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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重点学习2008专业基础课(刑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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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crifice 发表于 07-10-22 14:22: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刑法学
刑法今年大纲变化中比较重要的是:(1) 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2) 行为犯的定义及其特征;(3) 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的区别;(4) 法条竞合关系与法条竞合犯的联系和区别;(5) 继续犯的处断原则;(6)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的执行;(7) 战时缓刑的概念.适用条件及其后果。
刑法出题的特点在于,总则和分则各占50%,而且重点恒重。近年来刑法主观题综合考察总则和分则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因总则起着总纲的作用,所以建议除了看参考联考指南上重要知识点外,最好看一下《刑法》总则中重要法条,分则法条不用多看。另外还要看三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①刑法的概念(定义要注意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形式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2001年曾考过选择题,需判断《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什么刑法(单行刑法,广义刑法的一种);特征了解)
②刑法的任务和刑法的解释(了解,刑法的解释要注意立法解释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司法解释的权力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③刑法与刑法学的意义(06年新增内容,了解即可)
2.我国刑法的三个基本原则(三个原则的含义中的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重点,该知识点不太可能出现主观题考察刑法的基本原则各是什么含义,一般出选择题)
3.①刑法的效力范围(重点,一般出选择题,强调一点要看相应的法条,相应的法条是《刑法》6.7.8.9)
②刑法的溯及力(记住我国刑法采取的原则,即从旧兼从轻原则,注意审判时刑法发生变化的,只要生效判决仍未作出的,应按此原则适用)
4.犯罪的定义(注意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其它内容了解即可)
5.犯罪的基本特征(重点,易于出选择题和简答题,三个基本特征中要注意理解第一个特征中:什么是严重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实质特征,还要理解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的,这三个特征任何犯罪都应同时具备)
6.犯罪构成的概念(我国反对客观归罪,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此项原则虽然不是基本原则,但常常作为作题时候判断具体罪名的依据,参考2005年单选题9复习该知识点)
7.犯罪的共同要件(重点,一般出选择题,指南采取“四要件”说,即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参考2006年单选题4复习该知识点)
8.犯罪构成的分类(指南中分类方法要背,并且知道例子,如注意修正的犯罪构成和派生的犯罪构成的例子,一般出选择题考察该知识点,请参考2006年单选题3)
9.犯罪客体的概念(考查方式是结合分则具体罪名出选择题,区别于他社会关系,为法特有的,记住只有当这种社会利益既被刑法所保护又被犯罪所侵害才是犯罪客体)
10.罪客体的种类(分类特点是一个比一个细,需要知道每种分类的作用)
11.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联系和区别(重点,注意二者区分,历年真题中对犯罪对象的考查,常常结合分则中具体罪名)
12.犯罪客观方面(重点,注意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必要要素,其他是选择要素,历年来很少有题目单独考核该知识点;研究犯罪客观方面的重要意义,了解即可)
13.①危害社会的行为(不作为很重要,必考,记住3点条件,第1点条件3个方面:法律规定的.职务上要求的.先前行为引起的,要学会判断哪些情形是这些方面)
②纯正不作为犯与不纯正不作为犯(重点,一般出选择题)
③注意凡是刑法条文中明确规定行为对象的,就是犯罪构成的必要因素。
14.危害社会的结果(知道有物质性和非物质性两种,所有的过失犯罪都要求发生法定的物质性危害结果;有些故意犯罪也把法定结果规定为构成要素)
15.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了解即可)
16.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如禁猎区和禁猎期是非法狩猎罪的必要因素)
17.单位主体犯罪(重点,法条分析题可能涉及,需要看相应的法条30.31条,注意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3个条件和法条分析题中涉及到具体罪名的时候,如果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一定要写正确)
18.刑事责任年龄(必考,历年考查方式以选择题直接考查17条,或是在案例分析题中间接考查,请参考2005年的案例分析题30,因此刑法第17条是必考法条,8种情形都要记住)
19.刑事责任能力(注意精神病人犯罪的3种情况和相应的处罚原则,刑法第18条.19条是重点,一般出选择题考察该知识点)
20.单位主体犯罪(历年一般以选择题考查该知识点,请参考2006年多选题22)
21.犯罪主观方面(重点,看法条14.15,注意我国是主观罪过责任原则)
22.犯罪故意(概念和种类是重点,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非常重要,简单的判断标准是直接故意是希望,间接故意是放任,此外,还要注意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区别)
23.犯罪过失(概念和种类是重点,注意疏忽大意的过失与间接故意.过于自信的过失和意外事件的区别)
24.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注意分则中有些罪名需要特殊的犯罪目的,比如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以牟利为目的,犯罪动机不考)
25.刑法上的认识错误(重点,每年都有选择题涉及该知识点,注意每种认识错误中举的例子,要学会辨认什么样的情况属于什么样的认识错误)
26.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重点,一般出选择题,看相应的法条,注意注意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
27.犯罪既遂(概念.标准和构成要件是重点,注意结果犯.危险犯和行为犯中各自举的例子)
28.犯罪预备(重点,注意特征和处罚原则,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是06年指南种新增内容,注意二者区别,其区别要点在于是否实行分则各条规定的犯罪行为)
29.犯罪未遂(重点,特征重要,要注意意志以外的原因包含3种,还要注意预备与未遂的区别关键在于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0.犯罪未遂的分类(了解,注意所举的例子,学会判断什么情形属于类型,另外要记住其处罚原则,历年考题未涉及过该知识点)
31.犯罪中止(特征和处罚原则是重点,四性:时间性.自觉性.彻底性和有效性要记住并理解,每年必考选择题或案例题,注意如果行为人虽有意放弃犯罪并采取了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措施,但未能有效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的认定及于共同犯罪的整体,必须是整个犯罪行为的停止;另外要注意,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和实行阶段)
32.共同犯罪(必考重点,历年都有选择题和案例题涉及,一般是考察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情况,注意看法条25-29条,注意共同犯罪构成特征中举得几个例子,另外共同犯罪的认定是06指南中新增加的内容,理解只要共同犯罪中有1人过失犯罪,就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33.共同犯罪的形式(重点,要记住各自的概念并学会判断,请参考2006年多选题23)
34.①主犯三种形式(必考,注意首要分子不一定是主犯)②从犯和胁从犯的处罚原则要记住(从犯一般是次要的实行犯或帮助犯)③教唆犯(必考,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
35.共同犯罪的停止状态(重点,06年新增内容,06年未有考题涉及该知识点,但07年有可能考到,第2段话要着重理解,如共同犯罪中,一部分实行犯停止犯罪,但并没有阻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仍然是构成既遂,不够成中止,例两人合谋去银行盗窃,甲乙深夜进入银行后,乙由于害怕被逮住,中途借机溜掉,但甲最终独自完成了盗窃。乙不成立中止,仍构成盗窃罪的既遂)
36.第六章一罪与数罪整个一章是重点(注意理解罪数是以犯意多少作为判断标准的;法条竞合是06年新增内容,2006年单选题7就考到了该知识点,重点,理解法条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罚,分则中法条竞合的具体法条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与防火罪.走私罪与走私毒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等等,要学会区别于想象竞合犯)
37.继续犯的概念和特征(必考,典型例子:非法拘禁罪,此外处断原则也很重要,几个分类中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最重要)
38.想象竞合犯的特征(比继续犯重要,典型例子:盗窃使用中的电缆,构成盗窃罪与破坏电力设备罪的竞合,处断原则是从一重处罚,另外注意区别于法条竞合)
39.结果加重犯的概念和特征(这个罪很好理解,记住典型例子:强奸致人死亡和处断原则就可以了)
40.连续犯(必考,记住定义.典型例子:持枪连续杀人或者多次盗窃.处断原则)
41.牵连犯(必考,典型例子: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
42.吸收犯(特征比较重要,例子如入室抢劫.绑架并杀害人质;拐卖妇女又奸淫)
43.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重点,记住5点成立条件,注意不成立正当防卫的情形,另外要注意因防卫过当而构成犯罪的,依辗衷蛴泄毓娑ㄈ范ㄗ锩 褪视梅ǘㄐ蹋 ?004年单选题10选项A涉及该考点)
44.特别防卫无过当防卫(一般掌握,该知识点历年未有真题涉及,需要特别注意,记住刑法第20条)
45.紧急避险(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异同是重点)
46.第八章第一节刑罚的概念(了解,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记忆一下)
47.我国刑法中预防犯罪的目的(知道就可以,出选择题)
48.我国刑罚体系的特点(了解)
49.刑罚的种类(重点,要看相应的法条,注意概念和刑种,各刑种的期限和执行机关)
50.死刑(重点,必考,,记住限制性规定,即刑法第49条)
51.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重点,记住剥夺的4种权利,附加适用的3种情况:哪些是应当附加;哪些是可以附加,4种期限,罚金了解)
52.驱逐处境(记住既可以单独也可以附加适用)
5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范围只限于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
54.量刑原则(记住量刑的两条原则)
55.量刑的情节(注意教唆犯.自首.立功.14-18岁人.中止犯.预备犯.自首又立功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其它了解)
56.量刑制度(这一节必考,看法条65.66,一般出选择题考察该知识点)
57.①累犯(必考重点,两种类别的构成条件和处罚原则要记住,累犯与再犯的区别是重点)
②自首(重点,两种类别的构成条件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的处罚原则要记住,此外要看法条67和《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③共同犯罪自首的认定.数罪自首的认定和过失犯罪的认定(理解为主)
58.立功(注意重大立功的表现形式和立功犯的刑事责任,曾出过选择题)
59.数罪并罚的原则(重点,一般考选择题,注意其概念.特点.意义等理解就可以,但记住我国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以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补充的折中原则,刑法69条.70.71条.77.86条重要,注意漏罪是先并后减和新罪是先减后并,记忆方法是漏罪是原来没有发现的罪行,所以应该先合并计算刑期,这个记住了新罪的也就记住了,但要让计算具体该怎么处多少刑期的可能性不大)
60.缓刑的适用条件(定义.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和缓刑的法律后果是重点,战时缓刑考的可能性不大,可参考法条69.72.73.76)
61.缓刑的考验期限(看法条73条,注意考察机关是公安机关)
62.缓刑的法律后果(重点,一般考选择题)
63.减刑的条件(重点,考选择题,注意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此外还要注意减刑的最低限度)
64.假释(重点,注意假释和减刑适用范围不同,前者2种,后者4种,此外要记住假释的限制条件和期限,即刑法81.83条)
65.时效(追诉期限一般考选择题,看法条87.88)
66.赦免(考的可能性不大,知道分哪两种就可以了)
67.第十二章只需要看一下第二节罪状,准备一下法条分析就可以了
地板
ddf128 发表于 07-10-27 12:49: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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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sacrifice 发表于 07-10-22 14:24:31 | 只看该作者
(二)民法学
民法复习要充分重视法条的作用。一方面要看《民通》.《民通意见》等;另一方面还要看《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此外还要看两个司法解释《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得解释》
民法07大纲变化较大,其中改动过的重要知识点是:(1)增加本代理和再代理;(2)增加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3) 去掉转委托;(4) 06年大纲新增知识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去掉;(5) 新增加配偶权的基本内容。
        
1.我国民事立法的现状和民法的解释(了解即可)
2.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和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注意各自的特征)
3.民法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最为重要,一般以选择题形式考察)
4.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和要素(重点,注意绝对法律关系和相对法律关系的区别)
5.民事权利(06法硕大纲第二章新增内容,重点,类型分为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绝对权和相对权,主权利和从权利,既得权和期待权;保护分为自我保护和国家保护两种,对于各自的概念都要求理解)
6.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重点,一般出选择题)
7.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要看相应法条,一般出选择题,注意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包括2种方式,并注意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时,相互继承关系的判断,有可能案例题中涉及)
8.民事行为能力(重点,一般出选择题,注意案例中提到当事人年龄时,对之民事能力的判断,此外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关于这点05年真题最后一道案例题就考了,其中限制民事行为是重点中的重点)
9.监护(监护的概念和作用,只作一般了解;要看《民通》16.17条,注意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顺序;监护的职责了解,注意监护人有妥善保管被监护人财产义务;注意一下终止的几点原因,如被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痊愈,监护人或被监护人一方死亡,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行使辞职权)
10.宣告死亡(重点,一般考选择题,记住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要件.法律后果和撤销)
11. 个体工商户(一般掌握,注意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外承担的财产责任)
12. 个人合伙(重点,注意个人合伙的债务承担)
13.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注意二者区分,我国民通讲法人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大陆法系分为私法人和公法人,二者之间有重合的地方是重点)
14.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般掌握)
15.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掌握)
16.法人设立(原则作一般了解,设立采取那种原则要注意)
17.法人终止(一般掌握)
18.非法人组织与合伙的区别(一般掌握,注意概念区分)
19.民事法律行为(注意其特征,案例分析有可能涉及,注意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和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20.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和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重点,注意区分)
21.主民事法律行为和从民事法律行为(06法硕大纲新增内容,重点:主法律行为指不需要其他法律行为的存在就可以独立成立的法律行为;从法律行为指从属于其他法律行为而存在)
22.有因民事法律行为与无因民事法律行为(06法硕大纲新增内容,重点:有因行为指行为与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的法律行为;无因行为指行为与原因可以分离)
23.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注意4个有效条件即可)
24.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重点,一般考选择题)
25.无效民事行为的认定(一般掌握,参考合同法52条,共包括6种无效合同,记住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的特点)
26.可变更.可撤消的民事行为(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的条件,撤销权都为重点)
27.可撤消的民事行为与无效民事行为的区别(重点,注意无效民事行为包含3种,关于催告权要注意参考《合同法》第47条.第48条)
28.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重点,一般出选择题,主要包括3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无权处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要注意特定当事人的追认权和相对人的撤销权)
29.代理的特征(重点,一般出选择题)
30.代理的种类(比较重要的是,本代理和再代理,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31.代理权及其行使(重点,一般考选择题,注意转委托得事先争得被代理人同意或者紧急情况下才由被代理人承担后果和滥用代理权的几种行为是重点)
32.无效代理(重点,注意其效力;表见代理的定义和条件07年是重点)
33.代理关系的终止(了解几种终止原因,一般出选择题)
34.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重点,注意3个方面的区别)
35.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重点,一般考选择题)
36.特殊诉讼时效(四种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注意有关食品卫生的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为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依照《产品质量法》诉讼试时效是2年)
37.长期诉讼时效(05年分析中给出了2个例子: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是3年,原因是一般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后表现出结果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是4年)
38.诉讼时效的起算(具体法条规定都不同,所以需要看相应法条)
39.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重点,一般看相应法条,注意中止和中断的适用条件,中断的法定事由)
40.期间(了解即可)
41.物权(整个一章重点分布较为密集,希望大家好好掌握,但物权远没有债权重要)
42.物权的特征(即物权与债权的区别,可能考简答题)
4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重点,一般考选择题,但要注意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和公示公信三条原则要好好理解)
44.物权的种类和效力(重点,一般考选择题,几种分类中比较重要的是所有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45.所有权(注意所有权的特点;理解所有权职能里的每个概念,一般容易出选择题)
46.所有权的原始取得(重点,一般出选择题,先占.添附和善意取得各自的概念和取得条件是重点)
47.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注意包括哪些方式)
48.所有权转移(一般出选择题,注意动产和不动产取得时间不同)
49.共有(注意概念和特征,理解为主)
50.按份共有(重点掌握按份共有人4项权利)
51.共同共有(了解)
52.建筑物区分所有(该知识点是2006大纲新增内容,随即2006年法硕联考出了一道有关该知识点的简答题56,该知识点07年大纲已去掉,引用的原因在于想要说明,每年大纲新增加的知识点,极有可能是当年的考点)
53.相邻关系(一般掌握)
54.他物权(重点章节,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都是重点,希望好好把握)
55.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掌握)
56.土地承包经营权(一般掌握)
57.抵押权(重点,注意概念.特征.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权标的物的范围和抵押权人的权利,一般选择题和案例题涉及该知识点)
58.质权(重点,注意概念.种类.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看担保法64条,一般出选择题)
59.留置权(重点,注意概念.成立要件和留置权人的权利义务,看担保法82条和民通89条,一般出选择题)
60.债权的概念和特征(债权和物权的区别是重点)
61.债的种类(分类中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最为重要;此外06法硕大纲新增主债和从债,06年未涉及该知识点,07年应该多多注意)
62.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重点,一般出选择题,要注意债发生的原因.债变更的方式.不得转让的债权种类.债务转移不改变债的内容,并存的债务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债的抵销概念和条件.提存的概念等等)
63.不当得利(重点,注意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64.无因管理(重点,注意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效力)
65.合同的种类(其中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的分类是重点)
66.要约与承诺(重点,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一般容易出选择题)
67.格式条款(记住定义,参考《合同法》第40条,注意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定标是承诺)
68.缔约过失责任(重点,注意定义和成立条件,看合同法42条)
69.合同成立与生效(一般掌握,注意二者区别,看民通意见6条和合同法47条,并注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由个追认的问题;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也可以经过被代理人追认而有效;表见代理人订立的和同有效;无权处份他人财产的合同若经追认或事后取得处分权,合同也有效)
70.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重点,一般出选择题,注意成立的条件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情形)
71.代位权和撤销权(重点,注意代位权成立的条件和撤销权适用的情形)
7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般掌握,参考合同法54条和94条规定)
73.合同的担保(分类里人保和物保.保证的定义和方式.定金的双倍返还,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20%是重点,一般出选择题)
74.几类主要的合同(买卖合同的定义.卖人的义务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与风险责任的负担,此外,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是重点,一般出选择题,出主观题的可能性不大)
75.人身权(一般掌握)
76.人格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隐私权和荣誉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重点,此外06法硕大纲新增尊严权和信用权是重点,06未涉及该考点,07年要多注意)
77.身份权(身份权包括两类:配偶权和亲属权,注意二者的法律特征,荣誉权按现今说法为人格权)
78.知识产权(重点,一般出选择题,三大块: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注意著作权的作者.邻接权.保护年限;专利权的客体.授予条件.期限;商标权的内容.争议)
79.婚姻家庭与继承(重点,一般出选择题和主观题,参考《婚姻法》和《继承法》相关法条)
80.婚姻家庭法概述(重点,注意婚姻家庭法的特点.基本原则.亲属要做了解和记忆)
81.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结婚的条件.无效婚姻的情况.受胁迫可撤销婚姻是重点,其他了解)
82.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注意收养的概念和特征)
83.继承法(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继承权的概念特征.继承权的丧失.放弃是重点)
84.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概念区别是每年必考重点)
85.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有效条件.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遗赠抚养协议是重点)
86.遗产处理(注意遗产的分割原则和遗产债务原则,一般出选择题)
87.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的种类了解,要注意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沙发
 楼主| sacrifice 发表于 07-10-22 14:23:24 | 只看该作者
分则每章第一节看一下就可以了,分析中给出的各罪名概念比较简单,应该还是以指南上的定义为准。
68.放火罪(典型的危险犯,构成特征很重要,分清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注意与失火罪的区别)
69.爆炸罪(注意区分爆炸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此外还要注意已满14不满16的也负刑事责任,可以与破坏特定设备罪构成法条竞合)
70.投放危险物质罪(已满14周岁应承担刑事责任,记住判断标准是危害公共安全)
71.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重点,注意定义)
72.破坏交通工具罪(认定关键是是否正在使用中,行为人所破坏的必须是正在使用期间的交通工具,如果破坏的是尚未投入使用.正在修理中或者封存不用的交通工具,不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
73.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重点,既是实行犯又是举动犯,注意此罪的处罚原则)
74.劫持航空器罪(注意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75.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认定中要注意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76.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06年新增内容,06年未涉及该考点,07年有可能考到)
77.交通肇事罪(必考重点,需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条,注意罪与非罪的界限)
78.重大责任事故罪(一般掌握,本罪是结果犯,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是过失)
79.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概念重要,5万元,属于数额犯,此外要注意本罪可以与《刑法》141-148条构成法条竞合关系)
80.生产.销售假药罪(危险犯,注意此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区别,并注意生产.销售伪劣罪即第140条与本章其它罪名可能构成法条竞合的关系)
81.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重点,一般出选择题,要记住客观方面的四种行为和处罚,注意定义中逃税5万元以上,也是数额犯)
82.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特殊主体,注意罪与非罪的区别标准,并注意与受贿罪区别,主体不同)
83.伪造货币罪(一般掌握,注意包括外币,但不包括台币)
84.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记住定义即可)
85.洗钱罪(重点,犯罪对象只有四种: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罪.恐怖犯罪的犯罪所得,此外要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86.集资诈骗罪(重点,一般考选择题记住概念)
87.信用卡诈骗罪(记住4种诈骗行为,注意使用伪造的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牵连犯,使用盗窃的信用卡构成盗窃罪)
88.保险诈骗罪(必考重点,5种保险诈骗行为的方式很重要,此外要注意认定中的几种情形,历年都有选择题曾考到)
89.偷税罪(一般掌握,历年未有考题涉及)
90.抗税罪(一般掌握,历年未有考题涉及,注意因暴力方法而故意造成税务人员伤害或者死亡的,其暴力方法已超出了抗税罪的范围,应当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91.虚开增值税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一般掌握,历年未有考题涉及,记住虚开的四种形式)
92.假冒注册商标罪(记住概念即可)
92.侵犯著作权罪(四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要记住,主观方面具有赢利目的)
93.销售侵权复制品罪(06年新增内容,2006年单选题18考到该罪,主观上要求明知是侵权复制品)
94.侵犯商业秘密罪(一般掌握,历年未有考题涉及,记住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三种具体行为)
95.合同诈骗罪(几种合同诈骗行为方式要记住,注意本罪与诈骗罪构成法条竞合)
96.非法经营罪(记住四种非法经营行为)
97.故意杀人罪(认定是重点,注意转化的故意杀人罪)
98.过失致人死亡罪(认定重点,注意与间接故意杀人和意外事件致人死亡区别)
99.故意伤害罪(处罚和认定是重点)
100.强奸罪(认定是重点,注意其中应该分清的几个问题)
101.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注意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
102.非法拘禁罪(重点,一般考选择题,典型的继续犯,注意非法拘禁罪的转化)
103.绑架罪(重点,一般考选择题,注意处罚和认定)
104.拐卖妇女.儿童罪(记住概念,处罚和认定重要)
105.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一般掌握,历年未有考题涉及,注意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童工)
106.诬告陷害罪(概念重要,目的是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
107.侮辱罪(一般掌握,记住概念即可)
108.诽谤罪(一般掌握,记住概念,与侮辱罪一样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109.刑讯逼供罪(一般掌握,概念要记住,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注意可以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110.报复陷害罪(一般掌握,概念要记住,注意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注意认定是重点,要考就会出间答题)
111.重婚罪(一般掌握,注意是特殊主体)
112.虐待罪(一般掌握,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
113.遗弃罪(本罪是纯正不作为犯,要求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犯罪,2005年曾有选择题涉及该知识点)
114.抢劫罪(必考重点,构成特征.认定和处罚很重要,要参考《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6条)
115.盗窃罪(重点,概念.构成特征和认定很重要,要参考《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16.诈骗罪(概念要记住,注意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诈骗罪是自愿,盗窃罪是秘密窃取)
117.抢夺罪(重点,注意认定中的几个问题:携带凶器抢夺的为抢劫罪,实施抢夺行为后,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
118.侵占罪(重点,犯本罪,告诉才处理)
119.职务侵占罪(一般掌握,注意与贪污罪的区分)
120.敲诈勒索罪(记住概念即可,另外要注意与抢劫罪的区分)
121.妨害公务罪(概念是重点,一般考选择题,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可以与本罪构成牵连犯)
122.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易于诈骗罪构成牵连犯)
123.招摇撞骗罪(记住概念,并划清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24.寻衅滋事罪(记住具体的几种表现行为)
125.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行为犯,注意如果行为人犯本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根据刑法第294条第3款的规定,应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126.伪证罪(重点,注意特殊主体,目的是陷害他人或隐匿罪证)
127.窝藏.包庇罪(本罪认定重要,知情不举不是犯罪,另外窝藏罪的对象是人,包庇罪的对象是证据)
128.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本罪认定重要)
129.拘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一般掌握,记住其概念,注意有能力执行儿而不执行,并情节严重)
130.脱逃罪(重点,一般出选择题,注意特殊主体: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131.医疗事故罪(注意特殊主体)
132.非法行医罪(注意特殊主体)
133.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记住概念即可)
134.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重点,掌握一下该罪认定)
135.非法持有毒品罪(本罪是数额犯,注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136.组织卖淫罪(概念重要,本罪为选择性罪名,要求具有牟利的目的)
137.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06年新增内容,重点,本罪为选择性罪名)
138.传播淫秽物品罪(06年大纲新增内容,06年未涉及,07年有可能考到,注意没有谋利的目的)
139.贪污罪(重点,概念.什么叫利用职务之便和特殊主体都要记住,贪污罪与侵占罪.职务侵占罪的界限要搞清楚,处罚里要知道积极退脏的,可以怎么处罚,这是贪污罪特有的)
140.挪用公款罪(重点,概念.认定重要,概念要注意三种不同情况要记住,答题时候要答出,处罚中要记住什么叫不退还)
141.受贿罪(重点,注意本罪认定)
142.行贿罪(重点,主观方面要记住)
143.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要看相应法条,注意需要行为人证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另外能够查明财产是贪污.受贿所得,定相应罪名)
144.滥用职权罪(06年新增内容,06年未涉及,07年有可能考到)
145.玩忽职守罪(构成特征中的客观方面重要)
146.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记住概念)
147.徇私枉法罪(注意概念,注意受贿并徇私枉法的,从一重罪处罚)
149.私访在押人员罪(重点,注意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此外还要注意本罪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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