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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辞书释义有严重的意识形态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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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1-15 17:1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汉语辞书释义有严重的意识形态错误
       ----“文明标准”如何定位

                              


尊敬的中国社科院语言研究所和从事语言研究的院校各单位
  
    我是一名语言学爱好者,研究汉语词义多年,颇有心得。反响较大的就是《论汉语词[字]典解释文明科学文化知识的严重错误》的论述。与此同时我很想知道中国的学术权威部门对我的“论述”有何种说法,希望征得语言研究单位的指正并提出宝贵的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我的语言学水平,特向语言研究单位、机构、寻求学术支持和学术帮助,从而加以明确“论述”的学术位置。


          以下是我的论述 (欢迎批评指正)
  

汉语词[字]典解释文明科学文化知识的严重错误

      
      作者姓名:邓少华
      工作单位:中国智库
      住    址:重庆市北碚区碚峡路113号   邮政编号码:400700


   [摘要] 中国的传统文化儒家思想,佛教、道教、包括现代教育有着很多的意识形态的误区;最根本的是我们的权威教材《新华字典》、包括“汉语词典”在解释词汇语意方面犯了严重的逻辑性地错误,概念很模糊缺说服力,很多的道理与知识完全没有解透。如果将该“误区”作为应试教育的标准答案,它只能埋没人才,误国害民。

      [关键词] 文明的定义、科学的定义、文化的定义、知识的定义


一、汉语词[字]典“文明标准”剖析
  
    1、文明: 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点评:这句话的意思不明确,没有说服力。文明的核心是让大家明白--是非)
          词[字]典“文明”解释剖析:‘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这句话没有明确地文明形式,有语法错误、语意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简单地归纳起来有三层意思:(1)[文明状态] 民主社会的法制化、劳动生产高度机戒智能、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社会和谐、等等;(2)[非文明状态] 高科技犯罪、贸易保护、种族歧视、等等;(3)[黑暗恐怖状态] 政治斗争、民族战争、阶级斗争、等等;三层意思都符合该“状态”。词[字]典一相情愿“文明状态”显然指的是(1)种,后(2)、(3)被忽略了,有严重的逻辑错误,因它的权威性、其结果导致思想理论强迫假想文明的预期,意识形态发生了严重地扭曲,给人的智商和社会价值体系造成巨大伤害。

    2、科学: 反应自然社会思维的客观规律分科的知识体系。(点评:说的是各个学科,知识体系属于文化的范畴,没有说服力。科学的核心是运用能力---效率)
  
    3、文化: 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点评:说的是财富,财富是劳动的结果,劳动可以个人行为,文化表现是群体的)
  
    4、知识: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点评:缺说服力,知识的核心是生活能力)

注:‘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这句话虽有一定正面的知识概念,但语意也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原因是"认识和经验的总和"自然包含了“错误的认识和错误的经验”;故“认识和经验”不一定都是正面的知识概念,也可以是负面的。释义必须考虑正反两方面的因素,不然“义”的严肃性就会遭到质疑。同样有“状态”的错误。总的说来,知识的形成是通过认识和经验的铺垫累积得到的。但它绝对不能表示为知识! 形成知识的关键在于“学习获得有效的社会的和自然的生活与生存要领”,换句话说,错误的认识和错误的经验根本不具备“有效”的生活与生存要领。



二、文明和科学文化知识的的正解(常规说法)


1. 文明: 人类社会进步发展和谐地有价值的形式
[Civilization]  Human society progress development harmoniously valuable form of value

2. 科学:探索认识适应改造创造社会与自然的活动中所达成地目标获取高效率的方法
[Science]  The exploration knew that in the adaptation transformation creation society and the natural activity achieves the goal to gain the high efficiency method

3. 文化:传承与发展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获得与追求的能力和方法
[Culture]  Inherits and develops human society's material wealth spiritual wealth to obtain with pursue ability and the method

4. 知识:追求获得适应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有价值的生活方法
[Knowledge] The pursue obtains the adaptation and the transformation nature and society's valuable means of livelihood


三、“文明和科学文化知识”全面系统地解析  

  1、文明的定义: 雅俗的量词-文明(衡量雅俗的词是文明)该定义有两个涵义:(1)[文明一词]本身不代表文明(2)[表示文明]量化雅俗的过程离不开文明,只有雅与俗之比才能区分文明和不文明的状态。雅--有价值,俗--背离价值
       文明的含意:人类社会一切活动的一切进步与发展形式
       文明的实质:求得俗的最小值,雅的最大值   (本质)
       它们的关系:文明跟雅成正比,跟俗成反比  (意义)
       运算方程式:文明程度=雅除俗=雅/俗,文明百分比=雅/俗乘百分之百 (算术式)

    [衡量雅"俗"]例题一:中国13亿人口中只有1.3亿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受过高等教育的1.3亿人口为“雅”,全国13亿人人均平摊共享“高等教育”的为俗,文明程度=1.3亿人口除13亿人口=1.3/13=1/10=0.1 那么中国教育的文明指数就是0.1,文明价值=0.1乘13亿人口=1.3亿人口接受了高等教育。 ( 注释:在这里13亿人口就是俗的最小值,所求的是13亿人的雅故作分母。13-1.3=11.7亿人口是俗的最大值不能用!文明价值还有有很多类型,如:劳动生产指标指数、工业指标指数、各种农业指标、社会福利指标指数等等,都可以这样计算,这里就不多讲了。可别小看这公式,社会发展进步还是落后了一目了然!)

      [衡量"雅"俗]例题二:邻国日本国总人口为2亿,其中有1亿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为“雅”,日本全国人均平摊共享“高等教育”的为俗,文明程度=1亿人口除2亿人口=1/2=0.5 那么日本教育的文明指数就是0.5,文明价值=0.5乘2亿人口=1亿人口接受了高等教育。(注:中国的文明程度文明程度是0.1,日本的文明程度是0.5,说明中国的教育方法不如日本的教育方法文明)
     
      文明的作用:文明的表现形式为功的有效值(定理:衡量文明的唯一标准是有利于自然与社会的有效价值)
       [大意]文明:人类社会进步发展和谐地有价值的形式(直译文明:说白、讲清楚的意思)
  
  2、科学的定义: 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来满足精神追求和物质追求的获取与享受
       科学的含意:一切进步与发展的手段来满足追求的获取与享受
       科学的实质:求得最小投入的回报最大值 (本质)
       它们的关系:科学跟投入成反比,跟知识成正比 (意义)
       运算方程式:科学=知识除投入=知识/投入 (算术式)

       [衡量雅"俗"]例一:中国13亿人口中只有1.3亿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受过高等教育的1.3亿人口为“知识”,全国13亿人口为“投入”,科学=1.3亿人口除13亿人口=1.3/13=1/10=0.1  那么中国的教育“科学”指数就是0.1。(人口投入回馈率为0.1乘100/100=10/100)

      [衡量"雅"俗]例二:邻国日本国总人口为2亿,其中有1亿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为“知识”,日本全国人口为“投入”,科学=1亿人口除2亿人口=1/2=0.5  那么日本教育的科学指数就是0.5,回报率为0.5乘100/100=50/100  (中国的教育体制不如日本的教育体制科学)
      
      科学的作用:科学的表现形式为有效功 (定理:衡量科学的唯一标准是达成目标的效益率)
         [大意]科学:探索认识适应改造创造社会与自然的活动中所达成地目标获取高效率的办法
  
  3、文化的定义: 知识的普及
       文化的含意:传承人类社会的一切活动
       文化的实质:求得群体与个人和社会的相互影响力, 即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得与追求的能力--社会生产力(本质)
       它们的关系:文化等于知识的积         (意义)
       运算方程式:文化=知识乘知识        (算术式)

     [衡量雅"俗"]例一:中国13亿人口中只有1.3亿人口获得了“知识”,全国的教育“知识”基数为1除13亿人口=1/13亿人口,文化=1.3亿人口乘1/13亿人口=1.3/13=1/10=0.1  那么中国教育的“文化”指数就是0.1  (知识的社会普及率=0.1乘100/100=10/100)

      [衡量"雅"俗]例二:邻国日本国总人口为2亿,其中有1亿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为“知识”,日本全国人口的“知识”基数为1除2亿人口=1/2亿人口,文化=1亿人口乘1/2亿人口=1/2=0.5 那么日本教育的“文化”指数就是0.5, 知识的社会普及率为0.5乘100/100=50/100   (中国的知识普及率不如日本的知识普及率高)

       文化的作用:文化的表现形式为功率, 即“知识的社会普及率” (定理:衡量文化进步与否的唯一标准是社会生产力)
       [大意]文化:传承与发展人类社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获得与追求的能力和方法
  
  4、知识的定义: 理想掌握和把握的生活能力(掌握=学了=理论. 把握=熟练程度=实践)
       知识的含意:追求一切进步与发展的手段来武装自己适应自然
       知识的实质:求得人的有效生活能力     (本质)
       它们的关系:知识跟实践成正比,跟理论成反比  ( 意义)
       运算方程式:知识=实践除理论=实践/理论    (算术式)

     [衡量雅"俗"]例一:中国13亿人口中只有1.3亿人口获得了“实践”知识,“理论”上全国应该获得实践知识的人为13亿,知识=1.3亿人口除13亿人口=1/10=0.1 那么中国教育培养人才的有效能力=0.1    (教育能力指数=0.1)

      [衡量"雅"俗]例二:邻国日本国总人口为2亿,其中有1亿人口接受过高等教育为“实践”,“理论”上日本全国应该获得实践知识的人为两亿,知识=1亿人口除2亿人口=1/2=0.5 那么日本教育培养人才的有效能力=0.5 (教育能力指数=0.5,例题表明日本的教育能力比中国的强)
      
      知识的作用:知识的表现形式为功 (定理:衡量知识的唯一标准是适应自然与社会的能力)
       [大意]知识;追求获得适应和改造自然与社会的有价值的生活手段



四、中国学府尴尬的境地   

   

    辞书释义常被一些学者称作辞书的灵魂,我认为释义根本就是辞书的灵魂,离开了释义辞书的作用何从谈起,可想而知。如果不认清这点,就不配为学者。语义学是个涉及语言学、逻辑学、计算机及自然语言处理、认知科学、心理学诸多领域的学科,各学科对语义的研究虽有一定共性,但具体的研究方法和内容却不尽一致。语言学的语义研究目的在于找出语义表达的规律性、内在解释、不同语言在语义表达方面的个性及共性, 根据不同的语言单位都存在语义问题,也都可由语义学去研究解决。语义学又可进一步分作“句法语义学”和“词汇语义学”。

    中国是一个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大国,可中国学府至今还没有把汉语辞书的灵魂说清楚。语义学中的一个重要支派即结构主义语义学,研究的内容主要的不在于句子本身而在于词语的意义结构,例“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针对“文明”来诠释的,这句话肯定有语法错误!原因很简单,该句话没有明确地文明形式, 说白了就是没有文明的价值取向、犯了“文明诠释”的语法错误!(如果没有针对性,该句就不存在语法问题了) 还有如义素分析、语义场、词义之间的结构关系等等。

    汉语“词汇学”的术语应产生于20世纪初,它的产生并未在学科体系定位中的确定性,也并未使其学科发展的走向明晰下来。中国词汇学学科在1950年代得以真正建立,标志之一就是在中国系统地出现了“词汇学”、“熟语学”、“构词法”、“词根” 等学科术语。因理论建设不足、学科边界模糊,词汇学声称的属于自己的学科领域,或为边界另一侧的强势学科(如“语义学”、“辞书学”)不断吞噬,或为乘势而起的一些新兴研究门类(如所谓“语汇学”)肆意蚕食。这又使词汇学重新沦于尴尬的境地。



五、汉语"辞书"有严重的意识形态错误

   

    通过以上解析不难发现:文明一词初使用于文字语言系统时,其目的只是说白、讲清楚的意思。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给予文明很多的内涵,如:生活的内涵、社会的内涵、知识的内涵、文化的内涵、科学进步与发展地内涵等等。概括地讲文明就是用于褒奖的说词而已。然而这只是一般人即大众的认识,以学者视角再进一步'概括地讲文明就是用于修辞褒奖有形无意识的量词而已'。

    遗憾的是学术界还没有给“文明”一个令人信服定论。更严重的是汉语辞书很多措词、如:错误的“文明科学文化知识”理念堂而煌之地成了应试教育的标准答案!?造成社会意识形态严重地扭曲,其结果是束缚了人们的思想、造成人们思想的逻辑真空, 致使社会道德伦理诚信的严重缺失;情大于法、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伸、有法不依地尴尬局面。辞书是政治、经济、哲学、文明和科学知识,意识形态与民族文化的度量衡。辞书一旦被伪劣“真理”取代时,人们的思想、话语权就会彻底乱套。社会价值体系将会蒙受严重地破坏和扭曲。

    一本好的辞书其自然与社会作用可以胜过一部国家法律的作用。辞书具有施人德与智的人格知识作用,增强道德伦理诚信的社会规范,形成社会文化明确自我约束人格,避免人们思想错误的蔓延,有疏导思想和预防与警示的作用。而法律没有认识省悟的人格功能,只是“制裁”、“警示”、甚至还会闹出犯了法还不知道的笑话。怨天尤人,社会问题与矛盾依然、如有激化扩大蔓延之势法律根本无法遏制。总的说来,法律无法替代辞书特有疏导社会问题与矛盾的作用,换言之辞书就是一部无形的大法典。只有辞书真正成了“大法典”时候,中国文化尊崇所谓“无为而治”、“天人合一”的理念才可以真正实现。

    近代人文科学之所以没有较大的进展,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忽略了数学在人文学的地位,教育实行文理分家、重文轻理、独尊儒术。此后形式化的人文学一度占据着其他学科的中心地位,人文学在意识形态领域很长一段时间淡化了和其他科学,尤其是理论物理的联系。科学最根本的特征是数学和实验与实践的结合,科学史上许多有伟大贡献的自然科学家也是数学家,这在科学发展历史中也反复印证了这一点。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了今天。
    精神文明学说“四大定理”由邓少华首创。“学说”不仅打破了传统的意识形态与人的社会价值观,在人文领域也是一场划时代的革命。“学说”融和了自然科学的定律,用抽象的物理公式和数学形式与语文完美地结合进行表达,使其诠释文明和科学,文化与知识、说明、剖析等方面,与情与理在哲学领域更具有了说服力。简便易学,容易理解,可以充分调动激活人的智慧。

    彻底推翻了“辞书”对“文明、科学、文化、知识”的曲解,为词义论证和学术研究提供了有力的科学依据。完全彻底地纠正了人文领域鱼目混杂,盲目儒家思想和文化垄断与文化专制局面,文化从而达到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社会生产力与社会价值观得到了充分认识和体现,致使文化垄断与文化专制逐步彻底的破灭,这在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史上绝无仅有的。四大文明定理被人誉为“无声的老师”、“无墙的大学”、也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化学术水准以及综合国力。

    汉语理学"人文科学"的确立,关键《汉语词汇定义》有一套独立而完备的理论和学科体系,即四大文明定理。定理的最大特点: 词义可以用数学和物理公式进行量化运算演示,从而为"词义学"论证提供了充分的科学理论实证依据。还系统地阐述了现代汉语词义的基本理论知识,从理论上明确了词语的理解、分析、讲解和运用的方法, 也为学者从事语文教学、文字工作以及语言学理论等,打下坚实的基础。明确了汉语"辞书"词义错误,更加充分的认识到了"辞书"存在知识性、逻辑性、语法性、体例性上的多种差错。与此同时也是高等学府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必修书,是现代汉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从此“汉语理学”这门新兴的科学将进入人文领域,普及知识必然导致伪文化和伪科学的自破,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中华民族的知识经济时代已经到来。她的核心价值就是“知识的法制文明”。用知识决定政策和舆论导向,决定着社会的发展与实践活动,这在人类文明史上还是一次非常伟大的举创,极其难能可贵。她的可贵之处就是彻底地颠覆了传统的人文思想, 把其他各学科领域的科学融会贯通到了人文精神的领域里, 给予了人类社会无穷的精神财富与价值。


    注: 仁的定义--- 好众生;时间的定义、爱情的定义、相思的定义、语文的定义、革命的定义、人文的定义、哲学的定义、政治的定义、艺术的定义、满足的定义、思想的定义、等等,《汉语词汇定义》里面全有。

            

                   详情可以中文搜索引擎登陆:“汉语理学研究室”或者 “汉语词汇定义”
              
               
沙发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1-24 14:11:17 | 只看该作者
释义欠推敲
来源:《拯救辞书》 作者:张万起 发布时间:2004-09-21   
  
      据说唐代诗人贾岛骑驴赋诗,吟得“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之句。其中“推”字是用“敲”字好,还是用“推”字,拿不定主意。在驴背上举手作推敲之状,不想冲撞了京兆尹韩愈的仪仗。韩愈问明原因,思索良久,认为还是用“敲”字好。推敲的故事,对后人有着普遍的意义和启迪作用。反复推敲,反复琢磨,字斟句酌,对辞书释义是更加重要的。因为释义是辞书的灵魂,是辞书的核心内容,评判一部辞书的优劣,释义方面成功与否,是一项很重要的标准。辞书释义搞不好或存在诸多问题,会影响“规范、科学、实用”等目标的实现。因此,编写辞书,就要牢牢抓住释义这一环节,在释义上多下工夫。下工夫者,多花时间、多用力也。首先要掌握大量的第一手语言材料。现在有电脑,有语料库,掌握第一手语言材料,应该说比写卡片、手工记资料时代方便多了。没有大量语言材料,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好词典是难于编出来的。仅靠参考几本已出版的辞书,再加上自己的脑袋想材料,那是难于济事的。有了足够语言材料之后,还是推敲释义,对词义进行科学概括。一部优秀辞书,要在释义方面取得成功,做到准确、科学、完善,推敲琢磨的工夫是不可少的。

   翻看最近出版的《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简称《规典》),觉得在释义方面,颇有可议之处。例如“播讲”这个词,它的解释是“通过广播、电视等讲授”,举的例子是“电台定时~卫生知识”。这个释义对不对呢?初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问题,但仔细推敲,就会觉得有可商之处。电台播讲卫生知识,当然可以说是讲授,那么电视台播讲评书,能说讲授吗?查一下有关的工具书,原来这个释义脱胎于著名的《现代汉语词典》(简称《现汉》)。《现汉》的解释是:“通过广播、电视进行讲述或讲授:~评书│~英语。”既简练,又准确。《规典》在变化《现汉》的解释时,删去“讲述”,很不妥当,使释义狭窄,变得不准确。我们说“播讲”确实有两方面的内容,有时是讲述,有时是讲授。播讲评书、播讲故事、播讲小说,就是通过广播、电视讲述评书、讲述故事、讲述小说;而播讲英语、播讲卫生知识,则是通过广播、电视讲授英语,讲授卫生知识。讲述和讲授是两个方面,不应该删去讲述,用讲授来概括是不妥当的。查一下《规典》对两个词的解释,“讲授:讲解传授 w耐心~│~逻辑学”。“讲述:叙述;讲出来 w~自己的故事”。可以清楚地了解两个词的差异。在“播讲评书│播讲故事”等语言实例中,仅仅是“叙述”“讲出来”,让人欣赏、娱乐,受到教育而已,根本没有“传授”的意思。再看看《规典》对“讲”字一词的解释,正好有“说”和“口头传授”两方面的意思,这两个义项正是“播讲”一词中“讲述”和“讲授”两个方面。

   又如“滋味”这个词,《现代汉语词典》的释义是:“味道:菜的~不错。”十分正确,没有改动的余地。但是《规典》的解释则是:“美味;味道 w~鲜美。”释语中加上了“美味”一义,是完全站不住脚的。翻检前几年出版的辞书,原来是受了《应用汉语词典》的影响。《应用》的解释是:“味道(一般指美味):这个菜越吃越有滋味│四川菜有点儿辣,可是滋味不错。”我们觉得《应用》在“味道”后加的括注,完全是画蛇添足。因为“滋味”当“味道”讲时,并不是指美味。《应用》的编者误解了“有滋味”这种语言现象。在汉语中,“有”字确实有时表示多,大,好。例如说一个人“有学问”,是说他的学问大;说人“有钱”是说他钱多;同样,说菜“有滋味”,是说菜的味道好,味道美。但这是在“有某某”这种格式中“有”字的作用,并不是“有”字后名词的作用。因此我们不能因为“有滋味”这种格式表达的是“味道好”的意思,就推论出“滋味”一般指美味。《现代汉语规范词典》沿袭了《应用》的错误,而且把它发展了一步,直接地把“美味”列入义项中,这样一来,两部词典就一误再误了。

   再如“补贴”这个词,有动词的用法,有名词的用法。对于名词的一项,《规典》的解释是:“补贴的金额 w副食~。”解释又错了,《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贴补的费用:福利~│副食~。”“费用”一词用得十分准确、恰当。“金额”是指钱的数额,指钱数。副食补贴,就是在副食方面贴补的费用,而不是在副食方面贴补的金额。

   上举数例,用意不是在挑毛病(哪本新出的辞书没有毛病),也不是对《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全面评价。我们只是想讨论辞书的释义问题。我们希望辞书工作者在新编一部辞书的时候,要对释义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不要掉以轻心,否则会造成很多失误,影响辞书的质量,给读者带来很大损失。
板凳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6-5 17:37:22 | 只看该作者
祭孔子---- 冬梅寒雪  玫瑰芬芳  春蚕吐丝  秋菊荣耀  浓彩重抹  妩媚众生  仁为何物  知识相伴  何为知识  智慧相依
地板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6-7 14:40:05 | 只看该作者
模拟中国教育的考试

“错误的”标准答案
  1、文明: 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
  2、科学: 反应自然社会思维的客观规律分科的知识体系
  3、文化: 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4、知识: 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模拟案例一]解释题
    1、文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科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文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知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模拟案例二]填空题
  1、(  ):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
  2、(  ):反应自然社会思维的客观规律分科的知识体系
  3、(  ):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4、(  ):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

[模拟案例三]解释题
  1、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表现出来的状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反应自然社会思维的客观规律分科的知识体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_________
  4、人们在改造世界的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___________________

点评
      通过以上案例不难看出解释题和填空实质上没有什么区别,“标准答案”考试不仅没有学习到知识还误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这种模式下的教育要想高分只能“死记硬背”,最要命的是“死记硬背”学习的是错误的理念!死记硬背是女同学的强项,这就是高考女状元特别多的缘故。试想这样的教育模式能培养出杰出人才吗?
5#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6-8 13:28: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重庆庄民 于 2011-7-22 23:35 编辑

还教育一个公理


       [摘要] 固步自封的文化,怎么繁荣,又谈何文化大国。不尊重知识创造者的利益就相当于不尊重文化,一个国家没有给予知识创造者最起码的利益保障以权利,事实上这个国家的文化与教育已经瘫痪没落了。教育兴国、重视教育、培养人才尊重人才就是一句空话套话。

      《汉语词汇定义》于2006年问世至今,中国的高等学府、辞书研究机构一直都没有给个说法,只是在专业学术性网站刊登讨论。媒体集体的失语、让很多学者无从是好。学术的尊严到底要还是不要?出版社“未经审批不合法”使得《汉语词汇定义》而无法出版。现在学界都很怕碰到那些读过《汉语词汇定义》学子,怕他们质问为何不纠正辞书的错误。当局不懂学术,高等学府又做不来就应该与社会(民间学者)合作。对“学术”这种行为无感激敬畏之情,这让学术受到深深伤害的学者非常不解:当局做不了的事,为什么不与社会力量合作去做呢?

   《汉语词汇定义》学术应用范例:征服一切的正义感、拯救人类灵魂的气魄以及无所不能的强大威力,引发了网络大哗。激起公众对教育生存状态的忧虑。专家和媒体工作者纷纷呼吁,修改那个因“必须找一个学术鉴定单位”的门槛而置无数民间学者于“黑户”的规定。事实上真正的“学术”却在民间。几年来文化教育制度整体改进不大,多数找不到出版著作的学者仍处于时时可能被“非法”的状态中。今年两会,教育部部长说,教育工作要注重借助社会力量,他批评有些机关和干部“把什么权力都抓在手里,什么事情都搂在怀里,自己做不过来,又不肯放权、放手让社会力量做,结果是什么都做不了、做不好”。还有些机关只热衷于行使权力,不会动员社会力量,局面打不开,好事做不大。

  教育部长的批评直指要害,《汉语词汇定义》遭遇堪称这一批评的样本。当局不是与社会合作去推进公益事业,不是互为补充和合作的关系,不是利用公权力为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教育服务,而是把社会力量当成了当局部门的对手,仿佛《汉语词汇定义》是在与当局抢生意、抢资源、分权力,添麻烦。而这样的做法往往看起来很理直气壮。民间学者不合法,称它是“未经任何职能部门审批、擅自研究学术,无权威鉴定”为由:《汉语词汇定义》试图“转正”,却在教育部门与高等学府的互相扯皮之间。

  中国教育的权威教材“辞书”一直危害着天真的学子,加上死记硬背的教育考试,所谓的知识竞赛、竞赛规程来自对体育竞技的简单挪用:既定规则与既定目标,规定动作与规定分数,标准步骤与标准答案,既不允许独辟蹊径,亦不走向未知结论,唯一重要的是时间或熟练程度。这种封闭的智力操练过程与真正开放性的知识创新毫无相似之处——它简直就是为了扼杀人的创造本能而设计的。而只有开放性的智力才具有真正的知识创新与成功。

      中国教育强化死记硬背的作用,掩盖了综合知识能力的逻辑思维危机,从而拉大了现代教育理念的距离。到国外插班读小学的中国孩子个个堪称天才,他们在当地学生还依赖手指头的自然个数进行四则运算的时候已能靠熟记乘法口诀迅速得出答案了。然而,到高二、高三的时候,这些记不住乘法口诀的美国学生已经在使用磁性量子细胞自动机取代晶体管了,已经在建立能源转换实验室了;到大三、大四的时候,当我们的清华学子把十亿国人中最优秀的智力投入到牛津英汉大辞典的背诵时,美国常春藤名校的学生们已在国际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了,剑桥大学的学生们已入选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了。

      只要我们仍旧满足于做世界工厂,这种至少能够与引进和复制知识的需要相适应的教育方式便仍是可行的,我们仍可以在“译介现代化”的路上阔步向前;但如果我们要转而建设总书记早在2006年即已大力倡导的创新型国家,教育方式的转变便是箭在弦上,不能不发。一些部门在回应学生减负疾苦时有一种错位的反馈机制,在与社会合作解决问题上缺乏相应的制度准备,为了钱“利益”却设置了许多障碍。其结果就是常常做出文化与学术意愿相反的事情来。
  
      平民自费筹钱艰难支撑《汉语词汇定义》,公众看到的是悲悯和感动,而有关部门看到的则是违法。《汉语词汇定义》学术的问题,其实最微不足道,它面临着无数比这个问题重要得多的问题,比如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得不到审批的问题,资金缺乏的问题等。这些问题如果能得到当局部门的帮助,使之并不难。可是,这些服务相关部门却没有做,他们只注意到一个问题:“利益”。完全不顾及社会的国家的和民族的利益。

      总书记近日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社会能力,支持人民团体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这里提到的对人民团体的态度,显然也适用。失语不是科学的办法,如何增强民族文化的凝聚能力,发挥文化知识的作用,才是当局需要努力的方向。学校自己做不过来,就应该走合作或者放手让社会力量去做。教育部部长的批评切中肯綮。期待与辞书有关的部门能领会这批评背后的深意,让《汉语词汇定义》早日有个归宿。教育强则国强,谨以此为唤醒每一位关心中国教育事业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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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8-2 14:29:11 | 只看该作者
详情可以中文搜索引擎登陆:“汉语理学研究室”或者 “汉语词汇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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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9-2 15:17:00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

    开展科学技术普及(以下称科普),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第三条 国家机关、武装力量、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及其他组织应当开展科普工作。

    公民有参与科普活动的权利。

    第四条 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国家的长期任务。

    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的科普工作。

    第五条 国家保护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鼓励科普组织和科普工作者自主开展科普活动,依法兴办科普事业。

    第六条 国家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可以按照市场机制运行。

    第七条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群众性、社会性和经常性,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

    第八条 科普工作应当坚持科学精神,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科普为名从事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国家支持和促进科普工作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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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科普工作,应将科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开展科普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科普工作协调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科普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进行督促检查,推动科普工作发展。

    国务院其他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有关的科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其他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负责本地区有关的科普工作。

    第十二条 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协会组织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支持有关社会组织和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科普活动,协助政府制定科普工作规划,为政府科普工作决策提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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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十三条 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社会各界都应当组织参加各类科普活动。

    第十四条 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把科普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

    科技馆(站)、科技活动中心和其他科普教育基地,应当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外科普教育活动。

    第十五条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类社会团体,应当组织和支持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教师开展科普活动,鼓励其结合本职工作进行科普宣传;有条件的,应当向公众开放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场地、设施,举办讲座和提供咨询。

    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教师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和专长,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普活动。

    第十六条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综合类报纸、期刊应当开设科普专栏、专版;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开设科普栏目或者转播科普节目;影视生产、发行和放映机构应当加强科普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书刊出版、发行机构应当扶持科普书刊的出版、发行;综合性互联网站应当开设科普网页;科技馆(站)、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场所应当发挥科普教育的作用。

    第十七条 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国土资源、体育、气象、地震、文物、旅游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工作开展科普活动。

    第十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十九条 企业应当结合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培训开展科普活动,有条件的可以设立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场馆和设施。

    第二十条 国家加强农村的科普工作。农村基层组织应当根据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科学生产、文明生活,发挥乡镇科普组织、农村学校的作用,开展科普工作。

各类农村经济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应当结合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向农民普及科学技术知识。

    第二十一条 城镇基层组织及社区应当利用所在地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资源,结合居民的生活、学习、健康娱乐等需要开展科普活动。

    第二十二条 公园、商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在所辖范围内加强科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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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对现有科普场馆、设施应当加强利用、维修和改造。

    以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应当配备必要的专职人员,常年向公众开放,对青少年实行优惠,并不得擅自改作他用;经费困难的,同级财政应当予以补贴,使其正常运行。

    尚无条件建立科普场馆的地方,可以利用现有的科技、教育、文化等设施开展科普活动,并设立科普画廊、橱窗等。

    第二十五条 国家支持科普工作,依法对科普事业实行税收优惠。

    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兴办科普事业,可以依法获得资助和捐赠。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境内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科普基金,用于资助科普事业。

    第二十七条 国家鼓励境内外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财产资助科普事业;对捐赠财产用于科普事业或者投资建设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给予优惠。

    第二十八条 科普经费和社会组织、个人资助科普事业的财产,必须用于科普事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挪用。

  第二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协会和有关单位都应当支持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工作,对在科普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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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以科普为名进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克扣、截留、挪用科普财政经费或者贪污、挪用捐赠款物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归还;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擅自将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改为他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扰乱科普场馆秩序或者毁损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责令其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科普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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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重庆庄民 发表于 11-12-12 20:41:5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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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译文化:说开、学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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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lihang 发表于 12-2-28 15:16: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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