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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武汉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的复试科目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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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ve000 发表于 11-8-1 16:5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问武汉大学电力电子与电气传动的复试科目是是什么,有知道的请告知一下,谢谢了
板凳
似水流年 发表于 11-8-8 08:47:39 | 只看该作者
我翻到2007年的复试细则才找到书目

电气工程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元章;组员:雷敬炎、刘开培、陈柏超、付金枝; 秘书:肖军华

二、 招生原则和办法

1、 学院根据学校划拨的招生计划数及考生的考分,按一级学科确定复试分数线。

2、复试按二级学科进行。

3、 严格招生工作纪律,招生工作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三、录取人数及复试分数线

1、录取人数:电气工程学院2007年共录取硕士研究生140人(含推荐免试研究生32人)。享受基本奖学金的108人(其中一等奖学金54人,二等奖学金54人,推免生原则上享受一等奖学金),普通生(含定向、委培生人)30人,强军计划考生2人。

2、复试分数线:

总分
政治
英语
数学
电路

315
50
48
75
90



*说明:(1)总分350分以上,英语单科可以下降1分;

(2)强军计划考生复试线:单科不低于40分、总分不低于240分。

四、参加复试考生条件

符合学院招生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即达到我院总分和单科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达到强军计划分数线的“强军计划”考生;推免生不再参加复试。

五、复试安排

1、考生于3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2:30,到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到及报考资格审查手续,地点在:武汉大学工学部(二校区)3教学楼2楼。报到时,考生须持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红章)(同等学力考生持大专毕业证书、专科成绩证明、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逾期不报到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2、报到时,每位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另交加试费200元。

3、复试内容及形式:主要考察对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与掌握,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实验技能、计算技能、培养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等。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面试。今年我院一律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

(1)3月30日上午9:00-5:30,全天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同等学历加试。为了使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标准统一,院专门成立一个英语口语测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准备若干套口试试题,并对口试情况进行录音。同等学历须加试二门专业课且不与初试科目相同。请带入学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英语口试考试满分100分。

(2)3月30日晚7:00-9:00,专业课笔试。各二级学科严格按照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3)3月31日上午8:00-下午5:30,全天综合面试。综合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思想,治学态度,动手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要求复试时作详细记录,及时给出评语和分数。满分为100分。 为了做好复试工作,考虑考生分布情况,复试小组分布如下:高压:1个;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3个; 测试计量:1个;电工理论:1个;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和两位教师及一位记录员组成。

(4)  4月4日学院网上公布初录名单。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即二校区,具体安排见报到时通知)。

4、复试期间食宿自理。

5、报考材料失真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入学后发现此类情况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单位。

六、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

1、 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电子技术

2、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分析或自动控制原理

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高电压技术

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力电子技术或自动控制原理

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磁场

复试科目参考书:

电子技术:《电工学》(下册),秦曾煌,高等教育出版社

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分析》第二版,何仰赞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高电压技术:《高电压技术》第二版,周泽存编,南京工学院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王兆安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自动控制原理:《自动控制原理》,梅晓榕编,科学出版社

电磁场:《工程电磁场》,杨宪章编,中国电力出版社

七、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方法

1、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

综合成绩 = 初试总分÷5×0.6+专业笔试成绩×0.15+外语听力口语成绩×0.10+面试成绩×0.15

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1)、委派、定向考生不享受基本奖学金;合格的推免生原则上享受一等奖学金;

(2)、其他考生按综合成绩(初试和复试)排序作为录取依据;学院根据学校划拨指标,对考生按初、复试综合成绩, 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相对高分者享受奖学金,相对低分者按照普通生录取。

(3)、定向、委培生须签订协议书。

(4)、复试通过后所有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寄(送)回档案和政审表,未收到档案或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档案,但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政审表, 未通过政审者不予录取。

八、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68772279  联系人: 肖军华





                          电气工程学院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07年3月20日
沙发
似水流年 发表于 11-8-8 08:47:28 | 只看该作者
从去年和前年的大纲来看,官方并没有制定参考书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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