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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多俊《经济法学》(第2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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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 发表于 17-8-6 17:2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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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1.1 复习笔记
   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2.1 复习笔记
   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章 经济法的价值、功能和基本原则
   3.1 复习笔记
   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章 经济法法律关系
   4.1 复习笔记
   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五章 经济法的立法体系
   5.1 复习笔记
   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六章 经济法的责任制度和实施机制
   6.1 复习笔记
   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编 市场规制法
  第七章 反垄断法
   7.1 复习笔记
   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八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
   8.1 复习笔记
   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九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9.1 复习笔记
   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章 产品质量法
   10.1 复习笔记
   1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三编 国家投资经营法
  第十一章 国有资产法
   11.1 复习笔记
   11.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二章 国家投资法
   12.1 复习笔记
   12.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三章 国有企业法
   13.1 复习笔记
   13.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四章 国有企业改革法
   14.1 复习笔记
   14.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四编 宏观调控法
  第十五章 计划法
   15.1 复习笔记
   15.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六章 产业政策法
   16.1 复习笔记
   16.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七章 财政法
   17.1 复习笔记
   17.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八章 税 法
   18.1 复习笔记
   18.2 课后习题详解
  第十九章 金融法
   19.1 复习笔记
   19.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十章 价格法
   20.1 复习笔记
   20.2 课后习题详解
第二部分 名校考研真题详解
 2014年华南理工大学830法学综合二(含民法总论、经济法总论、刑法)考研真题
 2012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
 2011年武汉大学832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
 2010年武汉大学829经济法与商法学考研真题
 2011年南开大学法学院873经济法(经济法与商法)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809经济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0年中山大学法学院825经济法学(B卷)考研真题及详解
                                                                                                                                                                                                    内容简介                                                                                            


??普通高等教育经济法学“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学》(漆多俊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是国内外各大院校广泛采用的经济法学权威教材之一,也被我国众多高校(包括科研机构)指定为考研考博专业课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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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为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对教材每章的复习笔记均对该章的重难点进行了整理,浓缩了该教材的所有知识精华。同时参考大量经济法学相关资料对漆多俊《经济法学》(第2版)的课(章)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延伸和归纳。
??第二部分为名校考研真题详解。精选武汉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南开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等名校的考研真题,并提供了部分真题的答案及详解。本书历年真题的答案及解析由高分考生根据本科目考研的参考教材和相关教师的授课讲义等精心编写而成,解题思路清晰、答案翔实,突出难度分析,对常考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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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一部分 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第一编 总 论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1.1 复习笔记
一、经济法产生的社会根源
1.生产社会化与“市场失灵”
(1)生产社会化
经济法产生和形成独立部门法的社会根源,在于生产高度社会化引起的社会经济调节机制和现代国家职能的变化,即国家调节机制和国家经济职能的形成和发展。
市场具有统一性和开放性,在统一和开放的市场中,广大生产经营者自由而充分地竞争,使价值规律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从微观上调节各生产经营者间的利益关系,而且从社会经济的宏观上和总体上调节资源的配置和资本的流向,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价值规律的这种调节作用,是通过市场实现的,因此又称为市场调节。市场调节是社会经济本身具有的内在机制。
(2)市场失灵
在一定条件下,市场缺陷不显露,不造成严重后果;但若条件不具备,或条件发生了变化,则市场缺陷立即显露,并造成严重后果,表明市场的作用不再充分有效,这时人们称之为“市场失灵”。
①从造成市场失灵的原因分析,市场缺陷可以主要归纳为下列三种:
a.市场障碍,即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总会存在着一些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因素,使得有些经济领域,市场机制不能进入施展其作用;
b.由于市场机制具有唯利性,因而它是一种非理性的调节,有些经济领域民间投资不愿进入,市场机制也不能发挥调节作用;
c.市场调节具有被动性和滞后性,它是一种事后调节,往往在造成资源严重浪费和经济社会动荡衰退之后才缓慢恢复正常。
②产业革命使市场调节的缺陷暴露,并引起经济调节机制的变化:
a.由于生产社会化,经营者通过资本积聚和集中使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少数大企业具有雄厚经济实力并取得市场支配地位;
b.产业革命以后,科技和生产力快速发展,经济部门、行业和产品不断新旧更替;
c.产业革命引起生产高度社会化和垄断企业形成以后,市场的第三个缺陷即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的后果也十分严重。
2.国家调节机制与国家经济职能的出现
(1)国家调节机制及其基本方式
国家调节,是指国家运用各种手段介入经济对社会经济进行某种调节,以维护和促进经济结构和运行的协调、稳定和发展,并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国家调节的基本方式主要是:
①国家对市场强行干预规制方式
国家对市场强行干预规制方式主要包括反垄断和限制竞争,反不正当竞争,规制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等。
②国家参与直接投资经营的方式
国家介入经济以后,以国家拥有和可支配的资产参与直接投资经营,以促进那些对于国计民生和国民经济总体利益以及长远发展关系重大,而民间投资不愿进入的行业、产品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借此以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
③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引导调控方式
国家调节的任务是需要随时调查了解全社会及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的经济和市场情况,掌握各种经济数据和信息,作出科学分析和预测;或进而制订一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或计划,制定和实施各种经济政策,运用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的经济杠杆和政策工具,引导或约束社会投资和其他经济活动;国家还可以给企业和其他经营者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条件以及其他各种帮助和服务。
国家调节的出现及其与市场调节并存,是社会经济调节机制的二元化。调节机制二元化,标志着市场经济自其形成以来进入了第二个发展阶段。
(2)国家经济职能
国家调节职能活动也主要包括对市场规制、国家直接投资经营、对社会经济引导调控这样三种基本方式。
国家担负起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能,是国家职能的重大转变。其实质是国家职能逐渐“社会公共职能化”:国家由原来主要关注统治阶级及其政治集团的政治统治利益,向着为体现更多民众意志的社会利益服务方向转变。这是“政治国家”向“社会性国家”演化的重要一步。国家调节社会经济,是社会利益之所在,实际上是国家担负的一种社会性职能。
3.法律体系的因变与经济法的产生
(1)法律体系的因变
关于国家调节的法律便也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①为规制和保障国家所采取的第一种调节方式,即国家对市场的干预规制,国家需要制定市场规制法;
②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二种方式,即国家直接参与投资经营活动,国家需要制定国家投资经营法;
③为规制和保障国家调节的第三种方式,即国家对经济的引导调控,国家需要制定经济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上述三个方面的法律有着许多共同的特点,主要包括:
a.它们所规范的都是国家经济调节活动;
b.它们所调整的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它们直接涉及社会经济领域,具有经济性内容;
c.它们同以往调整民间社会(私人)经济关系的法律有明显不同。
(2)经济法的产生
①经济法出现以后,同民商法配合,分别从个体、微观与社会总体、宏观两个不同的角度和侧面,共同协调个体同社会的矛盾,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繁荣和发展,建立和维护一种新的社会经济法律秩序。
②同自由市场经济阶段那种较单一民商法秩序不同,在社会市场经济阶段,这是一种主要由民商法和经济法相结合而构成的新的经济法律秩序。
二、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经过
1.早期社会的国家经济管理与立法
早期社会,国家对社会经济的管理按其方式主要是民事、行政和刑事的管理;按其目的主要是政治性、财政性和社会性管理。而为调节社会经济的结构和运行的经济调节管理则很少实行,它尚未成为一种经常运用的独立的经济管理方式。
2.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1)19世纪末至第一次世界大战后
这是现代经济法的出现阶段。
①美国
美国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及1914年颁布的《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等一批反垄断法,是经济法独立的先声,是现代经济法最早的法律表现形式。
在美国最早出现经济法,但由于当时基本上仅限于反垄断法,加上美国人并不注重从法理上对法的体系构成加以区分,所以对于经济法在其他国家的传播和影响当时并不突出,对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和发展影响最大的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德国。
②德国
国家权力一开始就较顺畅地介入经济进行多方面的干预,而无自由放任的传统拘束;其经济法一开始就涉及较广泛的内容。
这个时期德国的经济法立法的特点:
a.量多,经济法性质的法律法规成批涌现;
b.面广,不限于垄断和竞争领域的立法;
c.出现许多促进、扶助垄断和国家垄断的立法;
d.强行性立法多,许多经济法规带有浓厚的行政法色彩,或简直与行政法难以区分;
e.由于当时所有立法几乎都同战争相关,其经济法的非经济性色彩十分强烈。
(2)1929~1933年经济危机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这是经济法在世界范围内迅速发展的阶段。
①美国
这一阶段,国家对社会经济干预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a.实行资本主义国有化,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出现并得到发展。
b.国家经济职能全面强化,运用包括财政分配和经济计划在内的多种手段,对经济进行全面、综合性和经常性的调节。
②德国
德国在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期间,希特勒纳粹集团于1933年夺取了政权,开始了法西斯独裁统治。这个时候先后颁布不少有关政府管制经济的法律。这个时期德国颁布的许多法律虽然从广义上说也具有某种经济法性质,但更多的是属于行政法或军事法性质,一直维持到二战结束。
③日本
日本自20世纪30年代后半期开始,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及经济法便具有经济危机对策和战时经济对策双重性;再往后,便完全转入战时经济统制。国家对生产、物资、价格实行全面管制,整编企业体制,并最后直接掌握军需企业。
④二战后各国经济法立法特点
a.由于各国政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全面调节管制经济,所以立法内容和领域大大扩展;
b.政府除大量采用行政和军事强制手段外,还大量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极度膨胀;
c.政府还运用计划组织和引导经济发展;战后反垄断措施也受到重视。现代经济法体系所包含的各个基本方面的内容都已具备;
d.立法多同危机和战争相关,具有很强的危机和战争对策性质。其非经济性因素和行政法、军事法色彩十分浓烈。
(3)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
这是经济法从其立法中逐渐剔除非经济性因素,立法体系趋于完备的阶段。这一阶段经济法发展的特点包括:
①各国经济经过二战后的恢复、重建而进入和平发展时期,各国政府把经济发展放在头等重要地位,国家经济调节管理职能进一步发达,经济法的立法进一步加强且其体系日益完善;
②经济法立法的非经济性因素减弱,经济调节性因素突出;
③国家调节经济的各种基本方式综合运用,作为经济法体系三个基本构成的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以及以计划法和各种经济政策法为核心的宏观调控法,都不断发展和完善。
(4)20世纪80年代至今
20世纪末和进入21世纪以后,各国的经济法发展的另一个趋势,是它日益国际趋同化。经济法国际趋同化有两层含义:
①人类社会发展本来有着许多基本共同点,遵循着一些基本的共同规律;
②当前各国市场和经济正在日益国际化和全球化,各国对于经济的国家调节及其经济法必须日益注重考虑其他相关国家和国际的各种因素和影响。
3.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法
在这些国家,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在于:
(1)由于市场机制不完善,市场失灵现象较严重,更需要国家调节作用来弥补;
(2)市场的发育成长需要国家的扶持和引导;
(3)加快资本积累并将有限资源集中用于某些急需发展的领域,也需要依靠国家的力量。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
1.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与途径
(1)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背景
经济法作为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其产生和发展的基本原因都具有一致性,这就是生产社会化和国家调节管理经济职能的出现和发达。
①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异常发达,但它同资本主义国家19世纪末以后所开始担负的经济职能有明显区别。
a.两者发生的原因不同
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弥补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而发生的;而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职能不是为了弥补市场的缺陷,而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在通过政治革命建立社会主义国家后,国家“重新组建”自己新的经济基础,并在其后实行全面管制使之不断发展。
b.两种经济职能的性质也有所不同
在资本主义国家,它是一种调节机制,即国家调节,国家调节应同市场调节相配合,国家调节不能取代市场调节的基础性地位。而在社会主义国家,其经济职能主要不是作为一种经济调节机制,而是对社会经济全面组建、组织、管理和控制。
②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产生和发展的路径及体系构成等方面同西方国家有所不同。
a.这里的社会化是革命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组织实施的,不是社会经济自身运行发展的结果;
b.这里的国家经济职能是国家组织实施社会化的需要,而不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失灵才需要国家调节;
c.这里的经济法虽然也必定是规范国家调节活动的,但其功能主要侧重于“保障”国家的管理,其价值取向重在秩序与效率,而不像西方国家经济法那样更加重视“规制”国家调节权力,注重维护公平和正义;
d.经济法内容体系十分广泛、全面,多强行性规范,而不是(按照“市场三缺陷、国家调节三方式、经济法体系三构成”模式形成的。
(2)途径
综观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历程,产生两条不同的运动轨迹:
①资本主义国家
a.由国家放任市场作用到逐渐加强国家调节;
b.由较单一的民商法构成的经济法律秩序到经济法产生和逐渐发达,确立由民商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共同组成的新的经济法律秩序。
②社会主义国家
a.由国家包揽经济、市场几乎为空白,到逐渐“引入”市场因素,转变国家职能,并最终使市场机制成为基础;
b.经济法由同党政指令相伴生、同行政法为一体,且共同排斥民商法作用,到经济法逐渐剔除异己因素而性质日趋纯正,内容体系也基本围绕“三构成”,最后同西方国家基本趋同,完全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
这两条道路最终殊途同归:在新时代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世界各国的经济调节机制、国家经济职能和经济法(其他法律部门亦同)的情况会目益趋同,大同小异。
2.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法立法概况
(1)苏联、东欧国家的经济法
①苏联
a.1917年至1925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立即颁布了《土地法令》,宣布土地国有。1918年颁布《工业国有化法令》,在将一切大型企业完全收归国有(在以后的过程中,实际上中、小型企业、商店也都被国有化)。1922年在颁布民法典的同时,制定了《集体农庄法》和《劳动法》。1921年开始实行新经济政策,利用商品货币关系恢复和发展经济,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并以租让、租借形式发展国家资本主义。1925年完成了国民经济恢复工作。
b.1926年至1936年工业化建设时期
1926年进入工业化建设时期以后,苏联的经济法以规范国营企业为核心。早在1923年便制定了第一个托拉斯条例,1927年又制定新的《国营工业托拉新条例》,强调了计划原则。
c.50年代中期至80年代末经济体制改革时期
50年代中期开始,苏联陆续改革其经济管理体制,在继续加强国家控制和计划经济的同时,逐步引入市场调节机制。与此同时,也重视法制建设。这个时期颁布了大量经济法。
80年代中期以后,苏联经济体制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为推进改革,颁布了一系列经济法规。
d.90年代初以后苏联解体和社会制度根本性变革时期
1991年苏联解体。解体后的俄罗斯及其他“独联体”国家全面实行市场经济和私有化,并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这时它们所颁布的大量经济法规,其宗旨主要在于保障向市场经济和私有化过渡,并为反危机制定各种具体措施。
②东欧国家
80年代末以前,它们的经济法以维护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全面管理特别是计划管理和公有制经济为其主要任务。企业法特别是国营企业法构成经济法的中心环节。
(2)中国经济法立法概况
①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经济法立法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a.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可以说基本上没有经济法,虽然其间也曾颁布过一些具有某些经济法性质的法;
b.其后至90年代初,国家进行经济体制改革,颁布了大量经济法,这是我国经济法基本确立阶段;
c.1992年决定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经济法体系框架渐趋完备;
d.世纪之交及其以后,随着加入WT0和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法在性质、内容和体系上又有了新的发展。
②1949年至1978年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家曾一度颁布了一些经济法规外,总的情况是法制未受足够重视,经济法的立法数量不多,性质同党政文件或行政法区别不大。
③1979年以后中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
a.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
b.立法紧紧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
c.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
d.国有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也是这一时期经济法的中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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