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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学考研专业课内部复习笔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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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608989730 发表于 16-5-17 09:2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1)社会经济条件:工业革命创造了大资产阶级和现代无产阶级。
(2)政治法律条件:
①公法领域,确认了公民在政治和法律上的平等权利。
②私法领域,确认了私有权无限制和排他性原则。《拿破仑法典》
(3)思想渊源:古典自然法学理论  德国古典法哲学(康德自由观、黑格尔法学辩证法)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形成
康德主义 - 黑格尔主义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第一次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批判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法学观 -《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已经形成 -《共产党宣言》新发展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
①《共产党宣言》新发展
②对欧洲革命失败总结,进一步揭示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对法的现象的决定性作用
③《资本论》新高峰
④对巴黎公社经验总结,论述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新型民主和新型法制
⑤同拉萨尔主义论战,《哥达纲领批判》进一步揭示社会经济生活条件对法权现象的决定性作用
⑥“人类学笔记”揭示国家和法现象的历史起源的一般规律
⑦恩格斯捍卫,新发展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伟大革命
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1)把法的现象放置于整个社会大系统中加以考察,科学地确证法的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
(2)对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进行逻辑“思辨”,深入分析法的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
(3)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现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
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价值论意义
(1)是致力于分析法的现象的功能状态。
(2)是把握法权关系发展的社会人类学向度。
(3)是深入探求法的现象的价值基础。
三、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方法论意义
(1)是研究方法,“从具体到抽象”。
(2)是叙述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

第三节 列宁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继承与发展
(略)

第四节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进程
一、毛泽东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贡献:《人民民主专政论》、《论政策》、《论联合政府》、《论人民民主专政》、《关于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与确定解放区的司法原则的指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等,董必武《关于党在政治法律方面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民主法制,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军事法院院长会议的讲话》等
二、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丰富与发展:民主法制战略论、民主法制关系论、法制立国论、依法治国论、法制发展论
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创新和发展
(1)论述了政治文明与小康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
(2)揭示了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3)阐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之间相辅相成的互动机理。
四、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法学
(一)科学发展观的法学意义
1、概念: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2、意义:
(1)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法的现象的本体基础。
(2)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文明社会法律发展的基本尺度。
(3)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价值准则。
(4)坚持以人为本,可以使我们更好地把握全球法律文明共同的发展走向。
(二)依法执政的当代法治观的时代价值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治理观的内在意蕴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法律特征——
(1)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法治的社会。
(2)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公正的社会。
(3)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稳定的社会。
(4)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权威的社会。
(四)如何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必须明确它是人类文明史的先进的法治理念,是更完善、更高层次的现代法治信念、价值和理想的集合体,是真正符合广大人们群众利益和需要的法治理念。
(2)必须明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命题具有鲜明的针对性。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有一个形成、发展和变迁的过程,但在现阶段,其基本内涵可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顾全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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