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1)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 各位考生: 你报考湖南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符合我校自行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准备工作 (一)所有上线考生须在3月12—15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参加本次复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科目的更改:考生在3月12—15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 (三)复试费: 标准:120元/人。 缴费方式:网上支付。 缴费时间:3月13日—20日。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二、资格审查 (一)时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 (二)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大楼(麓山南路13号)A205室 (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3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具体政策和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二)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四、复试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一)复试由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笔试专业课100分、外语听力20分、专业综合面试120分(其中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要,学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复试笔试内容:专业课考试(100分),英语听力考试(2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1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英语听力考试时间:3 月21日(星期六)下午16:30—17:00 考试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三) 复试专业综合面试内容:(1)外语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2)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时间:3月21日(星期六)晚上6:00~10:00 面试地点:湖南大学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B207教室 考生需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复试: 1.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3.获奖证书; 4.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5.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四)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 整个专业综合面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录音录像资料的硬盘交由研究生院招生办保存。 五、调剂 (一)本院考生向校外调剂 1.在教育部公布国家复试分数线后,对于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要求而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有关调剂程序和手续将另行说明。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为该计划录取。 (二)校内调剂 1.调剂需同时满足的条件: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已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和国家A类分数线;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2. 工作程序: (1)3月16日前,拟接收调剂的学院制定公布调剂复试录取方案,根据一定比例控制接收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范围。 (2)考生在本学院内申请调剂复试的,3月17日前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 考生跨学院申请参加调剂专业的复试,3月17日前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合格后推荐给接收调剂的学院参加复试。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3)3月19日,公布跨学院调剂复试名单。 (4)3月21-25日,复试。 (5)3月27日,学院进行录取工作。 (6)所有参加跨专业调剂复试的考生,在教育部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登录该系统完成网上调剂相关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院内调剂 本院仅接受院内调剂。 参加调剂复试程序: 3月18日17:00前须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同时还要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复试。申请调剂到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请到湖南大学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A205办公室办理调剂手续,申请调剂到资产评估专业的考生请到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221办理调剂手续。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拟接收调剂的专业(仅限报考工商管理学院并已上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资产评估专业。 六、录取 (一)录取办法 1、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相应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完后的剩余名额中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夏令营 参加2014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大学,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可直接进入录取程序,并请考生及时与学院联系。 (三)调档函发放 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个人全部档案调入我院(相关联系方式和邮寄地址见调档函)。 (四) 通信地址确认和录取通知书发放:4月15日—30日,拟录取考生请登录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确认或更改通信地址,以便录取数据教育部审核通过后,5月中下旬学校通过EMS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学制和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六)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时间:3月21日至25日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流程: 领取体检表和检验单(可提前到校医院领取) 地点:校医院财务室 体检费50元/人 准备一寸近照一张,体检表和化验单分别填好报考的学院、专业、姓名、性别、年龄等。 体检抽血时间:早上7:30—10:00(要求空腹,可以喝适量清水) 体检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 2:30—5:00 体检结果直接反馈研究生院,个人请勿查询。 咨询电话:0731—88822339。 八、其他事项 (一)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二)不参加资格审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三)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四)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五)特别提示:暑期夏令营的考生,如果报考专业与本次报考专业不一致,需要参加本次复试,按照统一标准录取。
附件: 一、进入各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专业 | | | | | | | | | | | | | | | | 工商管理(学术型)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 | | | | | |
二、招生情况 专业 | | | | | | | | | | 工商管理(学术型)(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 | | | | |
三、上线考生名单 ●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术型) ● 工商管理(学术型)
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2)(工商管理(会计学)、资产评估硕士) 一、进入各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按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 二、招生情况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 三、资格审查 时间:3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210 考生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四、复试 我院不进行破格复试。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1、考生凭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与方式:复试总分240分,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测试组成 。 3、专业笔试总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6:30 英语听力测试总分20分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6:30-17:00 考试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另外学院网上通知) 4、专业面试 总分120分 时间:3月24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梯教104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包括专业面试及英语听力测试,总分140分。 5、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三、学制和学费 学术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四、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五、调剂 本院仅接受院内调剂,拟接收调剂的专业(仅限报考工商管理并已上学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资产评估专业。 参加调剂复试程序: 考生于3月18日17:00前须向学院递交书面申请,同时还要通过研究生招生系统申请,经学院审查合格后参加调剂复试。申请调剂到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请到湖南大学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A205办公室办理调剂手续,申请调剂到资产评估专业的考生请到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221办理调剂手续。 考生只能申请参加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一旦申请调剂将视为考生主动放弃所报考第一志愿专业复试资格。考生不再参加第一志愿专业的复试,必须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笔试和面试。 六、录取 1、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相应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完后的剩余名额中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2014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已达到学校复试线的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体检要求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八、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凡未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审查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调档: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要求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院。 6、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7、特别提示:暑期夏令营的考生,如果报考专业与本次报考专业不一致,需要参加本次复试,按照统一标准录取。
附件: 三、复试名单
工商管理学院关于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通知(3)(审计硕士、会计硕士) 一、进入各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如下: 按学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各专业初试成绩要求 二、招生情况 注: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列 三、资格审查 时间:3月20日上午8:30—11:30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工商管理学院办公楼210会议室 考生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2、“在职班”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 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考生可提交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者工作经历证明中须能证实考生本人业务优秀,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复试 1、考生凭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2、复试内容与方式:复试总分240分,由专业笔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与英语听力测试组成 。 3、专业笔试总分100分 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4:30—16:30 英语听力测试总分10分 英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21日下午16:30-17:00 思想政治理论总分20分 思想政治理论时间:3月21日下午17:00-18:00 考试地点:南校区综合教学楼和教学中楼(具体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4、专业面试 总分110分 时间:3月23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梯教104集合。 专业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及英语听力测试,总分140分。 5、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②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③获奖证书; ④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⑤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⑥在职班考生还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⑦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所有硕士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湘价教[2013]110号文件为准。 六、奖助学金 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0.8万元/人•年;二等学业奖学金0.5万元/人•年;三等学业奖学金0.3万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为0.6万元/人•年。 七、录取 1、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 2、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相应专业第一志愿录取完后的剩余名额中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小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小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参加2014年暑期夏令营活动并通过夏令营笔试和面试的合格学生,已达到学校复试的请及时与我院联系. 所有考生被录取后按教育部严格要求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地点:湖南大学医院(南校区登高路56号,东方红广场往后约200米) 体检要求见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九、其他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到我院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2.凡未参加学校规定的各项审查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初试成绩。 4.考生凭准考证(或者《资格审查合格单》)和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5.调档:考生在参加复试后,学院给复试考生发放调档函,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要求脱产学习的考生应将个人档案调入我院。 6、未缴纳复试费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7、特别提示:暑期夏令营的考生,如果报考专业与本次报考专业不一致,需要参加本次复试,按照统一标准录取。
附件: 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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