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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保树《商法》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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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o 发表于 17-8-8 18:35: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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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目录
第一部分 复习笔记
 第一编 商法总论
  第一章 引 论
  第二章 商法的特点与商法的历史
  第三章 商法中的三个基本概念
  第四章 商人之一般理论
  第五章 营业实现与营业转让
  第六章 商业账簿
  第七章 商行为之一般理论
 第二编 公司法
  第一章 公司制度之一般理论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章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共同制度
 第三编 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 破产法概说
  第二章 破产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五章 破产债权
  第六章 债权人会议
  第七章 重整程序
  第八章 和解制度
  第九章 破产清算程序
 第四编 证券法
  第一章 证券与证券法
  第二章 证券发行制度
  第三章 证券交易制度
  第四章 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章 上市公司收购
  第六章 证券业
  第七章 证券市场监管体制
 第五编 票据法
  第一章 票据与票据法概述
  第二章 汇 票
  第三章 本票与支票
 第六编 保险法
  第一章 保险与保险法概述
  第二章 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保险合同概述
  第四章 财产保险合同
  第五章 人身保险合同
  第六章 保险业法概述
  第七章 保险组织的监管
  第八章 保险经营的监管
 第七编 海商法
  第一章 绪 论
  第二章 船 舶
  第三章 船 员
  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五章 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六章 船舶租用合同
  第七章 船舶碰撞
  第八章 海难救助
  第九章 共同海损
  第十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第十一章 海上保险合同
第二部分 名校考研真题详解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863应用法学(民商法部分)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中山大学630民商法学(A卷)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4年中山大学823民商法学(B卷)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3年武汉大学826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808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及详解
                                                                                                                                                                                                    内容简介                                                                                            


??《商法》(王保树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是国内外各大院校广泛采用的商法权威教材之一,也被我国众多高校(包括科研机构)指定为考研考博专业课参考书目。
??为了帮助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王保树主编的《商法》的考生复习专业课,我们根据教材和名校考研真题的命题规律精心编写了王保树《商法》配套辅导书(提供免费下载,免费升级)。本书是王保树《商法》教材的配套辅导书,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对教材每章的复习笔记均对该章的重难点进行了整理,浓缩了该教材的所有知识精华。同时参考大量商法相关资料对王保树《商法》的课(章)后习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并对相关重要知识点进行了延伸和归纳。
??第二部分为名校考研真题详解。精选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等名校近年的考研真题,并提供了详尽的答案详解。本书历年真题的答案及解析由高分考生根据本科目考研的参考教材和相关教师的授课讲义等精心编写而成,解题思路清晰、答案翔实,突出难度分析,对常考知识点进行了归纳整理。
??圣才学习网│法学类(fl.100xuexi.com)提供法学类经典教材辅导方案【网授班、3D电子书、3D题库等】。本书特别适用于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指定考研参考书目为王保树主编的《商法》的考生,也可供各大院校学习商法的师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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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第一部分 复习笔记
第一编 商法总论
第一章 引 论
一、商法的意义
1.商法和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1)商法的概念
商法也称为商事法,是指规定商人和商行为的法。
(2)形式意义的商法和实质意义的商法
①概念
形式意义的商法是以商法为名称制定的法典,实质意义的商法则是从规范总和上把握的法律部门。
②关系
实质意义的商法和形式意义的商法有其统一性。但是,实质意义的商法和形式意义的商法并非总是一致的,前者的范围要比后者大得多。
(3)广义商法与狭义商法
①广义的商法
指关于商事法律、法规的总称。
②狭义的商法
仅指国内商事法中的商事私法。一般商法学中所说的商法是指狭义的商法。
2.商法的对象
(1)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
商法的对象,即商法的调整对象。
①商事关系说
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
②商业流通经济关系说
商法调整的是“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平等主体营利性的商业流通经济关系”。
③市场交易关系说
商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市场交易(商业交易)关系。
(2)商事关系
①“商”的内涵
将“营利”作为特征的“商”才是商法上的“商”。
②商事关系的特点
a.商事关系是平等的商事主体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b.商事关系是商人和其他依商法从事商行为者基于营利动机而建立的。
c.商事关系大多发生在持续的营业之中。
二、商法的地位
1.商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1)商法是以商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
(2)商法是一个重要的私法领域
(3)商法是一个渗透着公法因素的私法领域
2.商法与诸法的关系
(1)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①由于人们观察问题的角度不同,尚存在不同的学说。主要者有:a.现代商法与民法截然分开论;b.民法包容商法论;c.一般法特别法论。
②上述主张中,“商法、民法截然分开论”注意到了民法与商法的不同点,但忽视了对私法领域内不同规范相互联系的考量;“民法包容商法论”只注意到了民法、商法的一致性,忽视了商事关系的特殊性。民法是一般法、商法是特别法的主张,揭示了两者关系的本质,因而它最能说明两者的关系。
③所谓商法的特别规定,主要者有三:a.对民法个别规定的补充、变更;b.对民法一般制度的特殊化规定;c.创设民法所没有的特殊制度。
④根据一般法、特别法适用的原理,在法律适用上应遵守以下原则:a.民法的一般适用和补充适用;b.商法的适用先于民法。此外,由于公法规范的特点,其效力无疑优于民法。
(2)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①国外对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有如下主张:a.商法和经济法合一说;b.商法和经济法分离说;c.经济法代替商法总名称说。
②我国学者在研究商法中也对商法、经济法的关系提出了一些不同的学说:a.经济法补充说;b.商法经济法区别说;c.商法、经济法互补说;d.商法分离说。
③两者的共同性:a.商法和经济法都是规范有关企业经济活动的法律;b.两者存在某种公法因素。然而,两者的差别是极为明显的:a.商法和经济法的调整范围不同;b.商法和经济法分别采取不同的调节机制;c.商法调整和经济法调整所追求的利益保护结构各异。所以,上述商法和经济法分为两个法域的学说是可取的。
(3)商法和劳动法的关系
诸种社会关系中,仅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其余关系均由商法调整。由此,商法和劳动法的界限是清楚的。
(4)商法和行政法的关系
两法的调整对象、调节机制,所要保护的首要利益不同。但是,两者也不无关系。
三、商事立法与商法的法源
1.商事立法的不同体制
(1)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
①民商分立,就是民事商事分别进行立法,在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典,民法典和商法典各自独立存在并独立运行的立法体制。
②民商合一是指民事商事统一立法,在民法典之外不另行制定商法典。
(2)民商分立立法体制与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比较
这两种立法体制各有优劣。
(3)超越“民商分立”与“民商合一”立法体制的可行性
指一方面制定民法典,一方面将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分别编纂为单行商事法律。同时,将单行商事法律区分为两个层次,即通则性的商事法律和具体领域的商事法律。
2.民商分立体制下商法典的编纂体系
(1)主观主义立法体系
主观主义立法体系,又称商人法立法体系、形式主义规制原则。
(2)客观主义立法体系
客观主义立法体系,也称商行为主义立法体系、实质主义规制原则。
(3)折衷主义立法体系
折衷主义立法体系,也称折衷主义规制原则。
3.商法的法源
(1)商法特有法源
①商法法源是指实质意义的商法的存在形式。
②主要形式:a.商事习惯法;b.商事自治法;c.业务条款。
(2)商法的适用顺位
①商事自治法与商事制定法的关系
依自治法先于制定法适用的原则,商事自治法应先于制定法适用。
②商事习惯法与商事制定法的关系
许多国家的商法或民法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习惯。在制定法之后确定习惯法的填补作用是必要的。
4.商事制定法与商事司法解释的关系
商事司法解释只能与相关的商事法律同时适用,即在适用某个商事法律时,同时适用相关的司法解释。
5.商事制定法内部的适用顺位
法律、法规之间应遵照处理上位法与下位法关系的原则,至于地方性商事法规与国务院政府部门商事规章之间、政府部门商事规章与省级商事规章之间在适用中发生了冲突,应遵照《立法法》确定的原则解决。
6.国际条约和国内法适用顺位
根据商法没有规定应适用民法的原则,应依照《民法通则》的规定解决涉外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国际法优于国内法。同时,国际商事惯例对国际条约和商事法律有补充适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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