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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hanjing719 于 2009-3-9 22:30 发表 1.概念所反映的是某一类事物的共同的属性,概念的学习就是要让学生理解一类事物共同的关键属性,即使符号代表一类事物而不是特殊的事物。概念中的每一个概念成员都是这一概念的具体例证,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正例(正面例子),即概念的肯定例证,是完全符合概念要求的例子。如“液体”这一概念中,水、果汁、黄油、洗发香波等即属于正例。二是反例(反面例子),是概念的否定例证,即不符合概念要求的例子。如沙子、稀泥等属于反例。 2.一般而言,概念教学中既要提供正例,又要适时并恰当地提供一些反例,对正例的概括是为了让学生明确有什么共同地方,以便让学生把握具体的关键特征。但学生对正例的概括有时会出现偏差,如把非本质属性认为是本质属性,这时就要通过呈现反例,让学生对正反例证进行比较对照,有利于突出概念的关键特征,排除无关特征的干扰,形成精确的概括,提高概念学习的效果。 这个问题的提出实际上存在一个前提,即学生已经对正例进行了概括,但他们概括得不一定恰当 所以要防止出现概括不足的情况,当然是应该借助于反例来让其进行辨别,从而使其形成一个正确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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