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经邓小平、叶剑英亲自批准设立的直属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研究生培养基地,也是我国最早成立的研究生院。其主要任务是培养人文和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2010年全国首批获得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的单位。 2016年,我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拟招收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025300)45名,学制2年。根据已确定接收推免生情况以及一志愿考生初试情况,预计尚有缺额,可接收部分调剂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条件 1. 符合国家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税务)相同或相近。 4.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三、税务专业基础)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且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5. 满足国家2016年有关研究生调剂的其它要求(以国家2016年调剂政策为准)。 二、调剂申请办法 1.调剂预申请 调剂预申请是考生向我中心提交的申请。其目的是在2016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前收集有意向调剂至我中心的考生信息。我中心将根据这些信息优先确定部分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调剂预申请时间:即日起—2016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日期。“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直接在该系统提交调剂正式申请,无需再向我中心提交调剂预申请。 调剂预申请方式:请考生下载并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2016年申请调剂考生信息一览表》(附件1)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申请表(调剂考生)》(附件2)。填写完毕之后,将两份文档需更名为“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一志愿报考院校-报考专业-总分”,如:李元芳-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北京大学-财政学-375。邮件主题同样如上。确认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 : mtec@cass.org.cn 敬请大家按照格式要求发送邮件,且无需重复发送,以免对信息登记、统计工作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感谢您的支持! 2. 调剂正式申请 调剂正式申请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进行的申请,这是调剂申请的必经环节。 已向我中心提交调剂预申请的考生若要正式申请调剂至我中心,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正式申请(按要求将“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选择为调剂学校,并选择“税务”专业)。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后,未曾向我中心进行调剂预申请的考生可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正式申请,无须再进行调剂预申请。 3. 调剂复试名单确定及公示 我中心将根据所接收的调剂预申请和调剂正式申请的考生信息,分批次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在我中心网站(http://mt.gscass.cn)公示,同时,我中心也将及时与拟予调剂复试考生取得联系。 三、复试办法 1. 复试时间和地点 (1)复试时间:拟3月中下旬。 (2)复试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3)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确定后将第一时间在我中心网站公布,敬请关注。 2.复试科目及形式 如2016年国家复试政策较2015年无实质变化,我中心复试科目及形式将按下表进行;若2016年国家复试政策有变化,我中心将做出相应调整。 file:///C:\Users\jiao\AppData\Local\Temp\ksohtml\wps7B7B.tmp.jpg 经济学不指定考核范围,税务专业基础参考书目请参见我中心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下的“招生动态”。 3. 复试相关的具体安排请考生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最新的通知公告。 四、联系我们 联系部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联系电话:010-81360820,81360976(3月1日起接受电话咨询) 电子邮件:mtec@cass.org.cn 咨询QQ :3219065685
附件: 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2016年申请调剂考生信息一览表 附件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税务硕士教育中心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申请表(调剂考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税务硕士教育中心 2016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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