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考研资料 - 免费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对“七七事变”主要当事人历史责任的分析(转贴)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leonhl 发表于 07-8-10 22:1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转自铁血论坛)

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七七事变”的,但陷于某些客观原因很多人对“七七事变”的很多历史知识又很模糊,对很多重要史实了解得很浅薄,特别是其中的一些关键责任人,例如:宋哲元、蒋介石等他们在整个“七七事变”中的决策、行动、产生的后果及相关的历史责任等,很多人都是一知半解。本文希望通过对主要史实的叙述和相关人物决策和事件的分析去尽可能的揭示那一段历史以及其主要当事人的历史责任。

注:文中的详细史料主要出自于郭汝瑰、黄玉章主编《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





 宋哲元和29军背景情况介绍

宋哲元和其29军属地方实力派,为华北最高军政长官。实际控制的地盘包括河北、察哈尔两省和北平、天津两市。其所控地区基本失控于南京政府,当地的统税、盐税、关税和铁路等收入一概由宋哲元和其29军管控,南京政府对此无可奈何。29军军力庞大,所辖步兵4个师、骑兵1个师、1个特务旅和1个保安旅,总兵力约10万,军部驻扎南苑。




 七七事变我方的主体经过

七七事变的主体经过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事变前期,即1937.7.7卢沟桥事变爆发到1937.7.11日本内阁下定决心大规模侵华;

 第一阶段:事变中期,即1937.7.11到1937.7.26日军进攻廊坊和北平广安门

 第三阶段:事变后期,即1937.7.26到 1937.7.30北平沦陷




 “七七事变”第一阶段主要事件

平津前线

1. 1937.7.7晚日军演习声称一名士兵下落不明,12时许日军向驻宛平城29军交涉;

2. 8日晨5时,日军向宛平城外29军阵地进攻,吉星文团奉命誓死抵抗,中日两军交战开始;

3. 8日战斗持续到下午6时,双方均有伤亡。期间秦德纯、冯治安、张自忠等召开紧急会议,发表声明“和平固所愿,但日方如一再进攻,为自卫计,惟有与之周旋”。此时29军军长宋哲元因日催逼履行“经济提携”条款已于5.11避往原籍山东乐陵。


4. 同日,38师师长兼天津市市长张自忠和日军参谋长桥本进行会谈,至9日凌晨2时达成初步口头停战协议。

5. 8日至11日29军高层一直在和日军进行停战交涉,并于11日晚8时完成《秦德纯、松井协定》,协定要求卢沟桥城周围及龙王庙驻军撤离,改由保安队维持治安。该协定完全是日军为麻痹29军以掩护自己争取战争准备事件的欺骗行为。

6. 11日下午日本内阁会议已下定决心并报天皇批准,发表《关于向华北派兵的政府声明》,决定调集国内主力、关东军和朝鲜驻军,进行大规模对华战争。

中央举措

1. 8日晨,北平以特级电报军政部长何应钦,并转承蒋介石,蒋也已得到宋哲元关于事变的电报。蒋介石当即回电宋哲元,“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蒋同时命令相关部队向华北增援;

2. 外交部于当日下午6时30分向日本使馆提出抗议,并保留一切合法要求;


3. 9日,蒋介石令孙连仲部、庞炳勋部、高桂滋部开赴石家庄、保定一线增援;

4. 同日,电告正在乐陵老家的宋哲元“速回保定指挥”,宋哲元没有遵命离乡,并回电蒋介石,希望以谈判求得和平解决;

5. 9日,蒋介石向全国各行营、绥署及各省市发出密电,要求“全国各地方、各部队仍应切实准备,勿稍疏懈,以防万一,是为至要向”,此密电实际上就是对全国、全军的动员令;

6. 10日,蒋介石再电告宋哲元,“守土应具决死决战之决心与积极准备之精神应付。至谈判,右须防其奸狡之惯技,务期不丧丝毫主权为原则”,同时电令其“务望在此期间,从速构筑预定之国防工事,星夜赶筑。如限完成为要”;

7. 11日起,何应钦在南京每天21时在其官邸召开军事汇报会议,全军各部门负责人都要参加会议,讨论有关抗战的准备、动员、部署、后勤供应等,重大问题报蒋介石决定,一般问题由会议作出决定,报蒋介石批准执行。




 “七七事变”第二阶段主要事件

平津前线

1. 11日,经国民党中央两次电催,宋哲元离开乐陵。但作为华北最高军政长官,宋哲元并未返回北平也没有前往中央指令其开设指挥部的保定,而是去了天津,希望与日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进行求和接触。并派张自忠等往见香月清司,转达自己的态度,“哲元从现在起留在天津,悉遵从军司令官得一切指导”;

2. 14日宋哲元致电何应钦,拒绝了中央令其到保定指挥部队作抗战准备的命令,继续留在天津与日军进行妥协谈判;

3. 从14日到19日晨,宋哲元和张自忠一直在天津和日军进行妥协谈判。19日晨7时30分,宋哲元乘专车离津返平,留张自忠在天津。当夜11时,张自忠和桥本签订《停战协定第三项誓文》,对日方做出了很大妥协;

4. 20日晨5时,宋哲元在北平屈从日军压力,命令原驻扎在北平附近的第37师向保定地区撤退。下午3时,日本特务机关长松井、驻屯军参谋和知、副武官今井访问了宋哲元,宋向日方保证阻止中央军北上部队前进,让中央军停留在保定以南,并发表通电,谢绝全国各地和海外侨胞的劳军捐款;

5. 20日前后,日军从东北及朝鲜进入华北的部队到达预定进攻位置;


6. 21日、22日,日军连续炮击和进攻宛平城,团长吉星文负伤;

7. 24日,宋哲元开始做出抗战部署,但深感作战准备不足,但为时已晚,只能令第37师停止撤退,令132师在永定河以南集结,令该师独立第27旅进入北平担任城防。

8. 25日下午,日军借口修理电线向廊坊守军发动进攻,并占领廊坊车站,至26日12时日军完全占领廊坊。

9. 26日下午,日驻屯军司令官香月清司向29军发出最后通牒,要求29军全部撤退到永定河以西地区并陆续撤退到保定方面,否则日军将采取单独行动;

10. 26日下午,日军在发出最后通牒后不久,日军进攻北平广安门,战斗持续到晚10时;

11. 当日下午4时和晚9时,宋哲元感到日军大举进攻在即,两次电报何应钦并转呈蒋介石,报告日军给第29军的最后通牒和平津的局势,并求政府援助;

12. 当日晚10时20分,日本“中国驻屯军”下达了攻击第29军的作战命令,要求7月27日正午对29军开始攻击。

中央举措

1. 12日晚,何应钦得知宋哲元停留天津,无意返回北平或赴保定,以特级电报催宋到保定指挥;

2. 同日,蒋介石对陕西、河南、湖北、安徽、江苏的中央直属部队发布正式动员令,命令以上地区部队向以郑州未中心的陇海、平汉铁路沿线集结,同时命令韩复榘担任津浦北线的防卫任务;

3. 13日,蒋介石致电宋哲元:“卢案必不能和平解决。无论我方允其任何条件,而对方的目的,则以冀察为不驻兵区域与区内组织用人皆得其同意,造成第二冀东。若不做到此步,则彼必得寸进尺,绝无已时。中正已决心应用全力抗战,宁为玉碎,毋为瓦全,以保我国家和个人之人格”;

4. 从14日到19日宋哲元滞留天津期间,何应钦不断将政府所得日本国内动员和调兵华北的情况通报宋哲元,并提醒宋日军的和谈是缓兵之计,待其兵力集中后即会对29军发动全面进攻;

5. 14日,蒋介石命令抽调高射炮兵6个连运往保定,调拨子弹200万发给29军;

6. 15日下午6时,何应钦急电宋哲元,告知日军正在集中企图包围南苑,要求宋切实注意,计划应付为祷。宋哲元对此仍不以为然;

7. 16日晚11时,蒋介石于庐山又密电宋哲元,要求宋哲元特别警惕日军的缓兵之计,与日军的和谈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并表示“只要吾兄等能坚持到底,则成败利钝,中正愿独负其责也”;

8. 17日,蒋介石命令商震所部4个团开赴石家庄集结,令第26路军、第40军统归宋指挥;

9. 同日,何应钦再次致电宋哲元、张自忠、秦德纯等,告知日军国内已动员及出动之部队已有5个师团之众,关东军陆续输送至天津者,已20列车等。要求宋哲元“尤其防止敌军袭击北平及南苑,更须妥定计划。以北平城、南苑及宛平为三据点,将兵力集结,构筑工事,做持久抵抗之准备。如日军开始包围攻击时,我保定、沧州之部队及在任丘之赵师同时北上应援。庶平、津可保,敌计不逞,如何?”对中央的如此警告,宋哲元仍不为所动,未作任何抵抗的军事准备;

10. 同日,蒋介石在庐山谈话会上发表了重要的庐山讲话,即“……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


11. 23日晚,参谋次长熊斌从保定到达北平,向宋哲元传达政府的抗日意图。

12. 24日,蒋介石致电熊斌并转宋哲元,指出日军从22日起,其机械化部队向华北输送,预料一周内必有大规模行动,务望时刻防备。宋哲元在这种情况下开始考虑抗战。

13. 26日晚9时,蒋介石对宋哲元当日来电做出回复,要求北平城防和宛平城防立即准备开战,切勿疏失;要求宋哲元立即到保定指挥,切勿再在北平停留片刻;并要求宋哲元决心大战,对沧州、保定、石家庄各线从速部署。

14. 27日,蒋介石再次致电宋哲元,要求其“稳打三日,则倭氛受挫,中央必星夜兼程,全力增援也”。




 “七七事变”第三阶段主要事件

平津前线


1. 27日,日军对通县、团河、小汤山等地29军驻军发动袭击;

2. 28日上午8时,日军对南苑29军展开攻击。在日军陆军及航空兵协同攻击下,南苑守军29军特务旅2个团、第38师114旅2个团及师部特务团、骑兵第9师3个团,以及高炮营、装甲汽车大队等共计2万人左右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通信设备被炸毁,指挥失灵,部队各自为战,秩序完全混乱。

3. 当日下午1时,南苑战斗结束。第29军副军长佟麟阁在混战中壮烈殉国,第132师市长赵登禹在向北平方向突围时,于大红门附近受敌截击,壮烈殉国。

4. 当日下午2时,宋哲元召开军政首脑会议,委派张自忠代理自己的行政职务并兼北平市长。

5. 当日晚,宋哲元率第37师离开北平赴保定。

6. 29日拂晓,日军进攻北平北苑与黄寺的独立第39旅河冀北保安部队,至当日下午6时,黄寺被日军占领。

7. 29日凌晨1时,天津守军在第38师副师长李文田部署下主动向日军发起攻击,战斗取得一定胜利,其中独立第26旅攻占了日军东局子机场,烧毁日机10余架,并攻占日军航空兵团司令部,缴获大量机密文件包括日军正在使用的电报密码本。战斗到当日下午,李文田部队逐渐不支,损失越来越大,于当日下午3时开始撤退。天津沦陷。

8. 30日,在日军操纵下成立伪北平维持会,北苑独立第39旅旅长阮玄武投敌,张自忠躲进德国医院。北平沦陷。

9. 同日,宋哲元在保定电报蒋介石,提出“刻患头疼,亟宜修养”,并将第29军军长的职务交冯治安代理。




 战局简述

“七七事变”及随后的平津作战最终以我军失败告终,虽然广大第29军基层官兵奋勇抵抗,但29军主力在北平地区的作战中仅一天就遭受重创,牺牲高级将领2名,伤亡官兵5000余人,被迫放弃北平。日军伤亡极少,据日军统计,北平作战仅死伤511人,天津作战不过死伤1233人,日军完全达到预期之作战目的。




 当事人责任分析

宋哲元

宋哲元作为华北最高军政长官对平津作战失败负有不可推卸的严重责任,是战役失利的最主要负责人。其自己也深知有重大失职。宋哲元于7月29日致电蒋介石请求处分,8月3日公开对外发表《我军抗战经过》,称自己“处置不当,实应受国家严重处分”。

宋哲元的错误主要由两点:

1、 幻想局部苟合以维持冀察现有局面,维护其地方实力派的最大利益

宋哲元是当时华北最大的地方实力派,统辖29军10万之众,大宗地方财政收入一概接管。但其心态又十分微妙,一是有爱国心和民族气节,此点在长城抗战中以表现无疑;二是作为冯玉祥的老部下和华北最大的地方实力派,总担心蒋介石和中央政府对其有不利举措,并且一直想借日本人势力对抗蒋介石和中央政府,窥时机以进一步扩充实力。

宋哲元一直想在蒋介石和日本人之间取得一种平衡,但宋哲元对日本人太过幻想和天真,对形势分析完全错误,自以为自己很聪明结果又犯了和张学良同样的错误,结果是平津全失自己也落个既无实权也无实力的下场。1940年中风后病逝于四川绵阳,享年56岁

后来的韩复榘也是抱着和宋哲元类似的想法犯了与他几乎同样的错误,但其情节更加严重,导致中国军队在鲁北地区的作战完全失败,日军未经大的战斗即度过黄河占领济南和青岛,完全不可原谅,所以韩复榘也就没有宋哲元的幸运被逮捕枪毙,其罪有应得。

2、 对中央命令置若罔闻,战前准备严重不足

卢沟桥事变发生时宋哲元在乐陵老家,得知事变发生后并未主动返回部队。在中央两次电催后,既未返回华北军政中心的北平筹划作战,也未到中央令其开设指挥部的保定去指挥部队,而是去天津向日军苟和,这就严重违背了中央的抗战决策。其在天津的5天中,中央多次电报宋哲元,提醒宋哲元日军和谈的阴谋及形势之严重,令其在北平、南苑、宛平集中兵力、构筑工事,做持久抵抗之准备,但宋都无动于衷,对中央的正确决策置若罔闻。在7月14日到19日这宝贵的5天中,29军几乎未作任何战前准备,甚至还命令原驻扎在北平附近的第37师撤出北平,禁止北平的反日活动,以致日军向宛平城进攻也未采取任何有效战备措施,更加进一步破坏了北平的防务。平津之战开始后,第29军不清楚日军的总体兵力,更谈不上了解日军的作战计划和突击方向,甚至连一般性的判断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仓促应战其后果可想而知。




张自忠

在整个“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中还有一个很值得圈点的人物就是张自忠,张自忠是第29军最重要的将领之一,张自忠当时担任第29军37师师长并兼任天津市市长,7月28日宋哲元离开北平后张自忠担任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冀察绥靖公署主任兼北平市市长,可见宋哲元对张自忠的信任。客观上讲张自忠算是一位忠勇之将,但在7月14日到19日的天津,张自忠一直陪在宋哲元身边和日军进行妥协交涉,当然张自忠当时是天津市长有义务陪同宋哲元,但这对中日双方都是无比重要的5天也成为张自忠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蒋介石

从目前掌握的史料看蒋介石和其中央指挥机关对整个“七七事变”和平津作战的指挥是得当的,对日军没有抱有任何幻想,对日军也没有再作任何退让。事变刚发生,7月8日蒋介石就回电宋哲元要求“宛平城应固守勿退,并须全体动员,以备事态扩大”。蒋同时就开始命令相关部队向华北增援,向29军调拨武器装备。在7月14日到19日,中央多次提醒和警告宋哲元日军的和谈阴谋,要求宋哲元和第29军切实做好备战,准备与日军大战。不幸的是宋哲元始终出于自己的私利出发,始终未能贯彻执行中央的正确部署,以致平津战局到最后这种不可收拾的地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Free考研资料 ( 苏ICP备05011575号 )

GMT+8, 24-11-18 09:28 , Processed in 0.09192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