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使学员具有国际先进的管理战略理念和总揽全局的决策能力,成为适应国际竞争需要的高级管理人才。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较好地运用计算机进行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和工程设计,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特色
ª 免试入学——严格把控入学资格审核,边学边考,无需辞职备考。
ª 独立培养——企业委培方式,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学习、提升两不误。
ª 专业辅导——专业的师资,针对性的考前辅导,综合提高考试通过率。
ª 获取学位——以达到学位申请标准为目标,获取国家承认的学位证书。
三、招生专业
项目管理(企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管理、金融管理等研究方向)、化学工程、材料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制药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计算机技术、工业工程等十个工程领域。
四、招收对象
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及经所在企事业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报考控制工程和计算机技术领域的考生不受工作年限限制,但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后再进行论文答辩。
五、考试与录取
1.报名人员可先入学修学分,后通过国家组织的入学考试。
2.入学考试
Ø 参加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GCT-ME),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逻辑和外语(一张试卷,共400分,不设单科分数线),成绩需达到校方规定的录取线。
Ø 参加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组织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
Ø 专业基础课 (由院校自主命题);专业综合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本校和培养单位共同组织,重点考核考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Ø 由北京化工大学综合GCT-ME统考成绩与专业综合考试成绩,自主划线录取。
3.学校常年接受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研究生登记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后,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及复印件各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1寸彩照2张。
六、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2.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七、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课程不少于28学分。
2.课程设置框架及必修环节
(1)必修课程(至少17学分):①政治理论2学分;②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5学分;③基础理论类课程4学分;④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4门)10学分。
(2)选修课程(至少3门)11学分:①计算机应用类课程2学分;②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2学分;③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2学分;④相关学科课程5学分。
(3)修环节:①开题报告;②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八、学位授予
1.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环节,成绩合格,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北京化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统一授予国家承认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位证书编号可通过教育部官网进行查询。
九、组织管理
按《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培养方案》、《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班教学管理暂行规定》、《北京化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试行规定》进行管理。
十、费用
1.全部学费:4.5万元/人;包括报名费、考试辅导费、培养费、答辩费、学位申请费。
2.学员参加学校面授学习、考试、论文答辩等所需的食宿、交通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一、报名咨询
北京化工大学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代老师 电话:010-58401082
传真:010-82615426 手机:131464754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