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考研资料 - 免费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smealy 发表于 08-3-14 12:2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上海交通大学
关于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通知



各院(系)、有关部处:
为做好2008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和有关规定
1、春季毕业研究生在2008年3月20日至3月2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30办理离校手续,校园消费卡服务部在2008年3月20日至3月21日上午10:30至下午1:00;下午3:00至4:30办理退卡手续。《离校手续单》由各院系(所)于3月19日之前到研究生院领取。
2、凡2008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办妥全部离校手续,然后去用人单位报到。批准延期的研究生在延长期间的住宿由宿管部门统一安排,并由宿管部门按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办理离校派遣手续的注意事项
1、毕业研究生根据《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期限去用人单位报到。所有春季毕业研究生于3月23日(周日)晚上10:00点前必须离开所住寝室,以免影响新生入学。但因特殊原因,未能正常办理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所在院系审核,宿舍管理部门同意后,最长延长至4月15日。
2、毕业研究生在离校之前,应将所借学校的图书、资料、仪器、劳防用品、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所借部门。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3、2008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现已受理,请毕业生尽快递交申请材料,以便能及时领到报到证。在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研究生必须办理完上海市进沪就业相关手续或获得批复后,才能顺利取得《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4、毕业研究生在还清仪器及其他所借物品后,向所在学院(系)领取离校手续单,前往图书馆、宿管部门、卫生科、户籍管理部门、组织部(党员)或团委(团员必须携带团员证)、校园消费卡服务部、财务处、水电管理中心、研究生院(必须先完成学位论文归档,携带研究生证)、学生处、各学院(系)教务办公室、党总支办公室(非党团员)、导师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以上单位办公地址详见附件)。院(系)办公室凭盖完上述职能部门公章的离校手续单,注销毕业生的学生证,方可发给就业报到证和毕业证书。凡未办理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一律不得发给毕业证书、报到证,违者追究有关院(系)的责任。院系责任人为学生工作党委(总支)副书记。定向、委培、在职培养毕业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由各学院用挂号四联单或机要寄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人直接领取,一律不得让毕业研究生自行带走。非定向、非委培、非在职培养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证书在举行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时发放。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绝不能出现差错。
5、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有关规定
(1)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毕业生,先到校保卫处签订保留户籍承诺书后,由保卫处负责在离校手续单“保卫处”栏上盖章。凡签订承诺书的毕业生户籍可以保留到2008年12月31日,一旦确定户籍迁往地址应及时到校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凡2008年12月31日前仍未把户籍迁出学校的毕业生,应于2009年1月中旬前来校办理户籍迁回原籍手续,否则由此所引发的后果自负。
(2)提出出国申请的毕业研究生在获得出国签证,并凭签证复印件到校就业中心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必须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3)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先到校就业中心或校保卫处开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然后凭“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离校手续单“保卫处”栏由户籍管理部门盖章。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地点:户口在徐汇校区的毕业研究生到徐汇校区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在闵行校区的毕业研究生到华坪派出所(新闵路560号,周一至周日8:30至20:00)办理。
6、转移党、团组织关系有关规定
(1)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在3月16日之前将应届毕业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表填好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地点在闵行校区行政楼B705室,表格下载网址:http://zzb.sjtu.edu.cn
(2)毕业研究生党、团员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必须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3)毕业研究生党员在规定办理离校手续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4)毕业研究生团员持团员证到校团委办理团籍转移手续。凡遗失团员证的毕业研究生请携带一寸近照一张,至校团委补办团员证后,方可办理团籍转移手续。
(5)非党员、非团员的毕业研究生,离校手续单该栏目由各院(系)“分党委或党总支”证实盖章。
(6)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的研究生党员,事后须持所在分党委、党总支重新开具介绍信后,才可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7、毕业论文相关要求
(1)毕业研究生必须将论文上传到图书馆的ftp:\\202.120.13.110上,再到所在校区图书馆二楼电子阅览室确认,确认后由验收老师在离校单空格加盖收讫章,方可办理图书馆离校手续。(咨询电话:徐汇62933225  陈老师;闵行54744544 王老师)
(2)毕业研究生应先进行学位论文归档(硕士生交光盘四份、博士生交论文四本附光盘四份,地点在徐汇校区研一楼与第一食堂之间的申图复印或闵行校区东区蓁蓁楼117室)后,方可至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凡未完成学位论文归档的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典礼上不予安排上台领取学位证书。
8、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1)在校期间有暂借款经办的毕业研究生,应在3月19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结帐手续。
(2)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的同学,请在3月19日前至财务处缴费。
(3)外地就业学生凭就业报到证,到财务处领取派遣路费。本市到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学生还需领取副食品补贴证明。
9、在校期间向银行贷款(包括向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应在3月10日之前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5]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51号)的有关精神,参照财政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布《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将由国家代为偿还(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相关申请程序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咨询。
10、校就业中心于3月7日上报市就业计划,请各院系组织好已就业的毕业生做好在校就业网上核对就业信息工作,这部分毕业生(除了进沪就业户籍申请或未在校就业中心办理居住证申请的毕业生外)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报到证。如未领取到报到证的毕业生凭所属院系出具的《已办理离校手续的证明》到校就业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受理个别打印《报到证》之日起由毕业生本人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报到证白色一联须交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放入个人档案。
凡通过《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表》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需凭《户口迁移证》、所属院系出具的《已办理离校手续的证明》到校就业中心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凭《打印报到证申请表》到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
1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
凡于3月6日前提出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的毕业生携带经院系审核盖章后的《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迁回家庭所在地申请表》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档案、户口登记手续。《报到证》和《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由校就业中心统一打印,届时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院系领取。
3月7日以后提出申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规定受理申请《居住证》之日起由本人到市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申请办理程序为:
(1)携带经院系审核盖章后的《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迁回家庭所在地申请表》到校就业中心办理档案、户口登记手续。
(2)凭校就业中心开具相关证明通知,到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户口迁移证》。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所在院系开具《已办理离校手续的证明》。
(3)校就业中心凭《户口迁移证》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上加盖校就业中心图章,凭所属院系出具的《已办理离校手续的证明》开具《打印报到证申请表》。
(4)毕业生本人凭《打印报到证申请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到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报到证》和《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报到证白色一联须交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放入个人档案。
《上海交通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迁回家庭所在地申请表》、《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由学生自行在校就业网《200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工作办法》上下载。
12、各学院抓紧做好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包括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下联、毕业生登记表、上海市和上海交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体检表、成绩表、入学登记表、转专业审批表、休、复学审批表及奖惩等材料)的归档工作,并于2008年4月7日之前寄发完毕。
13、2008届研究生毕业典礼于3月22日(周六)在闵行校区举行。研究生院负责毕业典礼议程制定、会场内布置、学位证书授予安排和提供授予学位人员的名单等组织工作,学生处负责徐汇校区车辆安排、会场秩序、校园内氛围渲染、院系区域安排等组织工作(以上详细工作安排另发通知)。毕业生要统一着学位服参加毕业典礼,各院系按照通知(另发)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14、根据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凡经批准留沪去三资企业等不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就业的外地生源毕业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材料,一律寄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点: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邮编:200052。
15、行李托运
    需要学校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的毕业研究生,请在18日前在本宿舍楼管理员登记。在23日办理托运手续时,在托运现场向后勤物业交纳20元代办托运费。具体办理托运相关手续由后勤物业负责通知学生本人,请办理行李托运手续的毕业研究生随时与后勤物业联系,联系电话:54742436,13321835855,联系人:王老师。
三、其他有关事宜
1、对于上述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完离校手续的研究生,不得继续在学校住宿。
2、凡经宿管部门验收后的家具等公共设施,在原房间人员未全部离校前,该寝室公共设施由尚未离校人员负责,如有损失,按价赔偿。
3、就业建议方案上报教育部后,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毕业研究生自费出国留学申请。
4、2008届研究生毕业会餐由各学院(系)自行组织,各学院在指定日期内自行安排时间、场地;自行决定形式;自行确定标准;自行邀请校领导、校有关部处的领导和人员。经费拨发额度为:经费=(导师数+学生数)×50元/人,导师数=毕业生总数/5(详细安排另发通知)。
5、学院领导、思政教师、导师和班主任应协同配合,认真做好毕业研究生的文明离校工作。毕业派遣工作阶段,思政教师、毕业班班主任要经常和同学在一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尤其是2月20-23日晚上12时以前,应安排人员值班,详细计划由各院(系)制定,以保证毕业研究生顺利离校,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              
附件:学校有关部门办公地址
      




        上海交通大学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
学校有关部门办公地址
      办公室地址
办公室名称        徐汇校区        闵行校区
图书馆        包兆龙图书馆二楼大厅流通部        包玉刚图书馆二楼流通部
宿管科(徐)
社区管理中心(闵)        第三宿舍103室        商业街222室
卫生科        校医院201室        卫生科大堂办公室
户政科        华山路一号门旁保卫处户政科(户口受理窗口)        20、21日在原行政楼南楼二楼228室,其它时间在华坪派出所办理(新闵路560号)
组织部        中院209室        行政楼B705室
团委        20、21日在第三宿舍底楼东侧学生事务中心内,其它时间在闵行校区办理        铁生馆300号团委办公室
学生处        第三宿舍底楼东侧学生事务中心        铁生馆100号
后勤集团校园消费
卡服务部        徐汇二食堂充值点内        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消费卡服务部
财务处        中院103室        行政楼B楼底楼
水电管理中心        第三宿舍东侧二楼        原行政楼南楼三楼322室
研究生院        中院221室(论文归档地点在研一楼与第一食堂之间的申图复印)        陈瑞球楼329室(论文归档地点在东区蓁蓁楼117室)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Free考研资料 ( 苏ICP备05011575号 )

GMT+8, 25-2-20 19:58 , Processed in 0.081684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