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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赞!法律硕士(非法学)即法硕联考记忆口诀第一书之法理学记忆口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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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huihewei123 发表于 11-5-2 09:4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超赞!法律硕士(非法学)即法硕联考记忆口诀第一书之法理学记忆口诀
       众所周知,法理学在法硕考试中的地位,60分的分值并不好拿,因为有简答题和论述题,更要命的是书上面抽象的文字,刚开始看的时候 很晦涩,有点哲学的味道,不像专业课刑法民法那样学起来带劲。可是如果学好了,不仅能提高自己的信心,还能够为学习刑法民法作出指导,更有甚为法硕的复试打下坚实的基础,为自己的梦想增加一份筹码,别忘了,你的录取,是初试和复试共同的结果。
关于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看法或者思维能够给你带来高分就行了,而且必须是很简单的记忆,为你带来高分,如果我的思维或者记忆方法,比你自己看书还复杂,那我的存在就完全没必要了。
       我是二战北大的炮灰,呵呵,总分考的也不高367分,英语没过线,连复试的机会都没有,我的梦想就在分数出来亦或者是我写完了英语试卷的那一刻而破灭。我希望你们不要像我一样,你们完全可以少走很多弯路,把时间留给那些更需要你做的事情上面。我的准考证为:100011011291724,大家可以谷歌搜索一下,以确认。
下面谈一下我对法理学学习的看法
我认为法理学应该早点复习,因为其理论难度,对于初学者不亚于哲学,更别说考点了,所以,我要嘱咐各位朋友的是,在前期复习刑法民法 的同时,应该开始看一下法理学,等到暑期你再看他,他的晦涩会让你感到恐慌的,(这一点二战的朋友应该有体会的)。
法理学的学习过程,应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把抽象的文字具体化,让自己理解书中所说的内容,第二个阶段是找出考点并记忆阶段,理解了并不一定代表自己能掌握他,考试的时候是让你在有限的时间内反映出来的,尤其是论述题,可能你也理解,但是笔却写不出来几个字,或者根本就记不住书上面的知识点,和谈让你写呢!
       对于法理学的记忆,网络上一直流传的是《超级奇特联想记忆》,这本书写的很不错 的,前辈们花了不少心思,是按照指南编写的,但内容很少,尤其是法理学,对于想取得高分的朋友来说是不够的,另一方面呢,有些口诀也很拗口,不好记忆,最重要的是所有的,乃至大部分知识都采用一种方法记忆,势必给自己最后的冲刺造成知识的混淆,口诀的乱用。(二战的朋友也是应该有体会的)。
对于法理学学习的第一个阶段,很多人是只听法硕考试的录音,这点我不反对,但法硕录音对你理解知识是不够的,你自己可以花2—3天听一下,自己尝试一下,那些考高分的人,哪个没有听过司法考试的录音啊,但是也并非所有的司考录音都适合法硕考试的,很多人去年也听了法硕的录音,可是分数照样很低,原因是他没有找对适合法硕考试的司考培训老师。
        对于法理学学习的第二个阶段,找出考点并有意识的记忆他。有些知识,不需要用什么口诀的,只要你找到考点,看过你就能得分,然而有些考点(历年真题出现过的,去年刚刚考过的)在指南或者分析力压根就找不到,这些知识需要你自己从考题中总结,而不是看分析或指南就能够完事的;有些知识自己也明明知道是考点,可是自己却记不下来,原因在于你想把书上所有的字都记下来,不会把后书看薄,有些可以用口诀的,你自己却无能为力,有些用口诀越用越麻烦,你也没好办法。不要着急,凡是都是有解决办法的,只是你没发现而已。我今年(2011年)在法硕联考中,综合课考了126分,很高兴,也很幸运,如果问,我怎么能考的,好的方法的话,我想说,选对老师,多听,多看。这点很重要,如果说,我记忆 的好,那是因为有前辈的《超级奇特联想记忆》给我我参考的方向,司考的老师让我理解了考试分析上面的几乎所有的知识,所以我和幸运。




1. 法学的历史发展
A. 在中国,法学在春秋战国时期就有了相当的发展,出现了法家、儒家等直接或者间接的探讨法律文本题的学派
B. 在西方
a. 法学最早起源于古希腊(最早的,最先出现的肯定稀少——早、希——最早、希腊)
b. 古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学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记忆:立马——独立、罗马)
c. 中世纪欧洲,法学已经成为神学的一个分支(记忆:装神——中神——中世纪、神学)
d. 12——16世纪是罗马法复兴的时期,出现了从研究和恢复罗马法为核心的新的法学,主要是意大利的注释法学派(记忆:12-16之间有个“14”,“4”的发音和注释的“释”,音很相似,和容易想到)
e. 17——18世纪,西方最身形的法学流派是自然法学派,强调法律必须符合自然规律,忽视法的阶级性<记忆:谚语有“十七八天黑瞎”,就是说,初17,18的时候,天刚黑的时候是没有月亮的,这符合自然规律——17-18世纪,自然规律>(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也将法的本质归结为认的理性和本性,其中的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记忆:豁子四哥扑落酒炉——霍 自 斯 格 普 洛 鸠 卢)
f. 19世纪,出现了三大法学流派
哲学法学派
分析法学派——注重对法德法理学的研究,提倡用纯逻辑和推理的方法研究,忽视价值的研究
历史法学派——法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加强而加强,最终消灭
g.20世纪及以后出现的三大法学流派(记忆:阿玲食蛇精——2 0 实
社 经)
实证法学派
社会法学派
经济分析法学派

2. 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发的本质的学说(说明:考试分析与指南上的观点此处不一致,以考试分析为准)
口诀A, 席里(的)神鼓啊,傲视命令——西 理 神 鼓 阿 奥 斯 命令
席里—— 西塞罗——理性论(注意:17-18世纪的自然法学派的一些学者也将法的本质归结为人的理性和本性)
神鼓啊——神意论——奥古斯丁、阿奎那(奥古斯丁区别于奥斯丁——命令说)
傲视命令——奥斯丁——命令说
B.豁子四哥扑落酒炉——霍 自 斯 格 普 洛 鸠 卢
17-18世纪的自然法学派的代表有:霍布斯、艾宾浩斯、格劳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孟德斯鸠,卢梭(另外卢梭还有“公意论”)
C.罗正派黑油铺在涤连的公路上
罗正——罗尔斯的“正义论”
黑油——黑由——黑格尔的“自由意志论”
涤连——狄连——狄骥的“社会连带关系论”
公路——公卢——“公意论”,卢梭
D傻民射庞德
傻民——萨维尼的“民族控制论”
射庞德——社 庞德——社会契约论,庞德

17.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区别:边城盼缘分(书上标明的是 四个要点,仔细看看应该是五个才对)
边——编——编纂——法典编纂不同
城——程——程序/程式——诉讼程序不同
盼——判——判决程式不同
缘——源——渊源——法律的渊源不同
分——分类——法律的分类不同
18.法的作用的定义和实质:
定义:法律==人、生活、关系==影响
实质:国家意志==人、生活、社会==效果
(由上面两个图可以看出,法的作用并不取决于立法者的主观意愿,而取决于经济基础,即上图中间部分)
19.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定义:法律==人、生活、关系==影响 ====== 法律规范人的行为====法律具有规范作用
实质:国家意志==人、生活、社会==效果=======法律服务于统治阶级=======法律具有社会作用
二者之间的关系:
法律通过调整人的行为来实现维护社会作用的目的=====二者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征
口诀:鸡须创飞门、纸、书(小鸡的胡须很厉害,都能把门、纸和书创飞,虽然小鸡没有胡须,但这种联想对于解决问题很重要,这样记忆的话,会把整个“法律制定的概念和特征”一次全拿下)
鸡——机——机关
须——序
创飞——创废——创制、废止
门——专门
纸——志——意志
书——术——技术
(1)法律制定,又称法的创制、法的创立或立法,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或经授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创制、认可、修改或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性活动,是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把自己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活动。(鸡须创飞门、纸)
(2)法律制定活动具有如下特征:(鸡须创飞门、纸、书)
A.鸡——机——机关——法律制定的主体是特定的国家机关
B.须——序——程序——法律制定是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所进行的活动
C.创飞——创废——法律制定是一项系统性、多层次性的综合性法律创制活动,包括创制、认可、修改或者废止
D.门——专门——法律制定是国家的一项专门活动
E.纸——志——法律制定的目标在于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
F.书——术——技术——法律制定是特定国家机关运用专门技术的活动
50.法律解释的必要性(2011法硕联考的论述题就是这一题)
按照下面的逻辑记忆(下面(1)——(2)点是记忆的逻辑起点,考试的时候不要答)
(1) 制定出来相对完备的法律,法律规范具有抽象性、概括性、稳定性的特点
(2) 制定出来的相对不完备的法律,具有法律漏洞
(3) 解释的过程是个普法的过程
具体的论述,应该如下:
a. 抽象性——法律具有抽象性,在法律实施过程中,要把一般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千差万别的具体情况,对各种具体的行为、事件和社会关系作出处理,就必须对法律作出必要的解释
b. 概括性——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不同的人对法律的理解是不同的,对于同一法律规范往往会产生不同的理解,这就需要有权威性的法律解释,来统一人们的理解,保证法的实施的统一性
c. 稳定性——法律规范是相对稳定、定型的规则,而社会生活却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要把相对确定的法律规定适用于不断变化的法律实际,就需要对法律规范作出必要的解释
d. 有漏洞的法律——为了弥补法律漏洞,使法律规范得以实施,有效地进行法律调整,法律解释就是必不可少的手段
e. 法律解释的过程是普法的过程。通过法律解释普及法律知识,开展法制教育,对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好了,记忆完毕,就这么简单,书上面的五点知识点一个不少,考试的时候再加上几句法律的谚语、名言,联系一下实际等,这样的话15分的论述题,不得高分都难啊,我2011年的法硕论述题就是这样答的。)
注意:上面的(1)——(3)之间的逻辑很重要,下面a-e的论述是上面逻辑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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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 发表于 11-5-4 10: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挺好的 呵呵
泰晤士 发表于 11-5-4 10: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其他的吗
 楼主| anhuihewei123 发表于 11-5-6 12: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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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按照考试分析编写的,解决了考试分析上面90%内容 的记忆,全书有30页,较以往的《奇特联想记忆》内容丰富,《奇特联想记忆》五科五十多页,本书的编写取其精华,适合用口诀 的用,用口诀 对于考试不太好的,或者可能考主观题的,都采用了,较简单的记忆方法,方便记,更方便忆。
yjbq006 发表于 11-9-12 20:0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参考一下!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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