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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法学院专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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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uniu 发表于 06-3-5 15:13: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南京大学
http://www.nju.edu.cn/njuc/dep/falv/
考研须知:http://www.nju.edu.cn/njuc/dep/falv/kaoyan.htm
简介
南京大学法学院是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法学院之一,前身是著名的中央大学法学院。法学院现有法律、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另设有国际经济法、经济法两个双学位专业和一个律师实务副修专业。设有6个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根据教育部学科调整的要求,从1999年起取消法学本科专业的划分,统一设立法学专业。设有6个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法学院编辑出版《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两种学术刊物。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多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法学院下设: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南京大学亚太法研究所、《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编辑部、《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编辑部和南京大学学生法律援助中心等专业机构。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师45人,其中正教授10人,副教授14人,讲师10人, 助教11人。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教师占全部教师90%以上。
该院办学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示为指导,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法学人才,争创国内一流的法学院。目前已基本创建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学人才的大量需求,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南京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点简介
一、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点历史概述 
   南京大学法学院于1990年获得经济法学硕士点,自1991年起开始招收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至2002年已培养了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270多名。 
   
   二、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点现状 
   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学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形成了鲜明的特色,于 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经济法学硕士点有导师五人,他们在各自的研究领域均有较大影响。例如,范健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商法学研究,已出版个人专著、合著、教材15部,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法研究》、《公司法论》等,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约100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研究项目10余项。曾在德国哥廷根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和做访问学者,并先后赴德、英、美、韩等国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讲学。1999年受聘于联合国计划发展署,担任联合国越南改革项目顾问专家。现任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5年当选为“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他是经济法基础理论、商法学理论和公司法学等学科的领先人物,其相关论著在法学界有着较大的影响。邵建东教授曾在德国哥廷根大学法律系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南京大学中德法学研究所中方所长。著有法学著作十多部,发表论文50多篇,译作20多篇(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级项目若干。担任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编委会会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特约人民陪审员、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组成员、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专家咨询组成员等。他在竞争法、德国法等领域取得了令人注目的研究成果。李友根副教授,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博士,致力于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知识产权法等学科的研究,以眼光敏锐、思维周密、治学严谨为同行和学生所称道,主持省、校级科研项目多项,其论著总有令人耳目一新之感。张理副教授以经济法学、金融法学、票据法学为其主要研究领域,教学科研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发表论著、参编教材30多篇(部)。徐棣枫副教授主攻知识产权法方向,尤以专利法见长。 
   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设以下研究方向:中国经济法、中德经济法、比较经济法、经济法总论、部门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商法理论等。 
   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作建立“中德法学研究所”。该研究所招收经济法学专业中德经济法方向研究生。该方向研究生在国内学习两年,其中之优秀者第三年赴德国学习,在德国完成毕业论文。中德法学研究所是我国为数极少的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实体机构,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 
   
   三、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教学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经济法专门人材。 
   在业务素质方面,要求熟悉民商法的基本原理与知识,系统掌握经济法领域的基本理论、法律规则与法律程序,了解本学科的法律现状与研究动态,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研究能力和一定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学位论文应独立完成,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学术性和和应用价值。 
   (二)研究方向 
   1.中国经济法 
   2.中德经济法 
   3.比较经济法 
   4.经济法总论 
   5.部门经济法 
   6.涉外经济法 
   7.商法理论 
   (三)招生对象 
   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合格,再经复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三年 
   (五)课程设置 
   1.中国经济法方向 
   A类: 
   科学社会主义 (2学分) 
   马列主义原著选读 (3学分) 
   英语 (4学分) 
   B类: 
   经济法基础理论 (3学分) 
   中国涉外经济法 (3学分) 
   C类: 
   公司法研究 (2学分) 
   部门经济法专题研究 (3学分) 
   竞争法研究 (2学分) 
   D类: 
   民法总则专题 (3学分) 
   经济刑法研究 (2学分)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2学分) 
   国际贸易规则与惯例 (2学分) 
   商法理论研究 (2学分) 
   侵权行为法 (2学分) 
   比较经济法 (2学分) 
   金融法研究 (2学分) 
   财税法研究 (2学分) 
   2.中德经济法方向 
   A类: 
   1.科学社会主义 (2学分) 
   2.马列主义原著选读 (3学分) 
   3.英语 (4学分) 
   B类: 
   1.经济法基础理论 (3学分) 
   2.德国经济法 (6学分) 
   C类: 
   1.公司法研究 (2学分) 
   2.部门经济法专题 (3学分) 
   3.德国民法 (6学分) 
   D类: 
   1.民法总则专题 (3学分) 
   2.经济刑法研究 (2学分) 
   3.商法理论研究 (2学分) 
   4.竞争法研究 (2学分) 
   5.侵权行为法 (2学分) 
   6.比较经济法 (2学分) 
   7.金融法研究 (2学分) 
   8.财税法研究 (2学分)  
   9.专业德语 (6学分) 
   (六)教学方式 
   1.公共课(A类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BCD类课),以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辅以自学,其中课堂讲授不应少于课内学时的2/3。 
   3.注意对硕士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创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并确定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 
   4.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论文写作和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或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为主,也可以出卷笔试考核,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在硕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期中进行,由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完成学位论文能力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考核结果作出公正评价并评定成绩,以确定该生是否有资格进入论文准备阶段。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应劝其退学或作肆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能力的关键环节。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内,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性和先进性,并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选题确定后,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有关导师会同本专业负责人进行审议。 
   学位论文的提纲拟定与论文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能充分反映作者本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观点。学位论文在引用他人观点时必须注明出处,并在论文最后列出所有参考文献资料。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至少要经过两位同行专家(其中一位校外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2.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至少在研究生院指定的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方可进行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十)质量监测 
   1.建立研究生个人教学档案与科研档案。 
   2.认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定期进行教学评估与检查。 
   3.对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奖,严格按专业成绩和科研成果的标准进行。 
   4.对毕业后的研究生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检查。 


法律硕士
南京大学2002年法律硕士报名录取情况

1.招收人数:原定招生70人,实际招生85人

2.报考人数:351人

3.录取分数线:345分

4.复试课程:外语和专业课

5.公费人数:前6名应届生享受公费待遇

6.自费学费:8500元/年

7.住宿:提供住宿

8.授课方式:全日制授课

9.调剂:无调剂

10.招收语种:英语

南京大学2003年法律硕士报名录取情况

1.招收人数:原定招生80人

2.报考人数:1461人

3.录取分数线:总分330分,外语、政治50分,专业课80分

4.复试课程:外语和专业课

5.公费人数:具体数字不详

6.自费学费:估计在10000元/年

7.住宿:提供住宿

8.授课方式:全日制授课

9.调剂:无调剂

10.招收语种:英语
法学院(电话83593440)

专业代码 030101 专业名称 法学理论  招生人数 5
研究方向 01法理学02法律文化03法社会学04西方法05法律的经济分析06权力和人权理论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12法理学④423法理专业综合(西方法哲学、刑法、民法) 复试:法理学、西方法哲学、刑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西方法律思想史》谷春德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刑法学》孙国祥主编,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  

 

 
沙发
 楼主| niuniu 发表于 06-3-5 15:13:52 | 只看该作者
专业代码 030102 专业名称 法律史  招生人数 7
研究方向 01外国法律史02中国法律史03比较法04中国法律社会史05民族法文化06法律传统与法律现代化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12法理学④424法律史综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复试: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法制史》曾宪义主编,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外国法律制度史》陈丽君、曾尔恕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法律思想史》侯欣一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5月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  

 

专业代码 030103 专业名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招生人数 7
研究方向 01宪法、行政法02部门行政法03环境行政法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或204德语③312法理学④425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综合(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 复试: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宪法学导论-原理与运用》张千帆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1月版;《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10月版;《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另外招1名自筹生(外语限考德语,第三年赴德留学,留学费用自理)。  

 

专业代码 030104 专业名称 刑法学  招生人数 10
研究方向 01中国刑法理论02经济刑法理论03犯罪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或204德语③312法理学④426刑法专业综合(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 复试: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刑事诉讼法学》许江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刑法学》孙国祥主编,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另外招1名自筹生(外语限考德语,第三年赴德留学,留学费用自理)。  

 

专业代码 030105 专业名称 民商法学  招生人数 9
研究方向 01民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02中国民法与大陆法系各国民法比较03中国民法与英美法系各国民法比较04商法基本理论与基本制度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或204德语③312法理学④427民商法专业综合(商法、民法学、民诉法) 复试: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商法》(第二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另外招1名自筹生(外语限考德语,第三年赴德留学,留学费用自理)。  

 

专业代码 030106 专业名称 诉讼法学  招生人数 7
研究方向 01刑事诉讼法学02民事诉讼法学03行政诉讼法学04中西诉讼制度比较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12法理学④455诉讼法学专业综合课(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复试: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刑事诉讼法学》许江主编,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民事诉讼法》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7月版;《行政诉讼法学》杨解军主编,中国方正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  

 

专业代码 030107 专业名称 经济法学  招生人数 24
研究方向 A组:01经济法理论02涉外经济法03比较经济法04部门经济法 B组:05中德经济法学

考试科目 A组: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3日语③312法理学④4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民法、经济法学、商法) B组:①101政治②204德语③312法理学④429经济法专业综合二(民法、经济法学、德国概况) 复试:A组:经济法、民法、商法; B组:经济法、民法、德国概况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经济法》杨紫烜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民法》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商法》(第二版)范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Tatsachen ueber Deutschland, Societaets Verlag, 2000 (《德国概况》德国莎西埃德出版社);《中德法学论坛》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一辑。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B组单独排名,招生7名,德国概况用德文答题。  

 

专业代码 030109 专业名称 国际法学  招生人数 6
研究方向 01国际贸易法02国际投资法03国际金融法

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或204德语③312法理学④430国际经济法专业综合(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涉外经济法) 复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涉外经济法
参考书目 《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法理学》张中秋等编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国际私法新论》韩德培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国际法》王铁崖主编,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2003年第12次印刷;《国际经济法学专论》(上、下)陈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7月第一版。
备注:不接受单独考试;另外招1名自筹生(外语限考德语,第三年赴德留学,留学费用自理)。  

   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博士点简介
南京大学经济法学科点于200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学位授予权。该学科点设经济法与商法理论、涉外经济法和比较经济法等三个方向,目前有博士生导师3人,平均年龄45岁。 
   本学科点是在一个坚实的学术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在1990年,南京大学就在华东地区率先获得了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经过十几年的积累和发展,本学科点已在国内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科研领域居于前列,形成了自己鲜明的特色。在比较经济法学的研究方面,特别是在与德国大学联合培养经济法学研究生方面,本学科点独树一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受到国内外法学界和政界人士的高度重视。 
   范健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商法学研究,已出版个人专著、合著、教材约15部,主要著作有《德国商法》、《反倾销研究》、《公司法论》等,在《中国法学》、《法律科学》等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约100篇。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十余项。受教育部委托起草了中国商法学教学大纲,主编了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商法》。曾获得教育部和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三等奖,曾先后赴德国哥廷根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留学和做访问学者,先后赴德国、英国、美国、韩国、越南、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讲学。1995年当选为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999年受聘于联合国计划发展署,担任联合国越南改革项目顾问专家。 
   孙南申教授长期从事国际经济法与涉外经济法的教学研究。十五期间,共有近300万字科研成果在国内正式出版与发表,其中专著5部、译著1部、论文100余篇。代表性著作有:《外商投资国际惯例》(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关贸总协定的国际规则与适用惯例》(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国际经济法》(河海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美国反托拉斯法与贸易法规》(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中国涉外经济法》(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中国对外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国家九五规划重点项目成果,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他的研究领域涉及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涉外经济法等,先后主持多项省级和国家级科研课题,并有许多论著获奖。如《国际经济法》获1997年华东地区高校出版社优秀专著教材二等奖;《中国对外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获2001年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 
   邵建东博士主要从事比较经济法的研究,特别是对中德经济法和民商法有深入的比较研究。他的重点研究领域是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迄今为止,他先后主持教育部、江苏省和德国学术交流机构的多项科研课题,在国内外法学刊物上发表论文50多篇,译著2部,代表性著作有:《中国竞争法》(江西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竞争法教程》(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年版);《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此外,他在德国发表了比较经济法领域的专著两部,在Juristenzeitung, GRUR Int.等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其成果曾获得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他先后在哥廷根大学、弗莱堡大学、马尔堡大学等德国著名大学作学术报告。德国最大的全国性日报《法兰克福汇报》(1999年2月10日)曾对他的研究成果作过介绍评论。 
   本学科点非常重视国际学术交流,每年都派出若干名研究生赴德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留学。此外,自获得硕士点授予权以来,本学科点几乎每年都举办一次双边的或多边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国际会议有:1992年与德国阿登纳基金会联合主办的“东亚法律•经济•文化国际学术讨论会”;2001年主办的“中德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公民参与学术研讨会”。
板凳
xialibiao301 发表于 06-12-14 21:44:15 | 只看该作者

这些材料有些旧了……

嘿嘿,我会来南京大学法学院修习法学理论的。
希望能得到你们的帮助,让我更多地了解南大法学院的情况,多谢了!
地板
潇湘奇葩 发表于 07-5-11 21:24:57 | 只看该作者

I am new here.

One of my wish is to have my future develop in law faculty of this universty some    day .  I  hope I will get your help luck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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