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考研资料 - 免费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大学政治学原理基础名词解释必背3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admin 发表于 10-11-5 23:10: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政治冷漠】政治参与意义上的政治冷漠,是指参与的缺乏,表现为不参与政治活动或参与政治活动的不情愿,对政治问题和政治活动不关心。

【政治体系】一般包括社会政治组织和政治制度两方面的内容。按照《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指一个社会之中的各种“相互作用和制度”。

【社会政治组织】指人们通过或试图通过政治权力来实现自己的利益和权利而按照一定原则和规则结成的集合体,一般具有特定性质和内容的共同利益、权力和权利要求,具有特定的实体存在方式,具有特定的构成成员,具有特定的运行规则和活动方式。

【政治制度】指政治权力按照不同的利益要求,为实现社会政治活动的有序运行而对各种政治力量之间的关系和活动方式所作的法定规约,它既包括根本政治制度及其构成原则(即政治制度),又包括具体政治制度及其构成原则(即政治体制)。政治制度一般具有特定范围内的法定性和规约性,相对严密和稳定。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和实现自己的阶级利益,按照区域划分原则而组织起来的,以暴力为后盾的政治统治和政治管理组织。恩格斯对国家有过经典的论述:“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

【国家的历史类型】根据国家在不同历史阶段的特征而对其作出分类的一种方法。

【国家形式(政府类型)】指国家权力在横、纵两个方面的配置、组合的形式。包括(一)国家横向形式: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配和相互关系;(二)国家纵向形式:国家结构形式,即中央权力和地方权力、整体权力与部分权力的分配及其相互关系;(三)国家机关权力的具体运作方式和具体制度,即所谓“政治体制”。

【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一个国家的政体,指“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主要涉及中央权力机关的设置、权力配置和相互关系。

【国体】政府的性质,即在国家中,哪个阶级处于统治地位,哪个阶级处于被统治地位。

【政体类型】按照政权组织形式(政体)的具体样式的一般特定,对政体作出的分类,政体类型的划分标准是:一、最高国家权力的抵掌者人数的多少;二、最高国家权力抵掌者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期限。按照此标准,通常国家政体可以从总体上区分为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两类。

【专制君主制】君主政体的一种具体形式,主要特征是:君主拥有绝对至上的权力,君主不受任何来自外部的限制和监督,君主或者按照意志、或者按照自己不必执行的法律来行使权力。

【立宪君主制】君主政体的一种具体形式,也是资产阶级国家的政体形式之一。立宪君主制下,君主的地位和实际权限根据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规定设置。按照立宪君主制国家权力中心的情况,可以进一步分为二元君主制和议会君主制。二元君主制是指存在君主和议会两个权力中心的政体形式:一方面君主权力受到议会和宪法的限制,另一方面君主掌握着政府任命权、解散议会权和钦定宪法权等权力。议会君主制是指只有议会一个权力中心的政体形式:君主受到宪法和议会的实际限制,政府由议会产生,君主只有国家象征意义。

【民主共和制】资产阶级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体形式。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与贵族共和制的区别),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不同职能机关和职位的地位和权限,特别是主要按照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议会共和制】民主共和政体的一种。议会掌握国家最高权力,内阁由议会产生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议会共和制下的总统实际上不掌握实权,但仍由选举产生。

【总统共和制】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委员会制政体】一种由联邦议会选举联邦委员会,并由后者集体行使行政权的政体形式。联邦委员会无权否定联邦议会决案或解散议会,议会也无权使委员会成员辞职。

【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组建的社会主义国家通常采用的一种制度形式,通常既是一种组织原则,也指组织赖以存续的活动原则。

【单一制国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由若干行政区域或自治区域组成的统一主权国家。其基本特点是:(一)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二)具有统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体系;(三)具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最高国家权力由中央掌握;(四)全国行政单位和自治单位按地域划分,各地域的地方权力受中央权力的统辖;(五)国民具有统一国籍;(六)外交权由中央统一行使。

【复合制国家】国家结构形式的一种,由若干独立的国家或政治实体通过某种协议而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程度的不同,区分为联邦制和邦联制。

【联邦制国家】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联盟国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政治实体组成,其特点在于:(一)国家具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各联邦组成单位也有自己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这些机关与中央机关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二)国家有统一的宪法和基本法律,在此前提下和范围内,各联邦组成单位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三)国民既有联邦国籍又有联邦成员的国籍;(四)联邦是国际政治的主体,外交权属于中央政府,但在宪法的范围内,联邦成员也可以有一定的对外交往独立性。

【邦联制国家】复合制国家的一种,又称国家联盟,由若干主权独立的国家为了特定目的而组成的联盟体,其特点主要是:(一)各成员国主权独立、地位平等不存在隶属和制约关系;(二)邦联本身不是主权国家,它的权力是邦联成员根据协议让予的,邦联没有统一的最高权力机关,没有统一的军队、赋税和国籍;(三)邦联设有成员国协商机关,其成员由各成员国政府首脑担任,其只能主要使协商成员国之间的共同事宜;(四)邦联成员之间的共同活动以各方共同签字的条约为基础。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Free考研资料 ( 苏ICP备05011575号 )

GMT+8, 24-11-26 15:54 , Processed in 0.077762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