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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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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one 发表于 10-1-16 19:45: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注意事项

★硕士研究生分类。
2010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详情请查询招生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报考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应届本科生预报名)2009年10月10日—14日,9:00—22:00。第二阶段(全国网上报名)2009年10月16日—31日,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网报期间,系统开放时段外不能查看、修改和报名。现场确认:2009年11月10日—14日。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初试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9日—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

报考西北师范大学的考生按本人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分配的报名点进行报名。西北师范大学201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点选择“兰州交通大学报考点”(2010年农村教育硕士选择“西北师范大学报考点”)。

同时,西北师范大学作为2010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考点之一,接收兰州市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和临夏、甘南州的非应届报考人员和农村教育硕士报名并确认。
★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推荐免试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3.考生资格审查。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初试复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
1.初试日期和时间。2010年1月9日至1月10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1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1月11日8:30至14:3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3.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5.对在当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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