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句英语攻克英语“时态”学习疑难
英语是一种语法规则很严格、乃至很刻板的语言。它的语法规定不仅条条框框多,而且使用面积广,使用起来严格执行,达到了“句句有法、字字有法”的程度,每用到一个词时,都要考虑一下这个词应该使用什么语法。这一方面显得英语语法十分琐碎罗唆,难以掌握,可从另一方面讲,一旦你掌握了这些法则,使用起来倒也省心,因为这些法则基本上都是刻板使用的,不需要你考虑套多,这不像我们汉语的语法,表面上好似无法,而实际上法术无边,变换无穷,高深莫测,让外国人学一辈子也摸不着头绪。
因此学习英语语法时侯,一定要发现英语语法的“刻板性”,严格遵守每条法则的刻板规定,做到“知法、懂法、严格守法”。
就用时态来举例吧。
英语里把时间划出了过去、现在、将来等时间段,这些时间段是有严格界限区分的,一个动词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里,要用不同的样子来表达,这些样子就叫时态。这个道理虽然好懂,但中国同学一般忽视了英语时态的“严格性”,因而往往凭直觉去使用时态,表面上看似懂了,但实际上没懂,遇到关键句子就看出差别了。就以上面你说的这个句子为例,I have not heard from him since I lived in Shanghai.如果不假思索的话,中国学生会立即将它翻译为,“自从我住在上海以来,就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然而它的确是完全相反的另外一个意思,即“自从我离开上海,就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为什么呢,关键就看一个字“lived”,请大家看一看,这个“lived”是个什么字,它是居住(live)的意思,但它用的是过去时态。中国同学一说到“过去时态”,往往仅认为过去发生的动作用过去式来表达就行了,别的就不多想了。而其实呢,让我们严格地看看什么叫过去时态,严格地说,过去时态表达一个“发生在过去、并且已经发生完毕的动作”,这就是过去时态的严格定义,按照这个严格的定义,lived的准确含义就是“居住过并且已经居住完毕了”,因此这句英语的准确翻译(虽然有点别扭,但是准确的翻译)就是“自从我在上海‘居住过’以来,就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请大家把这句汉语反复念,直到念懂为止,懂了后你就会发现,它的意思等同于“自从我在上海居住这件事完毕以来,就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还觉得绕口吗,那干脆就改写成另外一句不绕口的汉语,即“自从我离开上海,就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因此上面两个翻译中,第二句是对的。
怎么样,脑筋急转弯过来了吗,转过来的话你就会明白,汉语里的“自从我在上海居住以来”,这里的“居住”时间是不确定的,汉语里一个动作是否已经发生完毕了,要根据上下文的剧情来模糊地判断,有时侯还会判断不出来。而英语里的“lived”,时间是很确定的,而且是必须发生完的动作,这是因为英语的过去时态是很“严格执法和铁面无私”的,一旦动用了它,动作的发生时间就“眼睁睁”地确定死了,就写在那里了,想模糊都难,想越界都难,想让过去的动作持续到现在都难。不知道这个差别,有时去理解英语句子,就会理解得恰恰相反。
因此说,汉语和英语两者在语法上不是“形”的差别,而是“意”的不同,请大家在学英语语法时,不要仅学其形,而要学其意。学其形则会被动地陷入诸多规则中不解其意,而且还会用错,学其意则是从根本上学会其目的,使之为你所用。
那么怎样用英语来表达“自从我住在上海以来,就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了”呢?换个字就行了,把“lived in”换成“came to”,即把“居住过”换成“来过”,整句说成I have not heard from him since I came to Shanghai.
为什么这样说就行了呢?因为“居住过”之后你就必须要走了,往后就不能再居住了,而“来过”之后,你完成的仅是“来”这个动作,往后却还可以居住下去,这样问题不就解决了吗。怎么样,这次你又转过弯来了吗?如果又转过来了,你的英语时态就又前进了一大步了,因为你学会在铁面无私的英语时态里“钻空子”了,说明你游刃有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