安上的许多问题,而且还威胁着和损害了东印度公司与中国的正常贸易;所以英国政府和东印度公司都希望通过外交途径从中国获得一块土地,用英国的法律来管束其臣民。
C、刑事裁判权:不同历史文化传统的中英两国在对待刑事问题上差异(包括认识和解决方式上),刑事裁判权问题关系到和威胁到在中国贸易的英商的生命和中英贸易的前景,这需要通过外交协商来解决,如:1772年的“斯高特”案,当时,一位华人在澳门被杀,英国人斯高特被控犯有谋杀罪,先是由澳门葡萄牙当局审判无罪释放,后被清政府否决,并最终由清政府判处死刑;1784年的“赫符斯”号事件。

(五)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的过程与结局
1、夭折的凯思卡特使团:凯思卡特使团是英国皇室正式遣往中国的第一个外交代表团,是18世纪中叶以后英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迅速发展和清朝政府限制英国扩大中国市场发生矛盾和冲突的必然结果。
(1)组建使团的缘起:1783年、1786年,英国政府东方事务权威邓达斯及其私人代理、来往于印度和中国之间的散商史密斯;—→1787年春,英国政府召见曾在孟加拉任过军职的凯思卡特来出任特使,组建使团;
(2)使团的筹备:人事安排;费用问题;礼品问题;船只问题;出发时间和路线问题;
(3)使团的行程及其夭折:1787年12月正式启程;—→1788年6月,凯思卡特在途中病死;—→同年10月,翻译加尔贝也在继续的途中死去;至此,凯思卡特使团的访华尝试中途夭折。

2、继续努力:马嘎尔尼使团的筹备活动
(1)马嘎尔尼使团的目标:表面的目标是向乾隆皇帝贺寿,真正的目标则是希望通过与清政府签订条约,互派大使等一系列外交手段与中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从而为英国打开中国市场、垄断对华贸易。
(2)人事安排:整个使团包括帮助谈判的人员、科技人员和军事卫队等,具体是:特使一名(马嘎尔尼,1737年出生,1759年获都柏林大学硕士学位,后在欧洲大陆学习两年,接受外交职业训练,历任英国驻外使官),秘书三名,翻译两名,审计员一名,外科医生一名,科学家一名,机匠一名,画家一名,工匠三名(冶金、纺织、陶器),仆役十名,乐师六名,轻步兵三十五名,炮兵十五名,专员三名,总共八十三名。
(3)礼品的选择:除了一些私人赠品外(包括给皇帝、清朝大臣以及各国驻北京的传教士),还准备了新发明物(如蒸汽机模型、珍妮机模型、滚动印刷机、天文地理仪、珍贵钟表、旧火车模型、万花筒、望远镜、活动椅、气球、火炮及其他新式武器等工业产品)。
(4)财政上的资助:东印度公司是老板。
(5)国书的准备:恭顺仰慕之词。
(6)出发时间和上岸地点的确定:1792年9月出发,估计次年3月可以到达中国沿岸;按以往经验和惯例以及清政府的规矩,原先打算在广州上岸,但后来考虑到一些礼品上岸后的运送困难问题,最后决定在天津上岸。
(7)东印度公司和英国政府在一些方面的配合工作:改革东印度公司的驻华机构,要求祝广州的大班们配合特使的访华活动;英国政府联络有敌对情绪的国家,消除其忧虑,并争取这些国家对使团的支持:瑞典;荷兰;使团成员签定协议,遵守纪律,履行职责。
(8)出发:1792年9月26日,马嘎尔尼使团一行六百余人,礼物六百余箱,以给乾隆皇帝祝寿为名,暗负重大的外交使命,分坐“狮子”号、“印度斯坦”号和“豺狼”号,从朴次茅斯港出发,驶往中国:他们期望很高,信心十足,但他们根本没有想到,等待他们的将是一个失败的结果,真可谓是乘兴而去,败兴而归!现在看来,这是必然的,因为使团代表的是一种时代精神,而乾隆皇帝和清朝政府代表的是另一种时代的精神,两种时代精神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根本没有合作的基础。

3、马嘎尔尼使团访华的过程与结局:
(1)1792年9月20日-10月,英国使团先头专员到达广州并向清朝政府通告使团访华事宜;乾隆皇帝的态度:明宽暗严,外松内紧,体恤态度占主导地位
(2)从出发到觐见前的过程:1792年9月26日,使团从朴次茅斯出发;—→1793年6月,到中国澳门海岸;—→1793年7月底,使团到达天津附近洋面;—→1793年8月9日-21日,从天津大沽出发到达北京圆明园;—→1793年9月2-8日,从北京出发到达热河承德避暑山庄,准备觐见乾隆皇帝。
问题:期间清朝接待官员与马嘎尔尼之间关于觐见乾隆皇帝时行“三跪九叩首”之礼问题的讨价还价:最后马嘎尔尼说,只有在贵国皇帝派遣一位同他地位身份相当的大臣,穿着朝服向英王陛下御像行三跪九叩首之礼的条件下,他才愿意向乾隆皇帝行三跪九叩首之礼;—→本来乾隆皇帝在前些时候对徵瑞等人没有让英国护送船只先行回国之事大为愤怒,现在由于英国特使不愿意遵行中国礼仪,乾隆皇帝情绪更加恶化,对英国使团的热情大为减退,9月9日颁布谕旨说:“此等无知外夷,亦不值加以优礼”;但是马嘎尔尼仍坚持原议。
(3)觐见、逗留、催赶离境的过程:1793年9月14日,马嘎尔尼首次觐见乾隆皇帝,递呈国书;—→9月17日的乾隆皇帝寿辰典礼:马嘎尔尼是否行三跪九叩首之礼?马嘎尔尼的日记说他及其随员依照往例行“屈膝礼”;马嘎尔尼的副手斯当东则在他的著作中说特使及其随从人员行“深鞠躬礼”;而清廷御史管世铭则说英使一行“一到殿庭齐膝地,天威能使万心降”;嘉庆皇帝在1816年英使阿美士德来京途中明确谕示马嘎尔尼当年行的是“三跪九叩首礼”。孰是孰非,已是历史疑案。—→在热河期间,马嘎尔尼几次欲与清朝大臣及乾隆皇帝讨论外交使命问题,但都遭到回避;9月23日,乾隆皇帝从翻译出来的英国国王表文中获悉,英国有派人留京居住的要求,赶忙命令沿海各地方官加紧注意英国使团的动向,由此反映乾隆皇帝对英使态度的彻底转变。—→9月26日,马嘎尔尼使团返回北京,之后清朝官员催促英国人尽快安装好陈设在圆明园内的礼品,并且暗示使团最好尽快回国;因为乾隆皇帝在9月29日就颁布命令催赶英国使团必须在10月7日起身离境回国。—→1793年10月7日离开北京,踏上返回英国的行程;至此,英国特使在北京的一切外交努力毫无效果,最终失败。
(4)离境过程中的收获:
1793年10月7日—11月11日,北京—→通州—→天津—→大运河(直隶、山东、江南)—→杭州,钦差大臣松筠陪送。
1793年11月14日——12月18日,新上任的两广总督长麟陪同马嘎尔尼一行从杭州出发前往广州,途经浙江、江西、广东三省。































四、鸦片战争与五口通商变局


五、本讲主要参考书目
王尔敏《五口通商变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
朱雍《不愿打开的中国大门:18世纪的外交与中国命运》,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法]阿兰•佩雷菲特《停滞的帝国:两个世界的撞击》,北京:三联书店1993年版。
[美]何伟亚《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1995年),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
[美]周锡瑞《后现代式研究:望文生义,方为妥善》,收入黄宗智主编《中国研究的范式问题讨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
朱杰勤《英国第一次使臣来华记》(原刊于《现代史学》1936年5月号),收入朱杰勤《中外关系史论文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朱杰勤《英国第一次使团来华的目的和要求》,收入朱杰勤《中外关系史论文集》,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刘家驹《英使马嘎尔尼觐见乾隆皇帝的礼仪问题》,刊于《近代初期历史研讨会论文集》(上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9年。

[美]魏斐德(Frederic Evans Wakeman, Jr.)《大门口的陌生人:1839-1861年间华南的社会动乱》(1966),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黄宇和《两广总督叶名琛》(1976),中华书局1984年版/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版。
茅海建《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北京:三联书店1995年版、1997年重印。

张存武《清韩宗藩贸易,1637-1894》,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1978年。
邓端本《广州外贸渊源及早期发展》,刊于《学术研究》1987年第3期,第65-70页。
张彬村《明清两朝的海外贸易政策:闭关自守》,刊于《中国海洋发展史论文集》(第四集),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山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所1991年,第45-59页。
黄启臣《清代前期海外贸易的发展》,刊于《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第151-170页。
彭泽益《清初四榷关地点和贸易量的考察》,刊于《社会科学战线》1984年第3期,第128-133页。
吕坚《谈康熙时期与西欧的贸易》,刊于《历史档案》1981年第4期,第113-116页。
来新夏、李喜所《第一次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刊于《文史哲》1980年第2期,第35-42页。
顾卫民《广州通商制度与鸦片战争》,刊于《历史研究》1989年第1期,第60-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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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游侠儿 发表于 07-11-24 23:39: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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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s33 发表于 07-11-25 21:02:1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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