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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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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09:56: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华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能胜任经济法学教学研究、经济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具体要求是:
1、具有较高社会主义觉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能坚定地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进取创新,具有团队、合作、友爱的精神。
3、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商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
4、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基本上做到“四会”。
5、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在掌握法学原理的基础上,本专业研究生将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法、商法、劳动法等问题。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  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经济法专题研究》、《商法专题研究》
    (二)必修课
1、《经济学专题研究》
2、《劳动法》
3、《竞争法》
4、《国际经济法》
    (三)选修课
1、《合同法》
2、《票据法》
3、《保险法》
4、《知识产权法》
5、《社会保障法》
6、《环境法》
7、《证券法》
8、《税法》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四、教学方式和培养措施
(一)指导教师根据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特长、专业重点、发展方向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每年检查执行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二)以自学为主、集体讨论为辅。学生除广泛阅读导师指定的马列原著、专业参考书和其他书籍报刊资料外,鼓励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调查研究,要求每一学期写一篇学期论文。
(三)认真进行社会实践,保证社会实践时数不低于10小时。教学课程以“经济法概论”为主。学生须事先写好讲稿,在教研室试讲后进行,导师听课,评定成绩。
(四)毕业实习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重点训练经济法实务的工作能力。实习结束后须进行总结,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
(五)为研究生参加学术讨论会提供条件。如经费可能,鼓励导师及老师带研究生参加学术讨论会,并要求研究生提供学术论文。
(六)鼓励研究生独立承担或参加本校或校外科研项目,通过参与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
(七)邀请经济界专家及经济法律实务工作者举行专题讲座,丰富学生知识面。
(八)通过两年学习后,由导师与研究生教育院共同对每个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凡政治好、思想好、遵纪守法、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进一步培养条件者,经校领导批准,可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不能继续就读者作两年制研究生结业。
(九)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集中在第三学年进行。在第二学年时即要求学生初步确定论文范围与方向,第四学期结束时提出论文开题报告,制定撰写计划与写作提纲,经导师及研究生教育院审批后即可动手实施计划,第六学期中前完成写作,经导师同意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答辩通过后,再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核后授予学位。
(十)培养工作实行导师与集体培养相结合,新生入学后,即由导师组为学生选定导师。第三学年,根据学生选题方向情况作个别调整。
15#
小猩猩 发表于 08-12-27 17:14: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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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ac200691039 发表于 08-10-13 13:24:16 | 只看该作者
有点用!顶一下!
13#
plmm 发表于 08-8-8 16:27:07 | 只看该作者
好哦。,谢谢楼主。。我要考的。。
12#
 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10:08:29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具有较坚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较深厚的经济法理论知识的,能胜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研究、环境行政司法工作和企、事业法律实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品学兼优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1、具有较高社会主义觉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劳动,能坚定地为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奋斗。
2、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进取创新,富有团结合作的精神。
3、能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理论,有较扎实的经济法理论基础;重视理论与社会实践结合;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从事经济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
4、有较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基本上做到“四会”。
5、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在掌握法学原理的基础上,本专业研究生将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环境法、自然资源法、环境与贸易等法律问题。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  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环境法总论》、《经济法专题研究》
    (二)必修课
1、《污染防治法》
2、《自然资源法》
3、《环境与贸易》
4、《外国环境法比较》
    (三)选修课
1、《环境经济学》
2、《国际环境法》
3、《环境行政法》
4、《商法》
5、《日本环境法》
6、《能源法研究》
7、《环境伦理学》
8、《环境政策》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四、教学方式和培养措施
(一)指导教师根据每个研究生的原有基础、特长、专业重点、发展方向等,制定个人培养计划,每年检查执行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和修改。
(二)以自学为主、集体讨论为辅。学生除广泛阅读导师指定的马列原著、专业参考书和其他书籍报刊资料外,鼓励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调查研究,要求每一学期写一篇学期论文。
(三)认真进行社会实践,保证社会实践时数不低于10小时。教学课程以“经济法概论”为主。学生须事先写好讲稿,在教研室试讲后进行,导师听课,评定成绩。
(四)毕业实习须在指导老师指导下进行,重点训练经济法、环境法实务的工作能力。实习结束后须进行总结,由指导老师评定成绩。
(五)为研究生参加学术讨论会提供条件。如经费可能,鼓励导师及老师带研究生参加学术讨论会,并要求研究生提供学术论文。
(六)鼓励研究生独立承担或参加本校或校外科研项目,通过参与科研项目,提高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科研能力。
(七)邀请经济界专家及经济法律、环境法实务工作者举行专题讲座,丰富学生知识面。
(八)通过两年学习后,由导师与研究生教育院共同对每个研究生进行中期筛选。凡政治好、思想好、遵纪守法、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有进一步培养条件者,经批准,可进入硕士论文写作阶段。不能继续就读者作两年制研究生结业。
(九)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集中在第三学年进行。在第二学年时即要求学生初步确定论文范围与方向,第四学期结束时提出论文开题报告,制定撰写计划与写作提纲,经导师及研究生教育院审批后即可动手实施计划,独立完成写作,经导师同意提交答辩委员会进行答辩。
(十)培养工作实行导师与集体培养相结合,新生入学后,即由导师组为学生选定导师。第三学年,根据学生选题方向情况作个别调整。[s:9] [s:9]
11#
 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10:07:23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国际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较深厚的专业理论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马列主义的学术观点和科学研究精神,在国际法学科达到较高的学术水平,主要从事国际法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研究方向
(一)国际法
(二)国际经济法
(三)冲突法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  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国际贸易法专题》、《国际投资法专题》
    (二)必修课
1、《国际金融法》
2、《国际公法专题》
3、《冲突法专题》
4、《知识产权国际保护》
    (三)选修课
1、《欧盟法律制度》
2、《外国公司法》
3、《世界贸易组织》
4、《外国商法》
5、《国际商事仲裁》
6、《国际环境法》
7、《国际反垄断法律制度》
8、《国际人权法》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五、教学社会实践
    研究生必须有半年左右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包括社会调查、业务实习、基层锻炼等)。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应当有实践小结。
    六、学位论文
    在第三学期,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论文选题,与指导老师商量基本确定后,即着手收集、积累资料,选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实践意义。
    在第四学期,经指导老师同意,确定论文写作提纲,并作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
    第五学期安排一定时间到业务部门进行专业实习或调查研究,为写论文进一步收集资料,在可能的情况下写出论文初稿。
    第六学期全部时间写出论文,论文初稿写好,应当广泛征求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定稿。
    七、教学与培养方式
     研究生的课程教学,以自学为主,适当安排指导性的讲课和课堂讨论,要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加强马列经典著作的学习。要加强对研究生自学指导,及时检查研究生的自学效果。研究生学习每门课程要写读书笔记或文章,每年应交学年论文一篇。
培养研究生的方式应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集体培养与指导教师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方法。指导教师除任课外,要注意培养研究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对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要抓早、抓紧、加强指导,配合抓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为培养有较高水平的国际经济法专门人才而努力。
    研究生要结合具体情况,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积极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坚持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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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10:05:33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法制史专业(外国法制史方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按照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针,培养品学兼优,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社会主义觉悟和较高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能以马列主义的学术观点和科学研究方法,独立进行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与高等院校教学工作,以及从事法律实际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
(一)具有坚定的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而奋斗的信念。
(二)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理论为依据,较系统地从宏观和微观、纵向和横向、比较和分析方面掌握外国法律制度,特别是西方民商法律制度的历史和现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索和提供世界法律发展中的先进经验和失败教训,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三)能以熟练的外语阅读和翻译本学科的外文资料。
(四)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三、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  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外国法制史研究》、《中国法制史研究》。
(二)必修课
1、《西方法学史》
2、《西方民商法史》
3、《罗马法》
4、《比较公法学》
(三)选修课
1、《经济与法》
2、《20世纪日本法学》
3、《美国法专题研究》
4、《中国近代法学史》
5、《比较私法学》
6、《西方法学流派》
7、《比较法》
8、《法律社会学研究》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四、教学方法
具有法学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以自学为主,提出问题后,由教师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讲授;非法学本科学历的研究生,则以课堂讲授为主,在讲授的基础上,深入自学。
五、教学社会实践
本专业研究生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须对本科生讲授《外国法制史》一定章节,或对法律专业本科生开设二次有关讲座。授课前后有教师进行指导。高年级研究生可参与对本科生做论文的指导,或承担相关的科研项目工作。
六、学位论文
    研究生毕业论文方向于第四学期确定,开题报告通过后可外出作调查研究一个月。学位论文在指导老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9#
 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10:04:51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一)本专业的研究生在政治上要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具有较强敬业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本专业的研究生在业务上要掌握法理学学科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研工作、独立担负从事法律事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本专业的研究生在体育上要坚持锻炼身体,达到身心健康的目标。
二、研究方向
法理学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马克思主义法哲学研究》、《西方法哲学研究》。
    (二)必修课
1、《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2、《比较法研究》
3、《执法与司法研究》
4、《法学方法论》
(三)选修课
1、《经济法专题研究》
2、《中国行政法专题》
3、《刑法专题研究》
4、《证券法》
5、《西方法学史》
6、《诉讼法专题研究》
7、《法律社会学研究》
8、《国际私法研究》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五、教学方法与培养措施
(一)自学与课堂学习相结合、讨论与讲授相结合、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二)经常参加学术会议和讲座。
六、学位论文
(一)在第四学期末确定学位论文题目,汇报选题目的、框架设计。
(二)在答辩前,先将论文中的部分成果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以向有关专家征询意见。
七、教学社会实践
    研究生可根据需要参加社会实践(包括教学实践)。教学实践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进行,参加法理学的教学活动。教学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写出小结,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和评定成绩。
8#
 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10:04:22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史专业(中国法制史和法律文化)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对法学有深厚历史和理论基础的高层次法律专门人才。
    本专业的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律制度史和法律文化,根据本校教学科研条件和导师专长,重点研究唐律和近代法律文化。
本研究方向的内容广泛,要求本专业的研究生有较扎实的哲学、法理学和中外历史知识的基础。在学期间要结合具体的研究方向,系统地研究中国法制史和法文化的若干重点部分,成为有特长的专家。毕业后既能胜任法律史和有关社会科学的教学、科研工作,也能从事相关实际工作。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三、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中国法制史研究》、《外国法制史研究》
(二)必修课
1、《中国法律思想史研究》
2、《中法史史料研究》
3、《中外法律史比较研究》
4、《唐律精读与研究》
(三)选修课
1、《东周秦汉社会转型与法制研究》
2、《中国行政法专题》
3、《依法治国与法文化》
4、《西方法学史》
5、《刑法专题研究》
6、《诉讼法专题研究》
7、《经济法专题研究》
8、《法律社会学研究》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四、教学措施
(一)教学方式以课堂讲授、共同研讨和个别辅导相结合,着重培养研究生的独立自学能力和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系统阅读有关专业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专业参考书籍,并写出心得体会。
(二)学位课程进行考试。考试根据教学内容和要求分别采取小论文、写调查报告或口试等形式进行。
(三)安排教学实习。
(四)第四学期期末对研究生进行一次政治、业务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硕士论文的写作阶段。
7#
 楼主| masong_18 发表于 08-8-8 10:03:45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较高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水平,较宽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面,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研究方法,在诉讼法学,特别是诉讼证据理论上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公安司法实践工作和诉讼法学教学与科研的实际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敬业精神,牢固地树立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服务的思想。
(二)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一至两门外国语,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方法,具有较强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和研究探讨学术问题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科研、教学或实际工作,适应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的需要。
二、研究方向
    (一)刑事诉讼法
(二)民事诉讼法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学制一般为三年。根据具体情况,弹性学习时间可为二年半至五年。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1、政治理论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2、外  语  课:第一外国语、专业外语
3、公共基础课:《法理学专题研究》、《民法原理》
4、专  业  课:《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刑事诉讼基本理论研究》
(二)必修课
1、《诉讼证据研究》
2、《审判理论与实践》
3、《检察理论与实践》
4、《律师学》
(三)选修课
1、《刑法学专题研究》
2、《公证、仲裁研究》
3、《刑诉比较研究》
4、《民诉比较研究》
5、《程序理论与诉讼实务》
6、《侦查学》
7、《强制执行法学》
8、《民事诉讼代理理论与实务》
9、第二外国语
10、《计算机原理与应用》


五、关于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以导师指导为主,专业组指导为辅的培养方式,坚持教书育人的原则。
(二)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指导原则,在导师指导下,以课堂教学为主,以自学为主要学习方式。                     
(三)实行课堂讲授与导师个别指导相结合,课堂教学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的教学方法,组织研究生参加学术讲座、学术研讨、课题研究、社会实践等活动,加强对研究生自学能力、研究能力、口述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培养。
(四)采用学分制。(详见教学计划表)
(五)各门课程都要进行考核,确定成绩,考核方法按学校统一规定进行。
六、关于实践
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能胜任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并作如下安排:
(一)研究生在校期间,结合所学课程安排不少于二次的司法实践活动,时间为2个月,经实践单位和导师对研究生实践情况进行评定,取得良以上的成绩,方可获得学分。
(二)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综合训练,是培养其具有高校教学工作实际技能的需要。根据教学进程和教学实习的安排,教学实践是实践学分的组成部分,研究生的教学实践,不得少于4课时,。
(三)科研实践是培养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探索、解决问题能力的教学环节。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二篇四千字以上的论文,或者在公开出版的教材或者专著中撰写二章以上。未完成科研实践的,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七、有关中期考核
硕士生进入第四学期后应统一安排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内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科研能力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方面。
八、有关学位论文工作
    (一)学位论文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和专业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和综合考察研究生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硕士生至少要用一年时间进行学位论文工作。
(二)导师应加强对学位论文各环节的指导。培养计划中,应对硕士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的社会调查、学位论文的撰写、学位论文工作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程序等环节和论文工作各阶段的要求、进行方式以及完成期限作出具体安排。
(三)学位论文答辩按学校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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