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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民房贷该如何处置?说说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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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5.12日四川汶川地区发生了让我们大家都痛心的8级地震,已造成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湖北、河南、湖南等省(市)34073人遇难,245108人受伤。

痛心之余,灾民的房贷该如何处置成为了大家关心的话题。
该不该还贷,该不该计入不良记录,大家的意见不一。
对于这个你有什么看法呢?
央行,银监会又是出台了什么样子的措施呢?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19日下发通知,决定对受到地震灾害影响的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实施恢复金融服务的特殊政策。

  1)政策包括将妥善安排好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对借款人主动还款的,应及时周到地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及时将上述措施以信函或公告等方式通知借款人。

  2)通知指出,灾区各金融机构要紧急布设服务网点,确保受灾群众在安置点就近获得银行服务。由当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协调指定,在每个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区域,至少要有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网点,只要技术条件具备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全力支持与合作,加紧改造相关系统,实现上述网点可受理其他银行业务,并免收客户各类相关跨行费用。

  3)通知要求灾区各金融机构千方百计做好资金调度,采取灵活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方便提取存款。根据受损的实际情况,尽一切力量保障受灾群众的存款支取。对于持有效存款凭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及时办理。对于有效存款凭证缺失,但存款人可以提供其他有效证明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向其先行支付5000元以下的现金。

  4)此外,通知还要求金融机构必须保证各项捐赠和救助资金及时到位,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工作。 另据记者了解,从20日起,经央行同意,受灾严重的成都、绵阳等6市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暂不上调。而在地震发生之前央行曾宣布,从5月20日起,全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将上调0.5个百分点。

  5)此外,针对灾区居民对被毁房屋的银行按揭问题,央行副行长苏宁日期曾表示,对于特殊时期出现的特殊情况和问题应该用特殊的解决办法。央行将找到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既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同时更要保护好广大民众的利益。

  两部门公布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两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当前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契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及进出口税收等税种。具体如下:

  企业所得税方面,通知指出,企业实际发生的因地震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将按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方面,因地震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个人,可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减征幅度和期限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受灾地区个人取得的抚恤金、救济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将其所得向地震灾区的捐赠,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中扣除。

  房产税方面,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使用的房屋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在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免征税额由纳税人在申报缴纳房产税时自行计算扣除,并在申报表附表或备注栏中作相应说明。

  契税方面,因地震灾害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具体的减免办法由受灾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资源税方面,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过程中,因地震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由受灾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减征或免征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纳税人因地震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依法申请定期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方面,已完税的车船因地震灾害报废、灭失的,纳税人可申请退还自报废、灭失月份起至本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

  进出口税收方面,对外国政府、民间团体、企业、个人等向我国境内受灾地区捐赠的物资,包括食品、生活必需品、药品、抢救工具等,免征进口环节税收。

  此外,通知还指出,除了上述税种外,各地还应认真执行现行税收法律、法规中适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其他税收政策。
相关人士又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法律界人士:地震不成为断供理由

  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茵明对记者表示,一般情况下地震后房子倒塌,房贷还要继续还的。“而关键的问题是业主是否身故,倘若人死了也没有遗产,不用还了。要是有遗产,将优先用作还贷。倘若人存活,房子因地震倒塌是不能作为不还款抗辩断供的理由。”

  保险界人士:房贷应加强投保意识

  友邦保险主管熊先生表示,目前基本房贷险并未将地震列为理赔范围,不同的公司有相关不同设定,有的保单会将地震险列为拓展条款。以广州为例,不少人认为广州并非处于地震带,地震险一般容易被忽视。他呼吁,房贷族应该加强投保意识,以免灾害发生令财务状况陷于被动。

  学术界人士: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建议,银行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未还清的贷款:一是对那部分房屋已遭受毁坏,但仍存活的借款人,给予其一段时间恢复还款能力,之后再收回贷款;二是将那部分无法找到还款人、且抵押物(即房产)已遭受损坏的贷款纳入坏账。

其他国家面对这个问题时又是怎么做的呢?
 1994年1月,洛杉矶地区发生里氏6.7级地震。据美国保险信息研究学会的统计,当时造成经济损失约为200亿美元。美国的很多保险公司因巨额的损失和对潜在风险的担心,在1994年后停止或缩减了地震险的业务,因而促成加州议会于1996年审核通过成立了加州地震局。其名称类似政府机构,但实为地震保险商业机构。

  加州地震局既直接销售地震险给普通消费者,也给保险企业提供再保险业务。目前,该局在资料中称其拥有29亿美元的储备资金,加上其与其它保险企业协议的地震后资金供给约37亿美元,加州地震局共有超过60亿美元储备资金总额。

  1995年1月17日,日本兵库县发生里氏7.3级的强烈地震,死亡6432人,3万多人受伤,数十万人无家可归。兵库县政府与神户市政府分别设置了“震灾复兴本部”与“生活再建本部”,专门负责灾后住宅重建和发放救济金。

  在地震发生时,日本已制定了《灾害救助法》。根据这一法律,灾民的房屋全部倒塌或已经无法居住而其又无法取得资金重建家园时,政府必须建造临时住宅给灾民使用。当时,阪神地区紧急建造了近4万所临时住宅。
沙发
wangmin1 发表于 08-5-21 22:30:32 | 只看该作者

刚来,新手上路

据我所知,央行决定把所有灾民的房贷免除啊
板凳
mingzi124 发表于 08-5-22 23:05:41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免除啊
地板
feynman123 发表于 08-5-23 15:33:17 | 只看该作者
一切都要从零开始!如果活着的人还要交房贷,那么死去的人又找谁呢!
5#
樱之华 发表于 08-5-28 07:45:53 | 只看该作者
..........................银行..................................
...........................↓....................................
...........开发商→→ 房  ←←还款人...................
...........................↑....................................
..........................国家..................................
由于房子是一件很稀缺、很稀缺的商品, 情况比较复杂,大家都有损失,责任让哪一方背都非常沉重。
法律上来说,银行房贷协议签订以后根据房屋状况而存在,无论房子是什么样子协议是存在的,严格来讲借款人有继续还贷款的义务。但是对于幸存下来的人们,房子都没了,你让他还钱,他会气愤、会无奈。
银行方面,受灾地图比较广,损失的商品房也有很大部分,如果全部让银行承担,银行也吃不消。
开发商方面,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自然由他们负责;但是如果建筑施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呢?他们一定会觉得不该自己来负责这一铺大摊子。
国家自然会出面的,现在已经在协调,目前最重要的是:一、安排灾民有临时住房住;二、安排灾民生产自救。我猜测国家会联合开发商对于土地进行重新开发和管理,并分配新的住房给灾民,并替灾民偿还部分贷款或者以房代款,银行也会进行减免核销。
我觉得还是考虑下怎样让灾民恢复工作,他能挣钱了,才能还钱。
6#
gguni 发表于 08-5-28 11:49: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大家一起学经济 的帖子

房子都没有了,
还贷就是要人命呀,
除非国家参与 ,把房子建好,在还给人家,然后在还贷;
或者居民国家一半一半
或者国家全包
或者国家给银行某些优惠来补偿,
7#
huiyao2009 发表于 08-5-28 23:13:42 | 只看该作者
很同意由国家、建造商、银行、贷款者一同还。
8#
xixi221zmw 发表于 08-6-18 12:03:00 | 只看该作者
..........................银行..................................
...........................↓....................................
...........开发商→→ 房 ←←还款人...................
...........................↑....................................
..........................国家..................................
由于房子是一件很稀缺、很稀缺的商品, 情况比较复杂,大家都有损失,责任让哪一方背都非常沉重。
法律上来说,银行房贷协议签订以后根据房屋状况而存在,无论房子是什么样子协议是存在的,严格来讲借款人有继续还贷款的义务。但是对于幸存下来的人们,房子都没了,你让他还钱,他会气愤、会无奈。
银行方面,受灾地图比较广,损失的商品房也有很大部分,如果全部让银行承担,银行也吃不消。
开发商方面,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损失,自然由他们负责;但是如果建筑施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呢?他们一定会觉得不该自己来负责这一铺大摊子。
国家自然会出面的,现在已经在协调,目前最重要的是:一、安排灾民有临时住房住;二、安排灾民生产自救。我猜测国家会联合开发商对于土地进行重新开发和管理,并分配新的住房给灾民,并替灾民偿还部分贷款或者以房代款,银行也会进行减免核销。
我觉得还是考虑下怎样让灾民恢复工作,他能挣钱了,才能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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