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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有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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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考试都有那些语种?考生报考的语种如何确定?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全国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主要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德语和法语。

  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必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学科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语种相同。

  申请外国语专业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须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对于获学士学位时为外国语专业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外国语专业的硕士学位,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的语种,须与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相应外国语专业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第二外国语语种相同。

  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如有报考其它语种的考生,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汇总信息,统一组织考试。

  2、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现有哪些学科?

  2003年列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科有24个,它们分别是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作物学、农林经济管理、临床医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

  3、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及报名程序?

  ①申请资格: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规定》中明确指出,只有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一定成绩的人员才具备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此外,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四年内通过有关高校组织的硕士学位课程考试,以及通过国家组织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②报名资格审查:学位授予单位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规定》负责对考生资格的审核。资格审查内容包括:考生报名资格(见①)、报考语种或学科、是否同意其异地参加考试等内容。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报名。外省市申请在北京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必须经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报名考试。

  ③报名程序

  北京地区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报名程序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现场报名缴费、照相->发放准考证。

  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报名、考务工作由北京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联系电话:66074620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考每年几次,什么时间举行?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从2003年起改为每年5月份的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是外国语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30分,下午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发行。除英语、德语、法语、俄语、法学、经济学、临床医学使用第二版本,日语使用第三版本以外,其余学科使用第一版本。

  6、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与在职研究生的区别
  在职申请是一种非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他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这个力是学习能力的"力",所以,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的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

  7、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了"博士学历"。

  8、学位的定义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学位包括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种。博士是学位的最高一级。在我国"博士后"是指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不是学位。学位授予单位以及可以授予学位的学科名单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提出,经国务院批准公布。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予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毕业生,成绩优良,且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可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学术水平者,可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符合上述条件所授予的学位证书国家予以承认。
沙发
佳蓓 发表于 13-9-27 11:09:03 | 只看该作者
自考考研时同等学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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