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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西哲笔记第一章(赵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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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uanmukeer 发表于 06-4-23 15:07:27 | 只看该作者

[转贴]西哲笔记第十七章(赵敦华) 3

三、康德的前批判时期的思想
1770年是康德哲学思想的分界线,之前是“前批判时期”,之后是“批判时期”。
总的来说,“前批判时期”的康德在哲学信念上是一个莱布尼茨—沃尔夫派的唯心主义者,但作为一个理论自然科学家又是站在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和自然辩证法的立场上的,对莱布尼茨—沃尔夫派的唯心主义和牛顿的形而上学思想进行了批判。
康德在“前批判时期”主要的思想成果是他提出了近代第一个有科学根据的宇宙自然发生、发展的学说——关于太阳系起源的“星云假说”。
的学说的意义:
(1)由于康德坚持从发展的观点出发,力图从物质本身的运动来说明天体的形成,把宇宙看成是在时间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推翻了自然界永远不变的形而上学和唯心主义的观点,有力的推动了近代辩证法的自然观的形成。
(2)康德的“星云假说”所发动的自然观上的革命,是对宗教神学和唯心主义目的论世界观的一个极其沉重的打击,为自然科学的解放开辟了广阔的道路。
(3)他的学说对他本人哲学思想的发展也很有意义。
由于他认为生活在地球上的人类拥有一定程度的理性,没有完全的、纯粹的理性,说明他认识到了人类理性的局限性,这与他后来对理性进行进行批判的工作是一致的。
四、康德的理论哲学
(一)康德的“批判时期”哲学的基本特征
(二)康德的理论哲学的中心问题
(三)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四)康德的先验知性论
(五)康德的先验理性论
(一)康德的“批判时期”哲学的基本特征
  康德的“批判时期”的哲学由三大“批判理论”组成,因此他把自己的哲学叫做“批判哲学”。所谓“理性批判”即是对人类的理性能力的全面考察。
1、“理性批判”的缘由:
  据康德自己认为,他之所以要对人类的理性能力作一番考察,主要是受到了两个人的影响:休漠和莱布尼茨。
(1)休谟的怀疑论给康德的启发。
  一方面他同意休谟的从经验论出发,认为没有客观的、必然的因果性的观点,因此过去一切“形而上学”有“独断论”的危险。
  另一方面他又不能同意休谟的怀疑论的结论,因为数学和自然科学原理的普遍性和必然性是不可怀疑的。
(2)莱布尼茨的唯理论的影响:
  对康德的启发是,莱布尼茨认为理性本身有一些天赋的内在原则或永恒法则,它们早已作为一些必然的关系潜在于感觉经验中并起着我们常常感觉不到的某种现实作用,理智通过对感觉经验的反省就可以清楚明白地意识到它们,从而得到具有普遍性和必然性的真理。
  这一启发使康德解决了他在休谟那里碰到的难题。使他坚信对理性能力考察的必要。
2、“批判哲学”的基本特征:
(1)把对认识能力的批判规定为哲学研究应有的出发点。
(2)它是一种特殊的思想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二元论。
  “物自体”的假设。
(3)它力图把唯物论和唯心论、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各种互相对立的哲学派别结合在一个体系中。

(二)康德的理论哲学的中心问题
  康德认为对人类认识能力的批判考察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多方面的,但一切问题都与之有关的中心问题或总问题是:先天综合判断如何可能?
1、什么是康德的“先天综合判断”
  康德提出“先天综合判断”与他对知识的看法和判断的划分的思想有关。
(1)他认为任何知识都要通过判断的形式表现出来,并且只有那种既具有普遍性、必然性和又能增加新的内容的判断知识才是真正的知识。
2、他通过对判断进行划分,然后推出了他的“先天综合判断”。
   首先他同意休谟对判断作“综合判断”和“分析判断”的区分,并且同意休谟认为分析判断是先天判断和必然判断的分析(休谟那里用“命题”表示判断)。
  但是他不同意休谟认为综合判断仅仅是后天判断和偶然判断的看法,认为休谟这样对判断的区分知识在逻辑形式上对判断的区分,没有涉及判断的内容和性质。
  他认为如果把判断的内容和性质的因素考虑进来,还有第三种判断即“先天综合判断”。
  因此“先天综合判断”是指那些在内容和性质上可以是先天的,也可以具有必然真理的综合判断。
2、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问题的论证思路
  康德提出了“先天综合判断”,当然就要去证明它,说出它成立的理由。他先是举出数学和自然科学的命题来说明,然后在进入到形而上学中去论证。他的论证始终是围绕着“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问题来展开进行的,所以说这个问题是他哲学的中心问题,当然也是困扰康德的难题。
这个问题可分开成两个问题:
(1)哪些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
(2)先天综合判断为什么能够给与经验(即知识)以普遍必然性?
  首先,关于对“那些命题是先天综合判断?”问题的解决,康德采取了不同于以往经验论派和唯理论派的看法,认为经验知识中一切具有普遍必然性的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因为他认为“先天”首先是一个逻辑概念,而不是一个时间概念,因此先天命题就不一定是在时间上先于经验而获得的东西,而是指那些为经验提供必要的前提的知识要素,即“普遍必然性”的要素。
  康德指出了数学命题、自然科学的基本命题都是先天综合判断。但是对形而上学命题是否先天综合判断,康德采取了两种回答方式,一是事实的回答方式,二是理想的回答方式。
  关于对“先天综合判断为什么能够给与经验(即知识)以普遍必然性?”问题解决,是解决“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的关键,关系到对第一个问题的解决是否成立,因此康德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结果形成了他的先验哲学。
  康德对“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问题的解决的意义,在他看来具有为人类认识找出坚实的基础的重要意义,因为它实际上解决的是:(1)纯粹数学何以可能?
  (2)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
  (3)作为科学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或作为传统的形而上学何以可能?
(三)康德的先验感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纯粹数学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
1、什么是康德的“感性”概念
(1)感性的定义:“通过被对象的作用的方式而接受表象的能力”。
(2)认为在感性中有如下三点认识:
第一、感性产生表象要受到外部对象的刺激,刺激感官的对象叫“物自体”。刺激形成表象的材料是感性直观的后天因素。
第二、感性产生表象要由对物自体的刺激做出反应的直观形式。直观形式是先天的。
第三、感性接受的表象称为感性直观。
2、什么是“感性直观的先验形式”
康德认为有两种:
(1)“空间”形式
康德关于“空间”是纯直观的形式的理由:
认为“空间”形式使几何学的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
(2)“时间”形式
康德关于“时间”是纯直观的形式的理由:
认为“时间”形式使代数的先天综合判断成为可能。
3、康德在他的先验感性论中形成了如下几个重要结论:
(1)感性直观(即感性认识)是感觉材料和直观形式的结合。
(2)感性直观(表象)不是外部对象“物自体”,它形成了“经验”即现象,“物自体”因此不在经验中,不是经验的对象。
(3)时间和空间虽然是先天的,但是一切现象所具有的特征或形式,因此也是实在的。
  康德的时空观在性质上是一种对先验唯心论和经验实在论进行结合的时空观。
(四)康德的先验知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纯粹自然科学何以可能?”问题的研究。
1、什么是康德的“知性(理智)”概念
(1)“知性”的定义:指为联系直观以思维对象的能力。
(2)感性与知性的联系和区别:
(3)知性也有自己的先天的纯形式。
2、什么是康德的“知性的纯形式”
   康德认为“范畴”即是知性的纯形式。
(1)康德通过逻辑判断的形式推导出知性的范畴,同时也证明了逻辑判断的认识基础。
   康德推导知性范畴所使用的逻辑判断:四组十二种。
(2)康德提出的知性范畴:四组十二个。
   康德的“范畴表”的意义:
A、第一次猜测到了判断与范畴的内在关系。
B、由于他的范畴表是一个体系,尤其他作“三分法”,有对范畴的辩证本性的猜测。
3、康德对范畴的作用的论证。
(1)认为范畴作为知性的先天形式来自于“我思”的先验统觉,“统觉”就是把形形色色的直观材料统一为一个概念的综合能力。
(2)认为由于统觉,所以一切被自我所意识到的表象,都按照某种普遍必然的方式被连结在一起。逻辑判断反映的正是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功能,判断的形式反映的正是自我意识综合统一的普遍必然的方式,因此,呈现在自我意识中的一切感性直观材料都被知性范畴所连接,由此综合得到的经验知识是客观有效的。
(3)认为范畴除了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没有客观有效性,它的有效性只是经验的客观有效性。
4、康德的关于“认为自然界立法”的论断
   这个论断可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如以上所说,知性只能及于经验即“现象世界”。
(2)知性被运用于直观材料时,铸造了现象或经验内在的联系、规律性和同一性,从而既产生了严格意义上的科学知识,同时也产生了作为科学认识的对象。因此,纯自然科学是可能的。
   康德的先验知性论一方面肯定了理性认识的能动作用,但另一方面,等于说随着认识的深入,“物自体”世界距离我们愈来愈远。
(五)康德的先验理性论
  这实际上是康德为解决“形而上学可以可能?”问题的研究。但是我们将看到,康德研究的结果是不同于他对前两个问题的研究结果的。
1、什么是康德的“理性”概念
  在康德看来,“理性”是比“知性”更高级的能力,它指人心中要求把知性所得到的各种知识、原则、定律等等,再“加以综合统一”,把它们改造制作、加工整理为最高最完整的系统,以达到把握无条件的绝对的知识的能力。
2、认为先验理性的先验性在于先验理念。
  按照对知性进行分析的同样思路,康德认为与理性相对应的逻辑形式是推理,从推理的形式可以推出理性的最高概念。认为理性的概念有三个,即三个“理念”:
(1)“灵魂”理念:它是一切精神现象的最高概念。
(2)“世界”理念:它是一切物理现象的最高概念。
(3)“上帝”理念:它是统一精神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最高概念。
  康德认为这三个最高概念是理性主观自生的“先验概念”,所以叫“理念”。它们是用来系统化知性的经验知识的一些指导原则,而不是有实际存在的对象与之相应的理性概念。就是说,现象或经验中并无和理念相一致的对象,理念乃是同任何实在对象无关的主观概念。
3、认为理性运用会产生悖谬或“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如果理性仅仅把“理念”作为“综合统一”知性知识的指导原则,那时很有必要的,也是很有益的。然而,人的理性具有把这些理念作为知识对象的自然禀性,不免产生“幻相”,把主观的理念当作有客观内容的,即有现实的对象和它们相一致符合的东西来认识。
  康德认为“幻相”产生的原因是:当人们在思考这些理念时,总要对它们有所判断,而除了范畴外,人们又没有其它的判断的工具;于是,人们很自然地将范畴运用于理念,作出它们是否存在,有何属性,有何因果关系等等判断,这样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先验幻相。
  康德认为理念被当作先验幻相有两个错误:
第一、范畴只有经验的使用,只能被运用于感性直观;把范畴运用于经验之外,是非法的超验的使用,产生的结论没有客观有效性。
第二、范畴所适用的对象都是可知的现象,当范畴被误用于理念时,理念也同时被误解为知识的对象;但实际上,理念根本不是时空中的对象,不可能被认识。
  康德认为传统形而上学的根本错误就是以先验幻相为研究对象。与三个先验理念相对应,形而上学就有了“理性心理学”、“理性宇宙学”和“理性神学”三个部分,康德一一地对它们进行了批判,指出了他们不可能作为知识而存在。
(1)关于理性心理学的背谬。
  康德认为“理性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是“灵魂”(或“心灵”),主要目的是证明灵魂不朽。证明的全部推理是以“灵魂是一个实体”的推理为基础的。这个推理是:
大前提:实体是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小前提:灵魂(思维存在者)是一种只能作为主体而被理解的东西。
结论:灵魂是实体。
  康德在分析这个推理时指出,这是一个有悖谬的三段式推理,它的悖谬在于犯了“四名词”的错误,即,中词“主体”没有保持同一意义,实际上是两个概念。“主体”在大前提中是一个在认识的主客观关系中处“客体”地位的概念,而在小前提中它是指认识主体,是自我意识。然而自我意识不是精神实体,不能用“实体”范畴对它进行判断。理性心理学却混淆了这两个概念,把作为思维主体的灵魂作为实体来研究,造成了理论前提的根本错误;从此的一切推论当然就不能成立。
(2)关于理性神学的不可能。
  康德认为“理性神学”的对象是上帝,主要目的是证明上帝存在。在所有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中,“本体论的证明”是基础。
  康德在分析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的证明”时指出,这个证明是建立在把概念和存在的属性混同起来的基础上的。“存在”作为表示事物样式的范畴,关于某物存在的判断是综合判断,需要经验才能把该事物的概念与“存在”范畴连结在一起,但我们不能把“存在”用来规定不能被感知的东西。这种状况就好比我可以想象我口袋里有一百元钱,但实际上不等于我口袋里实际有一百元钱一样,两者的差别是很明显的。因此说“上帝存在”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3)关于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
  康德认为“理性宇宙学”的对象是宇宙(或“世界”),主要目的是要得到关于作为绝对完整体的宇宙或世界的知识。
  康德在分析“理性宇宙学”所有关于世界的知识的推理时,与他指出“理性心理学”和“理性神学”的推理是错误的推理不同,认为它们的根本错误是用那些只能被应用于经验的先验形式,包括直观的形式——时空和知性范畴,如有限和无限、原因和结果、必然和偶然等等,对世界的整体做出判断,其结果是造成一些正相反对的命题,而且每一对相反的命题都合乎逻辑。
  康德把这种“理性”对“世界”作出两种根本对立的规定,而这两种互相冲突的规定在理论上有都同样站得住脚,谁也不能驳倒谁的现象叫做“二律背反”,它是理性运用知性范畴去规定世界所必然产生的结果。
  康德具体对“二律背反”的命题进行了分析,这些命题包括有四组:
第一组:正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有限的。
  反题——世界在时间和空间上是无限的。
第二组:正题——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由单一的东西构成的。
  反题——没有单一的东西,世界上一切事
  物都是由复合的东西构成的。
第三组:正题——世界有出于自由的原因。
  反题——没有自由,世界的一切都是被决定的。
第四组:正题——世界的因果系列以一个必然存在者为第一因。
  反题——没有绝对的必然存在者,世界的最初原因是偶然的。
  康德用“归谬法”(反证法)对各个命题证明它们在逻辑上都是可以成立的。
  例如康德对第一组命题的证明(仅以世界在时间上是否无限的证明为例):
正题: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有限)
证明: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那么到任何一个被给予的瞬间,一个永恒就已经过去了,因而在世界里,就有一个无限系列的继续着的事物状态过去了。可是,一个系列的无限性就在于它永远不能通过继续的综合来完成。因此,一个无限的世界系列已经过去了,乃是不可能的,所以世界的开端就是世界存在的必要条件。
反题:世界在时间上没有开端(无限)
证明:假定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那么,由于所谓开端就是在它以前的时间里这东西尚未存在,因此就必定有一过去的时间,在这个时间里,世界还不存在,那就是说,是空的时间。但是在空的时间里,没有什么事物能发生,因为空的时间的任何一部分本身都不具有任何“存在”的而非“不存在”的条件,把它和其他部分区别开来,不管我们假定事物是由其自身发生或是由某种其它原因发生,情况都是这样。在世界里,虽然许多个事物系列可能有开端,但是世界本身不能有开端。所以世界在过去的时间方面是无限的。
  由于所有的命题在逻辑上都站得住脚,因此康德没有对它们进行否定,而采取调和矛盾的立场去处理它们。
  康德认为“正题”代表了传统形而上学和神学的主流,是“柏拉图路线”;“反题”代表的是非主流的看法,是“伊壁鸠鲁路线”。它们的对立大致是近代为理论和经验论的对立。他指出,正题具有实践意义,符合道德和宗教的利益;反题有思辨意义,对自然科学的发展有利。虽然两者有着共同的错误根源,即把只能应用于经验领域的先验形式运用于“世界”这一理念,但只要作出适当的区分,是正反题各得其所,两者还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细分起来,康德处理四组“二律背反”的命题的态度是不同的。对第一组和第二组命题,认为由于“物自体”世界是根本不可知的,所以正反命题都是错误的。对于第三组和第四组命题,认为正反双方都可能是正确的,不过一个是对“现象世界”而言,一个是对“物自体”世界(本体世界)而言。即自由观适用于本体世界,是人的道德实践必不可少的;决定论适用于现象世界,是科学理论所必需的。
  康德的“二律背反”学说的意义:
A、尽管他是转弯抹角地站在唯物主义的立场对唯心主义的“形而上学”的理性宇宙论进行批判,当也间接地给了封建宗教神学以沉重的打击,具有进步意义。因此海涅说他砍了上帝的头。
B、他的学说中包含了一定的辩证法的因素。
(A)它客观上起了第一次从理论上来批判和摧毁十七、十八世纪占统治地位的“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历史作用。
(B)它不自觉的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当我们的认识从认识现象进到认识本质、从认识相对进到认识绝对、从认识局部进到认识全体时,在一定程度内就必然要发生矛盾。
4、形而上学的结局问题。
  康德通过对理性进行分析,对“形而上学何以可能?”问题的解决的总的看法是,形而上学仍然是人类哲学最重要的领域之一,理性仍然是指引我们知识和行动的可靠保证。对形而上学的态度不是全盘否定,而是科学地重建。
  康德的具体看法是:
(1)认为理性作为自然的禀赋,并没有欺骗我们,理性本身是客观的存在,是合理的,一切的错误在于对理性的误用和滥用。因此形而上学作为人类的自然禀赋是可能的。
(2)认为要正确地使用理性,理性在自然科学中的正确使用是“导向的使用”,而不是“超验的使用”;理性在道德实践领域的正确使用则是“纯粹的使用”,而不是“不纯粹的使用”,即必须摆脱感性经验却运用理性,建立“道德形而上学”。
五、康德的实践哲学
(一)康德的自由观
(二)康德的道德律
(三)康德的道德公设
(四)康德的理性宗教说
(一)康德的自由观
  康德在经验知识领域对理性的运用予以了限制,但是在道德实践领域,他对理性予以了充分的肯定,理性不仅不受任何限制,而且被认为是道德得以成立的唯一基础。而他从作为道德的充分必要条件的“实践理性”中推导出的第一个结论就是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绝对自由观。
1、认为纯粹理性的意义就是自由,这种自由是不受任何外在东西决定的存在。使自由在本体论的意义上被理解。
2、认为自由是道德活动的先决条件,唯有自由的人才能自主自觉地、而不是被迫地行善;惟有自主自觉的行为,才有道德价值。
3、认为自由在道德活动中是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是以善良自身为目的的意志,它是绝对自由的,因为它只以自身为目的,摆脱了一切经验因素,包括社会的约束力、自然情感以及个人好恶等等方面的约束。
4、认为自由不是任意,即不是摆脱理性,而是以理性规则为指导,服从理性规则与自由不是矛盾的。因此自由就是自律,善良意志就是道德自律。
(二)康德的道德律
  根据善良意志的自由本性,康德分别从形式和内容方面论述了道德规律。
1、认为道德律是“绝对命令”。绝对命令是“应该如此如此做”或“不应该如此如此做”这样的直言句式,它是无条件的,以自身为目的之合理要求。
2、认为“绝对命令”的普遍形式是:“总是按照那些同时可以成为普遍规律的规则行事”。它是一切道德规则所必需的普遍形式,是区分道德与不道德的标准。与它类似的有孔子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圣经》说的:“你要别人怎样对你,你也要这样对人”。
3、它从绝对命令推出了两条道德规律:
(1)“始终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把人当作工具。”
(2)“每一个理性存在者的意志都是颁布普遍规律的意志。”
  康德明显受到了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影响,向往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
(三)康德的道德公设
  康德认为虽然反对以幸福作为道德基础,但是由于人有感性和情感,所以现实的道德行为不总是依据理性的绝对命令的,总有以经验知识为基础的价值取向。为了使对幸福的追求也能纳入到道德的行为中,康德提出了“至善”为指导人们行为的道德理想,而“至善”的追求仅仅靠绝对命令是不够的,还需要辅以道德公设。道德公设的作用在于使人确信能够达到至善,从而激励道德勇气和信心,培养向善的道德情感和习惯。
   康德的道德公设有三条:
1、假设意志自由。它能保证人们确信可以自己努力实现至善的目的。
2、假设灵魂不朽。它能使人不懈地努力。
3、假设上帝存在。它能保持人们道德的信心。
  康德的道德学说是唯动机论,是信仰主义伦理学。
(四)康德的理性宗教说
  在以上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中,我们已经看到他在对道德的理性考察中引入了信仰对象——上帝,体现了他的理性宗教说的特征。
  总的来讲,康德一方面作为一个理性主义者,对宗教蒙昧主义和宗教狂热、宗教迫害等迷信做法表示反对和批判,另一方面,作为现实中的一个信仰主义者,他又试图把宗教所具有的正当的道德功能与纯粹理性的道德学说结合起来,把宗教理性化、道德化。
思考题
1、简述德国古典哲学的思想前提。
2、康德的“批判哲学”有什么特征?
3、康德关于判断划分的思想与休谟关于判断划分的思想有什么不同?
4、简述康德“批判哲学”的中心问题及解题思路。
5、试比较康德的“感性”、“知性”和“理性”三种理性能力。
6、解释康德的“物自体”概念。
7、评述康德的“人为自然界立法”命题。
8、什么是康德的“范畴表”?它有什么意义?
9、解释康德的“二律背反”概念及其意义。
10、解释康德的“自由”范畴。
11、康德的道德律有什么特点?它与道德公设有什么不同?
12、试比较康德的不可知论与休谟的不可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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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西哲笔记第十八章(赵敦华) 1

第十八章  黑格尔哲学体系
一、黑格尔的生平活动
黑格尔的生平:
威廉 • 弗里德里希 • 黑格尔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年—1831年。
1770年出生在德国斯图加特城的一个政府公务员家庭。
1788年—1793年在图宾根大学(神学院)学习,兴趣却在哲学上。。
1793年—1800年做家庭教师。
1800年—1806年在耶拿大学当教师,与谢林共同创办了《哲学评论》杂志。
1807年出版《精神现象学》,在《班堡报》做编辑。
1808年—1816年在纽伦堡埃吉丁高级中学当校长,1811年与玛丽 • 冯 • 图切尔结婚,1812年—1816年分三册出版了《逻辑学》(“大逻辑”)。
1816年—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教授,1817年出版了《哲学全书》(逻辑学部分称“小逻辑”)。
1818年—1831年任柏林大学教授,1821年出版了《法哲学原理》,1830年被任命为柏林大学校长,1831年被国王授予勋章。
1831年11月13日因患霍乱去世。
黑格尔的主要著作:
《精神现象学》(1807年)(马克思称此书是“黑格尔哲学的真正起源和秘密”)
《逻辑学》(大逻辑)(1812—1816年)(列宁对此书的评价是:“在黑格尔的这部最唯心的著作中,唯心主义最少,唯物主义最多。‘矛盾’,然而是事实!”)
《哲学全书》(1817年)
《法哲学原理》(1821年)
《历史哲学讲演录》、《美学或艺术哲学讲演录》、《哲学史讲演录》、《宗教哲学讲演录》、《书信集》(均为在死后被整理出版)。
二、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特点
(一)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集大成
(二)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
(三)黑格尔哲学是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的统一体系
(一)黑格尔哲学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的集大成
  黑格尔哲学,是从康德开始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运动的顶峰和结束阶段。黑格尔完成了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一方面是他继承了康德、费希特、谢林从思维引出存在的唯心主义原则,并把它发展到了尽头;另一方面是他继承了他们哲学中的唯心辩证法的因素,把它系统化了。但是,黑格尔又是在批判康德等人的哲学中形成和发展自己的体系的。
1、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
  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是在唯心主义的范围内对康德哲学进行批判,主要有:
(1)黑格尔肯定康德区别现象和“物自体”是他在近代哲学史上作出的一大功绩。但他坚决否定康德关于现象和“物自体”、现象和本质之间有原则区别和现象是主观的观点。
  黑格尔认为,事物的本质就表现在现象中,现象也就是本质的显现。因此,离开了特性或规定性就无所谓事物,离开了现象也无所谓本质;而认识了事物的一切特性或规定性也就可以认识本质。
(2)黑格尔肯定康德提出对概念、范畴的批判研究,是近代哲学史上的一个很重要的进展,但他坚决摒弃康德在认识以前批判考察认识能力的“先验方法”。
  黑格尔认为,既然批判考察认识能力本身就是一种认识活动,它就只能在认识的过程中才能进行;因此,我们必须在认识的过程中,将思维形式的活动和对于思维形式的批判,结合在一起。我们必须对于思维形式的本质及其整个发展,加以考察。他把这种考察方式称为“辩证法”。
(3)黑格尔肯定康德关于运用“知性”范畴去认识“物自体”时所引起的矛盾是必然的这种思想,应当看作是近代哲学界一个最重要的和最深刻的进步,但是,黑格尔认为,康德的这一见解虽然“如此深远”,而他对问题的解决却又是“如此肤浅”。
  黑格尔批判康德认为矛盾只是所谓理性的本质,而不是世界的本质的观点,说它是出于对世界的“一种温情主义”;他批判康德只举出四个矛盾,“这未免太少了,因为什么东西都有矛盾”。他由此得出结论说,康德的根本缺陷就是停滞在所谓理性矛盾表明“物自体”不可知的消极结果里,而没有进一步认识到其积极意义:“在于认识一切现实之物都包含有相反的规定于自身。”矛盾是存在和思维的根本原则。
2、黑格尔对费希特哲学的批判
  黑格尔肯定费希特提出了逻辑范畴产生的必然性和系统性的问题并从思维的能动活动中引申出了一个逻辑范畴的系统是一大功绩。但是,他认为费希特从我们的“自我”出发引申出范畴系统,是有局限性和站不住脚的。
  黑格尔认为,费希特这样做势必陷入一切事物、对象都说成只是我们主观意识建立的主观唯心主义,而这就“会引起朴素意识的抗议”,并且这也是“朴素意识有权加以抗议的”。
  他认为只有转到客观唯心主义,把思维看作不是我们的思维,而是构成一切事物的本质的“客观思想”,把它看作是不受任何东西“推动”而完全能动地发展的,才能避免主观唯心主义,彻底克服康德的“物自体”,战胜唯物主义,把唯心主义贯彻到底。
3、黑格尔对谢林哲学的批判
(1)黑格尔肯定谢林提出“真实的东西”,即“真理”或“绝对”是主体和客体、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是一个功绩,但是,他尖锐地批判了谢林把思维和存在的同一理解为“无差别的同一”的形而上学观点。
  黑格尔提出“具体的同一”、本身包含差别的同一代替谢林的“无差别的同一”。
(2)黑格尔肯定谢林把费希特的“正题、反题、合题”的辩证法形式用于自然和精神是一个功绩,但是,他尖锐地批判谢林把辩证法的形式当作“无生命的图式”外加于事物的形式主义倾向。
  黑格尔认为谢林的这种做法是“对感性事物行使暴力”,是夺去了辩证法形式的“生命和灵魂”,从而只能使它丧失威信。他对谢林的“绝对”加以辩证的改造,把它从非理性的宇宙精神改变成为逻辑的宇宙精神,从它逻辑地系统地推演出包括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在内的宇宙万事万物来。
(二)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
  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是所谓“绝对精神”,他来源于谢林的“绝对”概念。但是,他对“绝对精神”的理解和谢林是不同的,是对谢林的“绝对”加以改造的结果。比较而言,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有如下的特点:
1、虽然黑格尔和谢林一样认为,“绝对精神”是在自然界和人类出现以前早已永恒存在着的某种宇宙精神,但在谢林那里,它是一种盲目的精神力量,具有非理性的性质;而在黑格尔那里则是一种逻辑思维的精神,是一种“理性的”、“逻辑的”宇宙精神。一切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的现象都看作“绝对精神”的外部表现。
2、在谢林那里,“绝对精神”是本身静止不动的,至少在它由于无意识的欲望活动而越出“绝对同一”的范围以前,它是静止不动的;而在黑格尔那里,“绝对精神”本身就是永恒地运动变化发展着的,这是因为它本身内部就包含着矛盾,或者说它按本性来说就是矛盾的,而它自身的矛盾就推动它不断地运动变化发展。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中的主观和客观的同一与差别就是它内部的最本质的矛盾,它就是在不断地产生和克服这种矛盾中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他把这种矛盾进展叫做精神运动的辩证法,实际上也就是思维与存在矛盾统一的进展过程。
3、在谢林那里,由于他主张“无差别的同一”,他提出的“同一——差别、对立、矛盾——同一”的辩证形式,就是毫无内在联系的公式,差别、对立、矛盾既不知是怎样从同一来,也不知是怎样回到同一去的。而黑格尔认为,精神,即以概念形式表现出来的思维的运动,是有其固有的形式和“节奏”的。这就是他对康德、费希特和谢林的辩证发展思想加以重新理解和改造而提出来的“肯定”(正)、“否定”(反)、“否定之否定”(合)的“三段式”。
  黑格尔认为,真实的东西、真理,或者说,表现真理的概念只能是“正”与“反”两个对立面或对立规定的“具体统一”,而不是片面的“正”或“反”。但是,这样“对立统一”的“具体概念”是一个发展过程的产物,是概念从“潜在”变成“现实”这样一个过程的结果。
4、谢林认为“绝对”由于无意识的欲望——“意识到自己”而动起来产生了自然界和人,并只有通过人的神秘的艺术“直观”才能达到这个目的。而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精神”是逻辑的精神,因而只有通过人的概念才能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只有纯粹概念才适合于表现它自身。
  黑格尔认为纯粹概念是经过漫长的过程才产生和形成起来的,而这个过程是同世界历史的发展过程,即人类“克服”自然界的过程交织在一起的。
  总之,黑格尔的“绝对精神”既是实体又是主体,一方面,他是唯一客观独立存在的实体,是宇宙万物的本原和基础,它构成宇宙万物的内在本质和灵魂;另一方面,它并不是静止不动的,而是作为主体辩证发展着的,宇宙万物,无论是自然的、社会的以及人类思维的现象,都是“绝对精神”实现自己、认识自己的辩证发展过程的外部表现,都是“绝对精神”自己产生和创造的。
(三)黑格尔哲学是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的统一体系
  在谢林哲学之前,各种哲学包括康德哲学在理论与实践、科学与道德、自然与社会、真理与历史之间设置了不少的隔阂,谢林则作出了意识历史与自然历史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的猜测,试图把这两个被分割开的领域结合在一起。黑格尔继承并彻底贯彻了谢林的做法,把本体论、认识论、自然哲学、道德哲学、艺术哲学、历史哲学和宗教哲学等各门学科结合成一以贯之的体系。辩证法则是贯穿在所有这些领域的原则、规律和过程。因此黑格尔哲学是第一次使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达到统一的体系。
1、辩证法与历史是统一的。
  虽然黑格尔认为“客观精神”在外化于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形式之前是纯概念或范畴的发展形式,它的辩证运动构成哲学本体论的内容,但是,在黑格尔看来,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不管是个人意识,还是人类精神,都有自己的历史,而所有的历史都是辩证发展的过程,辩证法是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历史是辩证法的具体应用。从原则上说,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与辩证法的某一个环节相对应;按照辩证法螺旋上升的方向,历史发展的方向是进步,达到了辩证法规定的最后目标,历史也就终结了。因此,本体论、辩证法和历史是统一的。
2、辩证法与认识论是统一的
  虽然以客观精神的辩证运动为内容的本体论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和核心,但是,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精神在先,人的意识在后,这只是从存在的顺序的角度来讲的。如果从认识的顺序而言,则是人的意识在先,绝对精神在后,因为绝对精神只是在人的意识发展到最后阶段才呈现出来。这样,辩证法的范畴和规律就成为认识论的对象,认识论也是辩证法在人的意识中的应用。因此,本体论、辩证法与认识论是统一的。
3、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构成
  作为统一的黑格尔哲学体系由三大部分构成:
(1)精神现象学:说明人是如何认识绝对精神的。
(2)逻辑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运动的。
(3)应用逻辑学,它又包括两个部分:
1自然哲学:说明绝对精神如何被异化为自然的运动。
2精神哲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类社会和精神领域中运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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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duanmukeer 发表于 06-4-23 15:11:41 | 只看该作者

[转贴]西哲笔记第十八章(赵敦华)2

三、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的论述,是一个体系,它从他的“逻辑学”开始,即从“绝对精神”的纯形式或纯概念发展阶段开始,然后才是“绝对精神”在自然、社会和人的精神领域的发展阶段。
  但是黑格尔在建立他的“绝对精神”的发展体系之前,必须回答“我是如何认识到绝对精神的存在的”这个问题,因此,从认识顺序来讲,他又必须先通过对人的精神活动的考察,说明“绝对精神”的发生过程。“精神现象学”就是他作出的回答。
  黑格尔认为对绝对精神的认识是一个过程,在达到绝对精神的绝对知识之前,它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主要的环节有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等阶段,而每一个主要阶段又包含有下一个层次的环节。
(一)“绝对知识”发展的“意识”环节
  在黑格尔看来,意识阶段是个体意识向外的阶段,它以外物为对象。它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感性确定性”、“知觉”、“知性”。
1、“感性确定性”
  黑格尔认为感性确定性是个人意识的最初形式,它的对象是个别事物的存在。它的特点是表面上看它好像是最丰富的知识,但实际上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知识。
2、“知觉”
  黑格尔认为知觉是对感性多样性进行综合并加到事物上面的判断知识。它的特点是用一般概念来把握个别事物,是用概念对事物进行判断的过程。
3、“知性”
  黑格尔认为,当意识关注于知觉对象,它沉浸在对象之中而忘记自我,这样就进入了知性状态。它的特点是用抽象的共相来对事物加以思考,共相被认为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知觉的对象。“知性”的知识对应于自然哲学。
(二)“绝对知识”发展的“自我意识”环节
  黑格尔认为,知性消解了自我,但它发展到极点就会走向它的反面,它会意识到,一个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的东西自己也必须存在,这就是自我的存在,意识因此而进入自我意识领域。
  他认为自我意识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欲望”、“主奴关系意识”、“自由意识”。
1、“欲望”
(1)欲望是克服外物非我存在的行动。
(2)欲望首先是动物的欲望,它毁灭被给与的存在。
(3)人的欲望是指向另一个存在的欲望,它是一种占有欲,以他人的承认为前提,因此自我意识与他人意识并存。
2、“主奴关系”
(1)主奴关系意识是人的欲望冲突不可调和的产物。
(2)主人意识是靠奴隶而实现的,因此主人意识不是自主意识,主人也是奴隶。
(3)奴隶意识也是一种自主意识,奴隶因此也是主人。
3、“自由意识”
(1)自由意识是主奴关系辩证发展的结果。
(2)斯多亚派的自由观是自由意识的第一个形态,它仅仅是观念上的自由。
(3)怀疑派的自由观是自由意识的第二个形态,它否定现实的不自由。
(4)宗教的自由观是自由意识的第三个形态,它在彼岸世界取消了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三)“绝对知识”发展的“理性”环节
  黑格尔认为理性知识是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合题,它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观察的理性”、“道德的理性”、“自律的理性”。
1、“观察的理性”
(1)观察的理性是实验科学的知识,它是从外到内的发展过程。
(2)第一类的观察理性是对自然的观察,表现为自然科学知识
(3)第二类的观察理性是对自我意识与外界事物关系的观察,表现为逻辑学和心理学。
(4)第二类的观察理性是对自我意识的观察,表现为面相学和骨相学等。
2、“道德的理性”
  道德理性相当于以个人情感为道德基础的伦理观,它与观察的理性构成矛盾。
3、“自律的理性”
(1)自律理性是把自律的理性即普遍规律引入道德领域的伦理观。
(2)自律理性是理性为自己设立的规律,是被自我意识在行动中实现的规律,他达到了意识和实际、自为和自在、个别和普遍、具体和抽象的统一。
(四)“绝对知识”发展的“精神”环节
  黑格尔认为,从意识到理性的发展阶段是个体意识的发展全过程,理性结束了个体意识,还要继续发展为精神。精神是主观精神外在为社会组织和历史进程的结果,它是客观的,因此精神环节就是客观精神环节。它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历史的发展阶段,分别是“伦理”、“教化”、“道德”。最高阶段就达到了绝对知识。
  黑格尔还认为,“精神”作为绝对知识在以概念的形式表现自己之前,已经通过了具体的形象来被我们认识,这种形式就是宗教。因此他考察了宗教的发展,说明宗教也是绝对知识。
四、黑格尔的逻辑学体系
(一)“逻辑学”的大致轮廓
  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说描述的是“绝对精神”在还没有体现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以前的、丝毫没有物质性的所谓“纯粹概念”运动的规律和法则。
  “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的辩证运动表现为从一个纯粹概念到另一个纯粹概念的转化,也是它的自我认识的过程。逻辑学中的所有范畴都被组织在正反合的形式中,构成了大大小小的辩证环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层层上升,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由空洞贫乏到具体丰富,由片面到全面地辩证发展,形成了正反合的大大小小的圆圈。
1、逻辑学的第一层次也是最大的圆圈:
   存在论(正)——本质论(反)——概念论(合)
2、逻辑学的第二层次及更小层次的圆圈:
(1)存在论:
   质(正)——量(反)——度(合)
质:纯存在——定在——自为的存在
量:纯量——限量——程度
度:特殊的量——无度——度的无限
(2)本质论:
  本质(正)——现象(反)——现实(合)
本质:同一——差异——根据
现象:现象界——内容和形式——关系
现实:实体和偶性——原因和结果——相互关系
(3)概念论:
  主观概念(正)——客观概念(反)——理念(合)
主观概念:概念——判断——推理
客观概念: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
理念:生命——认识——绝对理念
(二)存在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逻辑学以“纯存在”为出发点的思想。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纯存在”开始的。“纯存在”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它是一个最简单、最贫乏、最片面,然而也是一个最普遍的概念。逻辑学以它为出发点,意思是想表明,“纯存在”是“绝对理念”的潜在或萌芽,概念的自己运动自然会把它自己的丰富内容揭露出来。在他的这种唯心主义思想中包含着这样一个“合理的”思想,即认识根本上是从“无知”开始,是从无知到知,从少知到多知,从浅知到深知的转化。
2、关于由质到量和由量到质的互相转化的思想。
  黑格尔在“存在论”里着重考察了由质到量和由量到质的互相转化,他在这里批判了形而上学的质量观合发展观,阐发了质与量、质变与量变的辩证法,这是“存在论”中最重大的“合理内核”。
(1)黑格尔认为质与量是辩证统一的,他反对把二者割裂,片面强调其一,也反对将两者并列,不研究两者的辩证转化,只用一个“和”字把二者联系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他强调质的范畴,认为我们观察事物首先是从其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才进入到观察其量,这是认识的必然次序。他特别反对当时形而上学、机械论片面强调量的数量观点。他的批判是正确的。
(2)黑格尔尖锐地批判了把发展说成是量的增加或减少的形而上学发展观。他指出,量的变化是一种“渐进性的过程”,质的变化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即“飞跃”,而质变或飞跃是在量变积累的基础上发生的。不承认飞跃,只承认渐进性的变化,实质上就是否认产生和消灭。也就是从根本上否认变化。他认为真正存在的变化,只能是新东西的产生和旧东西的消灭,这就是“飞跃”。他据此批判了在哲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所谓“自然中是没有飞跃的”形而上学教条。
(3)在欧洲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把质量互变作为一条普遍的规律提出来。
(三)本质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本质论”的最大的“三段式”是“本质(正)——现象(反)——现实(合)”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本质”是指本质在自身之内的反映,即是纯粹映现在思维中的抽象的本质,是作为实存的根据的本质。“现象”是本质表现为它的对立面,即借事物而表现,这时本质是通过他物反映自身。“现实”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是本质的实现,现实只表现自身,外化其内在本质,不复表现他物,因而是最深刻含义的本质。黑格尔的这种唯心主义结构是要表明“本质”这个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自己的运动。但其中也包含了一种“合理的”猜测,即人类对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2、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
在“作为实存根据的本质”这部分,黑格尔着重阐述了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批判了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各种观点与谬论,因而包含着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合理内核”。
(1)认为当直接的存在最初上升到本质时,本质就被规定为自身同一的关系,本质的自身同一不应是抽象的完全等同,即“抽象的同一”,而应理解为具体的即包含差别的同一,即“具体的同一”。他认为,严格地把“抽象的同一”和“具体的同一”划分开,是区别辩证法哲学和形而上学哲学的“关键”。
(2)认为“矛盾”就是同一中的差别发展或展开、分裂为两个对立面,它暴露出两个对立面之间这样的联系和性质:
1双方都肯定自己而否定对方,互相排斥;
2双方离开了自己否定的一方即无自己一方的存在,互相依存;
3双方无论对于自己一方和对立的一方,都是又否定又肯定,都是既扬弃对方又扬弃自己的活动,从而扬弃了双方自己;互相转化;
④矛盾自我扬弃的结果表现为一个新的矛盾统一体。
(3)黑格尔针对当时否认矛盾的本质性、普遍性和客观性的情况,坚决地主张矛盾是比同一更深刻、更本质的范畴,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黑格尔认为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是因为本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有动力和活动。”针对形而上学否认矛盾、贬低矛盾的观点,他说:“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
   黑格尔针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谓矛盾是不可想象、不可思议的谬论,尖锐地指出,思维就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思维,思维的真实任务就是把握矛盾、理解矛盾,从而把握住作为具体东西的对象全体的自己运动的命脉,推动思维、认识前进。
(四)概念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理念”是主观概念和客观概念的统一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理念”即真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真理”应当是“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或“客观性跟概念的符合”。这虽然是唯心主义的真理观,但是由于他是从辩证法来解释这种“符合”的,所以在这里包含了他关于逻辑学、认识论、辩证法三者一致的“合理内核”。
(1)他对真理的规定,包含着真理是全面的思想。
(2)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因而它就是具体的,是“对立面的具体的同一”。因此真理本身就包含矛盾,理念本身即辩证法。
(3)由于真理是具体的,本身是矛盾的,因此真理就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就是说,真理是思维永远产生自身同存在的矛盾,永远克服这种矛盾,并且在矛盾中达到使存在和它自身相一致的过程。
(4)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具体的,是一个过程,黑格尔就认为“真理本质上又在认识中”,因此,认识也就是一个由无知到知,由简单到复杂,由贫乏到丰富,由片面到全面的辩证发展过程。
2、关于“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理念的“认识”发展阶段包含“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两个环节,在他对这两个环节的阐述中,包含着理论和实践的辩证关系的“合理思想”。
(1)认为“理论理念”是狭义的认识活动,它是主观性自己否定自己的主观性活动,表现为力图把存在着的世界接受到自身内来,以消除主观性自身的片面性,并以真实客观性来充实自己的抽象确定性。
(2)认为“实践理念”是实践的或意志的活动,是广义的认识活动的组成部分,它是主观性进一步否定客观性的片面性的活动,力图把主观性内部的合理的必然性或规定性,输入到客观世界的偶然性现象中去,以消除客观性的片面性。
(3)认为认识过程是“理论理念”和“实践理念”双重运动的统一过程,而“实践理念”比“理论理念”更高,“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的资格,而且具有绝对现实的资格。”黑格尔在这里讲的“实践”虽然是精神性的活动,当时他对实践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实践与认识的关系的论述,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对哲学科学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五、黑格尔的自然哲学
  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的第二阶段,是“绝对精神”在纯范畴的领域之外的继续发展。
(一)认为“自然界是自我异化的精神”。
黑格尔把自然界看作是“绝对精神”的“异化”,它包含的含义是:
1、自然界是绝对精神的异己的存在,是与精神对立的东西。
2、自然界又是绝对精神必然地要经历的发展领域,是精神发展的必然过程。
(二)自然哲学的大致轮廓
  黑格尔认为对自然界作哲学的考察,其任务就是指出自然界是精神的生成过程,是精神扬弃其异化的过程,自然界本身的发展阶段则是精神力图超出其异在的意图的结果。它的发展分成三个阶段,即“机械性”、“物理性”、“有机性”。与之相对应,自然哲学也就由“机械论”、“物理论”、“有机论”三个部分构成。
1、“机械论”
   在机械性阶段,对象是作为“绝对外在性”出现的,相当于逻辑学的“存在论”中的范畴。“绝对外在性”就是说,部分与部分漠不相关,完全分散而无任何统一的原则,表现出盲目的、无穷的杂多性。
   它的发展环节是:绝对外在性——有限机械论——绝对机械论
2、“物理论”
   物理论的特点是在两极的对立中考察个别性。它最大的发展环节有:
   普遍个别性物理论——特殊个别性物理论——整体个别性物理论
3、“有机论”
   有机性阶段是机械性阶段和物理性阶段的统一的统一,在这个阶段上研究的对象是作为有生命的个体出现的理念了。它最大的发展环节有:
   地质有机体——植物有机体——动物有机体。
六、黑格尔的精神哲学
(一)黑格尔的精神哲学中的发展环节
   精神哲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第三部分,也是结束部分,它是对于“绝对精神”在其自身发展的第三大阶段——“精神阶段”的描述。
1、最大的环节:
   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绝对精神
2、“主观精神”中的环节:
   意识——自我意识——理性
  (具体见前面的“精神现象学”的内容)
3、“客观精神”中的环节:
   抽象法——道德——伦理
(1)“抽象法”的环节:
   财产——契约——不法行为
(2)“道德”的环节:
   主观性——客观性——现实性
(3)“伦理”的环节:
   家庭——市民社会——国家
  “国家”的环节:国家法——国际法——世界历史
4、“绝对精神”中的环节:
  艺术——宗教——哲学
(1)“艺术”的环节:
   一般性的美——艺术类型——部门艺术
(2)“宗教”的环节:
  宗教一般——宗教种种——绝对宗教
(二)关于精神的本质是自由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在精神阶段的发展体现为人类历史,它比其在逻辑阶段和自然阶段,表现自己是最全面、最具体、最复杂、最真实的,因为在前两个阶段,它的发展还有片面性,因此精神的本质是自由。
  黑格尔认为精神的自由是现实的自由,因为精神的发展不是从一个他物变成另一个他物,而是将潜在于它自身内的丰富内容发挥或展示出来,从而使自己从潜在的精神变成现实的精神。这时的精神能够在把外在的、异己的东西加以改造使其符合自己的概念的活动中,揭露它们的观念的本质,意识到它们原来是它自己创造的,是同它一样的精神性的东西。
  黑格尔认为这样的精神就是意识到自己是自由的,因此自由就是不依赖他物存在,是自己与自己相关。他说:“精神的自由并不仅是一种外在于他物的自由,而是一种在他物中争得的对于他物的不依赖性,——自由之成为现实并非是由于在他物面前逃走,而是由于对他物的征服。”黑格尔实际上是肯定人类历史是从必然向自由的发展。
  由于社会历史的主角是人,因此黑格尔讲的精神是人的精神,讲精神的本质是自由就是说人是自由的。
  黑格尔在这里的思想包含了一个有价值的猜测:人不是自然界的现成产物,人是自己改造自然和社会的活动的产物,是人类从必然到自由的历史过程的产物。
(三)关于“市民社会”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精神的“客观精神”发展阶段是指精神把自己体现在外在的客观世界中,但不是自然界,而是精神性的世界。从他对这个精神性的世界的描述来看,它全部都是人类社会生活和人类历史的不同领域。“市民社会”是其中的一个部分。
   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的环节是在现代世界中形成的社会,实际上他是指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在他对“市民社会”的分析中,包含了许多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辩证分析。
1、认为人跟动物不同,主要是靠自己的劳动去加工自然的物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的。他肯定了劳动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作用。
2、认为分工一方面能促进技术和生产的进步,另一方面它又会使劳动变得呆板、乏味。它揭示了资本主义劳动分工的二重性。
3、他从劳动、分工、财富分配方式等方面论证等级存在的必然性。
4、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有一个奇特的现象:财富与贫困并行增长,这个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无力解决的。他对资本主义的社会矛盾有一定的认识。
5、认为殖民地的建立和扩展是必然的,但是殖民地人民的解放也是必然的。
(四)关于“世界历史”的思想。
“世界历史”是黑格尔构造的精神的“国家”发展环节的最高发展阶段。
(1)他认为,在世界历史中,国家、民族和个人只不过是世界精神的外壳或皮囊,只不过是世界精神自己实现自己的工具。他们的兴衰成败均取决于世界精神这个最高裁判官的裁决,即取决于他们是否符合世界精神发展的要求。这就是说,世界历史是一个合理的,也即合乎世界精神发展的过程。
   黑格尔的历史观虽然是认为精神主宰历史的唯心史观,但是它却包含了这样一种合理的猜测:人所创造的社会历史遵循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2)黑格尔并不否认历史中的偶然性的存在及其对历史发展的影响,但是,在他看来,历史绝不是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
(3)黑格尔在肯定历史发展的规律性的同时,又强调人的能动作用。在他看来,人类的活动为“世界精神”所主宰;但“世界精神”恰恰又是借助于人类的活动而实现自己的。认为个人的主观目的、需要、兴趣、私利等(统称为“热情”)和“世界精神”的结合构成了世界历史。
(4)黑格尔是英雄史观者,但是,与主观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不同的是,他认为英雄人物的行动之所以能带来巨大的历时事变,其根据主要不在于他们个人的性格、兴趣,而在于他们的意志与“世界精神”相联系。
(五)关于哲学史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哲学”是“绝对精神”的最高发展环节,哲学也是一个发展的过程,这就是哲学史。
(1)在黑格尔的时代,人们通常把哲学史看作是各个哲学家的个人见解的罗列,看作是历史上各种分歧意见的偶然堆积,甚至把哲学史认作是荒唐、谬误观点的陈列馆。黑格尔却认为:“全部哲学史是一有必然性的、次序的进程。”也就是说哲学是一个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当然在他看来,哲学史是“绝对精神”通过人的理性、概念而认识自己的过程。这里包含的合理猜测是:哲学史就是“整个认识的历史”。
(2)和他的真理观一样,黑格尔也把哲学史看作是一个由抽象到具体、由贫乏到丰富的过程。在他看来,在哲学史上最初出现的哲学系统,其内容总是比较抽象、比较贫乏的。后起的哲学系统一方面是对它以前的哲学系统的否定,同时也是对以往哲学思想的继承和提高,包括了以前一切哲学系统的根本原则,因此,在内容上必定是更为具体、更为丰富的。
(3)在哲学史研究中,黑格尔还提出了历史的东西和逻辑的东西统一的原则。他认为,因为哲学发展的过程和逻辑理念的推演过程都是同一个“绝对精神”的自身发展过程,因此,两者必然是同一的。
(六)关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与辩证法的关系
   从总的来讲,两者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一方面,他的唯心主义的体系是借助于辩证法建立起来的,而他的辩证法也是在论证“绝对精神”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发挥的。这样,他的唯心主义是辩证的,而他的辩证法又是唯心主义的。
另一方面,他的辩证法和唯心主义又是矛盾的。由于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被神秘化了,它的革命精神往往被他的唯心主义所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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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jack2007 发表于 06-8-13 23:41:55 | 只看该作者
Thank you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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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qs2003 发表于 06-8-17 20:27:52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了,搂主真是好人啊

谢谢了,搂主真是好人啊
26#
2003614139 发表于 06-9-8 11:10:57 | 只看该作者
你真的很厉害\\很伟大^谢谢哦
27#
jingjing-yun 发表于 06-10-21 11:18: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笔记才是最全的啊!谢谢!
28#
wqkdjkxy 发表于 06-11-9 23:36:53 | 只看该作者
这笔记正是我所需.谢谢!
29#
ppp24 发表于 07-1-23 21:22:56 | 只看该作者
[s:7]
30#
xdhxwj 发表于 07-1-24 22:06:58 | 只看该作者
[s:7] [s:7]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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