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次复试录取办法如下,以确保我院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蒋月评 成员:郭上江、罗 汉 2、复试监督小组名单: 组长:程卓蕾 成员:彭黎明、顾广泽 二、专业综合面试工作细则 1.复试分组: 分为3个复试小组: 1个外语测试组,2个专业综合面试组。 2.复试时间安排 资格审查: 3月21日上午8:30—9:00 复临舍207室 专业综合复试: 3月21日上午9:00 复临舍207室候考,面试地点为复临舍202室、203室、204室,由抽签决定 专业课笔试: 3月21日下午14:30—16:30南校区教学楼(以研招办公布的考试地点为准) 体检时间: 3月20日—25日 南校区医院 3.复试的形式和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复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笔试100分,专业综合复试140分。 专业综合复试考核内容及分值分布情况: ①20分用于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②10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③20分用于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社会实践表现、责任感、纪律性、人文素养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评分标准 专业课笔试由阅卷人员按命题时给出的标准答案批改给分,专业综合复试由每名复试小组成员按复试情况表逐项给分后,再取复试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最后得分,综合评语应经过复试小组集体讨论后给出。 5.实施方案 (1)复试分成3个小组,包括1个外语测试小组和2个专业综合复试小组。面试顺序及分组由考生抽签决定,整个复试过程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以本学科教授为主且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的教师组成。 (2)专业课笔试由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命题、评卷、监考,并督促做好保密工作。 (3)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时间5分钟左右,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和回答教师的随机提问。 (4)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按自我介绍—查看学生能力证明材料--随机提问的流程进行。 (5)专业综合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三、拟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招生计划为40人(学术型),其中包括推免生12人。 2、拟录取原则: 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考研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重新排序,根据学校给学院下达的招生计划指标数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推免生和第一报考志愿为数学的考生优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或专业综合复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奖助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四、调剂复试录取方案 1、调剂指标 拟调剂录取13人。 2、申请调剂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并且初试业务课为高等代数和数学分析的报考本校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数学专业的调剂复试,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本次拟调剂的考生须在3月17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具体复试安排与第一报考志愿为数学的考生相同。 3、拟录取办法 拟录取办法遵循本办法第三大点的第二小点。 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2015年硕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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