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有关规定
根据201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成绩统计结果和我校各学科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对入围复试的考生初试分数基本要求如下。各院系在达到学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数制定不低于学校基本要求的本院系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考生名单。
1.统考生、联考生:见附表。
2.单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业务课满分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业务课满分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180分;且总分不低于300分。
3.“强军计划”考生(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在职单考班):总分不低于240分,单科不限。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总分满分500分的要求总分不低于305分,总分满分300分的要求总分不低于185分,单科不限。
具体分数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