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实施办法(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按照差额进行,比率为1:1.2以上。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分数线 备注
1 经济类 60,60,90,90,400 含产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2 管理科学与工程 60,60,90,90,380
3 技术经济及管理 60,60,90,90,360
4 会计学 60,60,90,90,375
5 企业管理 60,60,90,90,380
6 市场营销管理 60,60,90,90,365
7 财务管理 60,60,90,90,395
第六条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四项。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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