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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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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ebweb 发表于 06-2-26 12:26: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部分   法理学
授课:北大法学院周旺生(法理学出题组长、历来任北大复试主考、讲课生动诙谐)、人大法学院朱力宇(历年人大出卷均有他参加命题)、清华法学院高其才老师(法理学专家、硕士生导师)
提示:笔记中带★为课堂特别强调重点内容,其他也为课堂老师指明需注意和重视内容,非不重要,不可忽视。
前言:
    法理学在综合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由考试大纲和样题可以看出,法理学总分值比重大,共占40分。在综合考试中难度较大的分析题和论述题共45分,法理学则占25分。可以说,法理学是综合考试中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组成部分。
法理学研究的基本内容是法的一般知识和普遍原理,属于关于法律的共性的、规律性的知识。考试时考查的重点是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的理解和掌握,以及通过基本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因此,应在理解的基础上强化记忆,重在理解。
法理学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由于它没有各部门法所对应的法典、法规,所以在学习的过程中,应基本围绕指定教材,即《指南》进行复习(周旺生语)。

第一章、        法的特征(非重点章)

#1、法、法律的词义
本节的着重点应放在指南第一页的第三部分,即掌握法律狭义、广义的概念。
1、        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法律的两层含义;
#2、法的形式特征(已经考过,但可能考简答)★
本节列出的四部分内容都很重要,思考问题时也应由这四个角度出发。学习时应注意与第三节内容的联系,即由形式特征到本质特征。
一、        法律的一般特征:
1、        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除标题外包括下属3点:
法律调整行为关系的规范特点:概括性;以法律规范为主;行为模式、条件假设和法律后果三部分构成一个法律规范。
2、        由国家专门机关制定或认可:包括三小点及制定的定义,认可,认可的三种情况;
3、        以权利义务双向规定为调整机制:(一)、(二)、(三);★
4、        通过法定程序而强制予以实施:(一)、(二),
法律的程序性:实施和制定法律都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3、法的本质特征★
学习时由二、三、四部分着手,与上一节相呼应。
一、        如何认识法的本质特征,了解即可;
二、法的意志性与规律性,这一部分是重点,可出论述;★
法律是一直与规律的结合,应着重理解法律与规律的联系和区别
1、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主观的、意志的。法律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受 客观规律制约的。法律不是规律,规律是客观的,而法律不完全是客观的,它可能反映规律 ,也可能不反映规律。
2、客观规律通常只在事后起作用,而法律具有一定的可预测性,即事先规定可以做什么, 不可以做什么,法律有客观必然性,是对客观规律的正确反映。
三、法的阶级性与共同性,联系p22,阶级的作用,论两者的关系★
法的阶级性是由法所处的社会的阶级性决定的,法律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法的共同性是指虽然法的性质不同,但有一定共同的内容,带有相同或相似性。
四、法的利益性与正义性,论关系
法的利益性即利导性,利益调整包括公平地分配权利义务 、对违法犯罪的处罚和补偿受害者的损失,法律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制定法律必然反映特定的利益。法还具有正义性,实现社会正义是法的目的。法的正义性又离不开阶级性,总是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的正义。
本章重点提示:
本章的重点在第二节,但去年(2000年)出了论述题,今年即使出题,也只能出判断等题型。
第二章、        法律历史 (非重点章)
#1、法律历史概说
一、古代的法律
1、        奴隶制法和封建制法的共同性,P9,3点,“三性”到“三化”;
二、资本主义法产生与发展
1、资本主义法产生:(1)萌芽于封建社会中后期。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有三种
2、资本主义法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级:可出简答,联系法律部门中公法私法的划分,P39。
(1)自由资本主义阶段:经济自由竞争,法律很少干预,只是保障。
(2)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法律干预经济,法的公法化和社会化。
(3)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法律社会化,从国家本位到社会本位,注意理解“社会福利”。
#2、法律历史的规律
一、法律起源的一般规律(可出简答或论述)★
法律起源即法律的产生,是在原始社会过渡到阶级社会的过程中,由习惯变为法律。
1、经济方面:随生产力发展进程渐变的规律。原始社会没有法律,随着生产力发展,私有制出现,阶级出现,才出现法律
2、政治方面:与国家同步产生的规律。法律和国家产生的原因一样。
3、与宗教、道德从融合到分化的规律。
4、由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规律。
二、法律发展的一般规律(简答)★
1、不断进步的规律。
2、由经济条件决定的规律。法律的发展以经济发展、生产力发展为决定条件。
3、历史类型的更替与继承的规律。经济基础发生变化了,上层建筑也要随之改变,法律属于上层建筑。
4、依赖于革命和改革而发生的规律、法的更替、发展往往伴随社会变革,而社会变革又常常伴随革命。
#3、法律的历史传统
法律传统的概念
一、        中西法律传统的差异(未出过题,可能考);★
二、法系与历史传统;
法系的定义
三、西方两大法系历史传统的比较★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法律历史传统方面的差异:
1、法律渊源:大陆法系为制定法;英美法系为判例法。
2、法典编纂:大陆法系均有成文法典;英美法系则多为单行法规、判例法。
3、法律结构和法律传统:大陆法系把法分为公法(宪法、刑法和行政法)和私法(民法和商法 );英美法系则把法分为普通法(制定法)和衡平法(判例法)。
4、适用传统:大陆法系中先确定事实后再去遵循法的规则;英美法系则多参照以往的判例 。即大陆法系是由一般到个别;英美法系则由个别到一般。
5、诉讼程序:大陆法系强调职权主义,法官处于积极主动的地位;英美法系则强调当事人主义,法官处于消极、中立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日本虽为大陆法系国家,却在诉讼程序 上与英美相似。
5、        职业教育传统:大陆法系国家中先学法规;而英美法系中先学案例。
本章重点提示:
本章的重点在第三节,去年出了名词解释(法系),并出了多个判断题,今年仍可能出判断选择等题型。重要概念包括法的历史类型、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第三章、法律作用(重点章:分析、论述)
#1、法律作用释义
本节中应注意两个问题:第一,法的实质如何认识(详细内容参考指南),即从何种角度入手去看法的作用。从而引出问题二,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的联系和区别。
一、        法律作用的对象与实质
1、法律作用的实质两个方面:(1)、(2)
2、        法律作用的定义:
二、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划分
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
法律的作用是法律对人的行为以及最终对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是国家权力运行和国家意志实现的具体表现,是社会经济状况的具体表现。
一)、法的社会作用和法的规范作用的联系:法的社会作用和规范作用是一对不可分割的整体 ,二者之间是手段和目的关系;法的规范作用是一种手段,总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发挥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目的,是经过法的规范作用而产生的。
二)、法的社会作用和法的规范作用的区别:
1、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基于法的规范性特点进行考察的,法的社会作用 是基于法的本质、目的和实效进行考察的。
2、两者的作用对象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对象是人的行为,法的社会作用的对象是社会关 系,即人与人的关系以及社会化了的人与自然的关系。
3、两者的存在方式不同。法的规范作用是一切法所共同具有的,法的社会作用则依不同的 类型、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而形成差别。
4、两者所处的层面不同。这是由两者的考察基点不同所决定的,规范作用是社会作用的手 段,社会作用则是规范作用的目的,规范作用具有形式性和表象性,而社会作用则具有内容性和本质性。
5、两者发挥作用的前提不同。实现规范作用的前提是颁布法律,即把法律告诉人们,实现 社会作用的前提是法律被运用、被实施,主要通过人们的法律行为或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
#2、法的规范作用★
本节着重要求掌握五个重要名词概念,如下:
一、指引作用
法律的指引作用及其分类
指引作用是指法(主要是法律规范)对本人行为起到导向、引路的作用。其对象是每个人自己的行为,法的指引是一种规范指引,它不同于个别指引。
它具有连续性、稳定性和高效率的优势,是建立社会秩序必不可少的条件的手段。
1、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2、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3、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二、评价作用
1、        定义: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2、        分类:
三、预测作用
定义
四、强制作用
五、教育作用
#3、法的社会作用(可出论述)★
一、法的社会作用的方式★
法的社会作用的基本方式和手段:
1、确认。2、调节。3、整合。4、制裁。5、制约。6、组织。7、引导。
二、阶级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
在阶级社会中,法的社会作用大体分为阶级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两方面:
1、阶级统治作用,可作如下理解:
(1)阶级统治的作用包括经济、政治、思想等领域,因此维护阶级统治首先就是要维护统治 阶级对社会生产资料的占有及支配地位,其次要保证统治阶级在政治上的支配地位,同时还 应维护统治阶级在意识形态里的主导地位。
(2)在阶级社会中,尤其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由于被统治阶级的抗争,在其法律中有一定的 让步,可以视作法律的调整。
(3)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对统治阶级内部的违法成员也会进行惩罚。
(4)为了维护统治地位,扩大其政治基础和范围,统治阶级会适当照顾同盟者的利益。
2、社会管理方面的作用。法律必然会涉及到整个社会都必须遵守的规则,大致为以下几部 分:
(1)维护人类社会的基本生活条件。例如保障最低程度的公共安全。
(2)维护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安全。例如人权方面的法律。
(3)维护生产交换的秩序。例如各种交易的基本规则、基本劳动条件等等。
(4)组织社会化大生产。法与社会发展同步;生产社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法律组织的要求 也越迫切。
(5)确定使用设备、执行工艺等技术规范,及有关产品劳务质量的标准,保护生产安全,保 护消费者的利益。
(6)推进教育科学文化的发展。例如商标法、著作权法等。
3、阶级统治作用和社会管理作用的关系
(1)二者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在法中都有所体现,是对立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作为一个整体,某种法律执行阶级统治的作用,而某种法律则起到社会管理的作用。
(3)社会管理作用在现代社会中越来越明显、突出,而阶级管理方面在减弱,但绝不会消失 。
#4、法的局限
法的局限性的主要表现(一般了解)
法律并不是万能的,不是调节社会生活的唯一手段。法的局限性的表现:
1、        保守倾向。2、不能适时应变。3、无法穷尽一切社会现象。4、法律语言适用时标准难以统一。5、存在潜在的强制危险。6、法律执行的成本问题。7、法律依赖其外部条件。
2、        
本章重点提示:
本章2000年未出题,今年应引起重视,有可能出判断题、选择题等题型。重要概念包括:法的作用、法的规范作用、法的社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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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在线 发表于 07-11-2 18:41:01 | 只看该作者
[s:2]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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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omiaomiao 发表于 07-11-1 11:22:06 | 只看该作者
tai thank you le
23#
铎宝 发表于 07-8-26 23:19:10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感谢,这精神值得发扬!
22#
大名 发表于 07-8-24 03:34:0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谢谢
21#
小时候 发表于 07-8-18 08:09:58 | 只看该作者
同学,谢谢咯。
20#
kong198127 发表于 07-8-1 19:48:08 | 只看该作者
[s:9] [s:9] [s:9]
有了你的帮助,我们的起飞将会更为顺利!
真诚的感谢你的帮助!太谢谢你了![s:5] [s:5] [s:5] [s: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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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0000000 发表于 07-7-26 15:03:17 | 只看该作者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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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yyzhfl 发表于 07-7-21 22:29:05 | 只看该作者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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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考云大 发表于 07-7-6 13:51:46 | 只看该作者
好东西,谢谢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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