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报考经济学院的同学们,你们好!现将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试规则: 1.复试权重: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3分制)。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及单独考试名额单列。 三、复试科目: 1.外语听力: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 2.参加考试考生:统考(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考生。 考试时间:2014年3月16日下午2:00-2:30,考生于1:45入场,1:55停止入场。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按1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中; 英语考试地点:请于考前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3.专业课: 参加考试考生:统考(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考生、留学生、港澳台生。 复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 复试范围: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及英语口语等; 复试时间:2014年3月15日上午8:00-12:00; 复试地点:经济学院二层、三层会议室,请考生务必于15日上午7:30前准时签到。签到地点:统考(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在三层307室;单考考生、留学生、港澳台生在二层219室。 经济学院地址:北京大学东侧门外向北约300米(详见经济学院主页右下方“交通示意图”)。 四、资格审查: 1.统考(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考生: (1)复试时请考生出示本人的考研准考证、身份证; (2)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正式成绩单(本科)、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往届生(包括单考考生)须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在海外获得学位者须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查验学生证。 2.留学生、港澳台生: 复试时请考生出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 五、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复试考生:包括统考(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考考生及港澳台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六、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3月7日 附:复试名单公布如下: 更深度完整的分析请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