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考研资料 - 免费考研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华政杯辩论赛第二站----华东政法板块推荐主题

[复制链接]
31#
liusai87 发表于 08-8-9 14:11:23 | 只看该作者

辩论赛打过了吗?

不知道还有没有辩论赛,有的话请版主提前发帖,我们大家一起出主意!
32#
xuxiaomeng_888 发表于 08-8-9 14:18:41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反方观点.也许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表达自己做为中国人对抗震救灾的关注,献出爱心.但是~~他们能真正给再区人民带来什么呢?地震发生后,灾区人民生活在极度恐慌中,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人在满足了生理\\安全\\归属感的需要后才会去寻求更高的发展.在这个时期.灾区人民最迫切需要的是食物以及住房安置,保全生命,本来由于房屋倒塌,道路等一些基础设施的破坏,灾区到处都是残垣断壁,食物住房紧缺,总之就是一切正常的生活秩序被破坏,怎一个\"乱\"字了得~~而那些明星们只是在人们生活安定时为寻求更高的生活品质给人们的精神生活带来一些欢娱的工作者,敢问:这个时候他们来能散发出他们的职业所特有的光和热么?能真正体现出他们的社会价值么?灾区需要什么我们就奉献什么~虽然有的去进行\"危机干预\"的心理工作者们被指责成\"无很大用处~~添乱\"但至少从科学的角度来讲,要比明星们的到场实际得多~他们去一定程度上倒给灾区的抗震救灾工作添乱,至少弊多利少

[ 本帖最后由 xuxiaomeng_888 于 2008-8-9 14:23 编辑 ]
33#
liusai87 发表于 08-8-9 14:19:45 | 只看该作者

驳以上两贴!

大家看辩题的时候一定要分析清楚,题目是“明星是不是应该去灾区”,以上二位辩客,一上去就加了两个字“盲目”,这是霸王硬上弓!明星赴灾区照样考虑时间和空间问题,时间上,肯定是不会选在灾害发生时,地点也不会选在就在第一线,这样一个范畴就决定了它的正面积极作用大于反面消极作用!我们谈应该不应该去,就要看积极与消极的比例怎样,去的时候可以避免消极作用,而不去本身就是消极作用!毕竟救灾不能光靠政府,还要靠社会,要靠自己!希望能与大家讨论!
34#
xiaobaicai 发表于 08-8-9 14:29:07 | 只看该作者

不发一言谢谢

不发一言谢谢
35#
aileihust 发表于 08-8-9 14:38:1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masong_18 的帖子

这么晚开始辩论啊
36#
zhangquanhai 发表于 08-8-9 15:22:23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正方,娱乐明星可以给灾区,特别是灾区的青少年带来很大的精神鼓舞!
37#
小女煮酒 发表于 08-8-9 15:46:22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要 说一点,仔细看下题目“明星是不是应该去灾区”,不是说明星盲目去灾区,或者说明星是第一时间去再区,如果明星现在去灾区是不是有可取呢?
明星本身是公众人物,代表着一种舆论导向,有一种号召作用.提高社会尤其是海外人士关注度,也能对其粉丝起号召作用.这对年轻人价值观的形成是很有帮助的.

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不能因为他是明星就不能去帮助别人了嘛.
38#
s84322591 发表于 08-8-9 16:10:17 | 只看该作者
赞同反方
明星去 干什么 呢?
1.去灾区出力?出力需要你知道怎么做才能真正帮上灾区人民.
2.精神上我觉得灾区挺过来的人精神都很坚强的,政府已经把该鼓舞的事情做的够多了
3.明星去的时间应该是灾区重建好了后去,可以带动经济.
39#
wsfjxcg 发表于 08-8-9 16:12:45 | 只看该作者
大部分添乱,小部分有作为。
穿着那么暴露,想去勾引灾民吗?
灾民需要房子还是歌声?
需要人还是钱?
本来就很乱了,你又不是解放军,有点组织纪律性不?
灾民甚至连涛哥都不认识,能认识你们这些所谓偶像和明星?
灾民很怕你们,他们见了好多据说是很大的官员,他们被要求不要乱说话,他们不敢正眼看你们。
所以,我在反方, 你们不要去了,去了就赶紧回来吧!
40#
dragon924 发表于 08-8-9 16:18:01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认为明星去灾区是可行的,明星是大众所喜欢的人,在公益事业中必须身先士卒,虽然在灾区救助中,发挥不了实质性的作用,但他们在安抚灾区人民的心理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这是物质和金钱不能够做到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联系我们|Free考研资料 ( 苏ICP备05011575号 )

GMT+8, 24-11-22 06:14 , Processed in 0.084115 second(s), 9 queries , Gzip On, X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