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
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告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复试录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及考生的初试成绩,结合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生源及学科等情况各学院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详见各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不含单独考试考生,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
二、复试时间、形式及复试成绩
1.2011年4月8日到文昌校区综合楼大厅报到。报到后到文昌校区校医院体检。4月9日-10日复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4月11日。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为重点的面试(满分为150分)。专业课考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2-3小时;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中国矿业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上选择,由各学院组织考试。
3.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4.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 对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2门专业课,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加试考试时间为4月11日,地点文昌校区逸夫楼301室,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三、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4月8日8:30-17:00到中国矿业大学文昌校区(老校区)西门左侧综合楼一层大厅报到。
(1) 考生报到时须核验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应届生验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专科阶段成绩单,缴纳复试费80元。
(2) 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需提交单位同意委托培养证明。
2.达到我校公布的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须在4月6日—4月7日15:00时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登录复试资格查询及复试通知接收系统(思想政治考察表、体检表在此接收系统下载)接收复试通知,我校不再另发书面复试通知。
3.考生于4月8日持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打印好的体检表(带照片)到校医院保健科办理体检事项,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留在校医院保健科,体检费40元。
4.考生于4月8日在综合楼办完手续并参加体检后必须到报考学院报到(地点见上表),并了解复试方法、复试时间、地点等事宜。
5.考生于4月9日—10日依照各学院具体规定参加复试。
6.考生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差旅费、复试费、体检费等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调剂工作
对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国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不予录取的考生可自行联系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五、录取工作
1.将复试成绩记入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学业奖学金等级。
2.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规定,档案能调入我校的学术型和专业学位非定向研究生均参加培养机制改革,享受学业奖学金,不能调入我校的考生一律交纳全额学费。
3.签定协议: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要与自筹生、委培生、定向生签定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4.拟录取考生经教育部审批同意且各项手续完备后,预计在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手续不完备者不予录取,一律不发录取通知书。
5.调档政审:对拟录取为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所在单位要提供人事档案及政审意见(预计5月中下旬)。
6.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7.我校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以复试结束后七天为准,投诉电话为:0516-83885990。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