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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13年拟录取硕士户口迁移及转党组织关系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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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jindebeiai 发表于 13-6-5 11:54: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由于近期咨询2013年硕士研究生办理“户口迁移”及“转党组织关系”的考生较多,现特发通知说明如下:
  一、办理户口迁移
  1、录取为“自筹经费”培养的研究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外地生源的考生如需迁移户口,须在报到当日交“户口迁移证”;北京院校考取我校的学生如需迁移户口,须在报到当日交“常住人口登记卡”。逾期一个月仍未交者,视为自愿放弃将户口迁入我校,且入校后将不能再办理迁入。户口一旦迁入我校,毕业前不得迁出。
  3、录取的北京生源考生一律不迁户口(北京生源:指具有北京市家庭户口或在京工作单位的集体户口,不包括北京院校考取我校的学生。)。
  4、户口迁往地址(中欧法学院除外):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
  中欧法学院录取考生户口迁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非在职考生,今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14年9月入校时办理。
  其它办理户口迁移的相关事宜会在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出的《报到通知》中详细说明。
  二、转党、团组织关系
  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中的党员,需转组织关系。
  外埠党员(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转组织关系的介绍信,要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出,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党员(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介绍信转至“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北京市属单位(含大专院校)的党员,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中国政法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介绍信直接转至“中共北京邮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持团员证的团员按照团员证的接转办法办理。
  三、办理时限
  考生如果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或“转党组织关系”,请及时办理完相关手续,并取得证明材料。务必于入学报到当日向我校提交证明材料(入学报到时间:9月初,具体日期参见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报到通知》)。
  中国政法大学研招办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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