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 中国药科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制订我校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各院(部)应成立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并报研究生部备案。院(部)复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内的复试、录取工作,协调各学科(专业)复试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
2.各学科(专业)应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并报所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备案。复试工作小组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测试的考核。
二、复试人选的确定
1、各专业在满足《201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见附件一)的前提下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
我校各专业所在的学科门类为:
药学类专业(专业代码为1006**,1007**,1008**的学科专业)属于医学门类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属于法学门类
“生物化工”专业属于工学门类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分析化学”属于理学门类
“企业管理”属于管理学门类。
2、复试比例:
①、中药学院、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按院部划线,达到国家分数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其他院部各学科(专业)实际招生人数与该学科(专业)参加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5;达到国家分数线生源数不足1:1.5的专业,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符合国家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
③、已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参加复试。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复试总分220分,分为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中国药科大学二○一○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4月18日上午8:30-11:30。
第二部分:综合测试(含实验考核、英语测试、面试):满分70分,由各院(部)组织安排。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测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考核形式,并组织实施。 测试时间: 4月19日──4月20日。具体时间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确定。综合测试部分的成绩为复试小组全体成员对考生成绩的平均分。
四、确定复试分数线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划定“专业课笔试(总分150分)”与“综合测试成绩(总分70分)”的最低分数线。符合该分数线的考生,方具有录取资格;不符合者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综合测试过程中被确定为“一票否决”的考生,不得在本专业录取。 五、录取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的最终成绩为:总分=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此成绩为最终的录取依据。 六、录取 1、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研究生部将考生最终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按各学科实际招生人数送发拟录取名单。院(部)组织各学科(专业)开展录取工作,并于规定时间内将导师签字后的拟录取名单送交研究生部审核。审核后的拟录取名单由院部与研究生部同时对外公布。
2、录取具体要求
①对愿为西部地区委托培养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②2010年我校硕士生招生中将暂不确定硕博连读生。 七、调剂原则 ①先在本院(部)内各专业间调剂,然后在学校内各院(部)间调剂。
②本院(部)内专业间调剂要在院(部)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各院(部)间调剂要在研究生部的指导下进行。
③除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外,其他各专业接收调剂的考生必须是参加过我校研究生部组织的2010年硕士入学复试的考生。
④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接受调剂的考生须是符合国家调剂政策的相同或相近专业的考生,且不接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 八、奖学金评定 ①优秀奖学金的评定按各院(部)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执行。各院(部)应在5月20日前确定将本院部优秀奖学金名单等级送交研究生部。
②各学科(专业)调剂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不享受优秀奖学金。 九、同等学力加试与“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复试 ①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学科(专业)自行组织,加试科目为2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能与统考科目和复试科目重复。每门科目满分100分,时间为2小时。同时还应加强实践技能的考核。
②报考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与其他考生同时进行,录取标准另行确定。 十、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各院(部)的复试领导小组要对本院(部)内复试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质疑解释。
2 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研究生部对复试、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接受考生的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院部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部。 十一、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研究生部。
参加2010年硕士生入学复试考生报到单及复试须知
第一部分:报到单
一、以下信息请考生认真填写:
报考院部 报考专业 初试准考证号(后四位,务必填写):
二、报到程序:
第二部分:报到须知
1、报到流程
2、复试阶段时间安排为:
4月17日:上午8:30—下午5:00报到
下午1:00—5:00体检
4月18日:上午8:30—11:30专业课笔试
4月18-20日:综合测试。具体综合面试的时间、地点、内容已在报到现场及网上公布。参加完综合测试的同学可以离校。
4月21日:公布复试成绩
4月26日:对外公布各院部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4月28日:校内调剂志愿报名
4月28-29日前:调剂志愿复试录取工作。
4月30日:网上公布调剂录取名单。
3、报到时请务必准确报出自己的准考证号后四位。报到时须缴纳复试费80元。
4、专业课笔试时请考生携带身份证。专业笔试时可携带简易计算器。
5、专业课笔试以及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已经在报到现场处张贴公布,请各位考生认真查阅。各位考生可凭复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6、请考生提前熟悉考场环境。手机等一切通讯工具不准带入考场。对考试中违纪、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7、请参加复试的全部考生于4月17日下午1:00---5:00到我校医务室参加体检,4月17日中午请勿饮酒或食用油腻性食物。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另行通知。
8、考生在综合测试时请将本科历年成绩单交验复试小组。
9、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所报考的院部、教研室组织安排,请同等学力考生主动与教研室联系加试事宜。
10、为了方便以后调取考生档案、寄发录取通知书,如需修改通讯信息的考生可以登录。
201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本时间表为理论安排时间,实际工作中有可能会发生微调,如有微调请考生见谅) 时间 | 内容 | 负责部门 | 3月29日 | 研究生部讨论复试方案草案并向校领导汇报
| 研究生部 | 3月29日 | 1、会同各院部确定各院部招生计划
| 研究生部 | 3月31日 | 召开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
| 研究生部 | 4月1日 | 网上公布我校复试名单
| 研究生部 | 网上公布复试报到须知等材料
| 开通复试考生信息确认系统
| 4月2日 | 网上公布我校复试、录取方案
| 研究生部 | 4月10日前 | 1、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组织考前考务工作
| 研究生部 | 4月12日 | 1、各院部将本院部内各专业综合测试的时间、地点汇总后报送研究生部。同时报送院部复试小组成员名单。
2、各院(部)到研究生部领取参加复试学生名单,同时领取复试记录表。
| 各院部 | 4月15日前 | 准备考生报到事宜
| 研究生部 | 4月16日 | 网上公布各院部综合测试安排情况
| 研究生部 | 组织监考老师培训会议
| 研究生部 | 组织考务工作会议
| 研究生部 | 布置复试考生报到现场;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 研究生部
| 4月17日(周六) | 组织复试考生报到
| 研究生部
| 复试考生体检
| 医务室
| 4月18日(周日) | 上午:组织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
下午:专业课笔试试卷的封装、
晚上:阅卷
| 研究生部
| 下午: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学科、专业
| 下午: 部分学科组织综合测试
| 学科、专业
| 4月19日--20日 (周一、周二) | 阅卷、复试试卷成绩校对
| 研究生部
| 组织综合测试
| 各院学科
| 4月20日 下午5:00前 (周二) | 参加完相应综合测试的考生离校
| 考生
| 各院部送交复试材料至研究生部,包括《复试情况记录表》《综合测试成绩汇总表》
| 各院部
| 4月21日 | 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对有异议考生复试成绩复核
| 研究生部
| 4月21日 (周三) | 1、复试试卷拆封
2、对初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进行登分
3、制作各学科专业1:1录取名单
| 研究生部
| 4月22日(周四) | 各院部统一领取1:1等额录取名单
| 各院部
| 4月22日---23日 (周四、周五) | 各学科(专业)进行本学科(专业)内录取工作
|
| 进行院部内调剂录取工作
|
| 将各学科(专业)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部审核
| 各院部
| 4月24日---26日 | 研究生部、院部同时在现场、网络公布经研究生部审核后的第一批拟录取名单
| 研究生部
| 4月27日 | 各院部报送需要跨院部调剂的学科(专业)及所需调剂名额。
| 各院部
| 4月28日---29日 | 研究生部对外公布跨院部调剂录取的学科专业及所需名额,
| 研究生部
| | 各院部组织跨院部调剂录取报名及复试录取工作
| 各院部
| 4月29日 | 报送研究生部跨院部调剂录取结果
| 各院部
| 4月30日 | 研究生部网上公布第二批录取结果
| 研究生部
| 5月20日前 | 确定奖学金名额及等级并对外公布
| 研究生部
| 6月中下旬 | 寄送录取通知书
|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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