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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之洛必达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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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sm 发表于 13-6-2 22: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洛必达法则失效的种种情况及处理方法
洛必达法则 的三个条件:
1 (或 ), (或 );
2 点的某个去心邻域内可导;         
3 (或 )。
其中第三个条件尤其重要。
其实,洛必达法则的条件中前两条是一望即知的,所以我们在解题过程中可以不用去细说,而第三个是通过计算过程的尝试验证来加以说明的,由于验证结束,结论也出来了,也就更加没有细说的必要了。所以在利用洛必达法则解题过程中,往往只用式子说话,不必用文字来啰嗦的。
而对于极限问题 来说,因为 不存在(既不是某个常数,也不是无穷大),而可知洛必达法则的第三个条件得不到验证。此时,我们只能说洛必达法则对本问题无效,绝对不能因此而说本问题之极限不存在。
实际上,我们利用“将连续问题离散化”的方法来处理,可以断定这个极限是存在的。
【问题】求极限
【解】对于任何足够大的正数 ,总存在正整数 ,使 ,也就是说总存在正整数 ,使 ,其中
这样 就等价于 ,所以
这里前面一项注意到了函数 的周期为 ,而后面一项作了令 的换元处理。最后注意到积分值 的有界性( )。
如果把上述洛必达法则失效的情况称为第一种情况,则洛必达法则还有第二种失效的情况:第三个条件永远也无法验证。
【问题2】求极限(1 ;(2
【分析与解】(1)这是 型待定型,本题显然满足洛必达法则的前面两个条件,至于第三个条件,尝试验证到第两次后可以得到
可知洛必达法则失效,处理的方法是
2)的情况与(1)的情况完全类似,尝试用了两次“洛必达法则”后可以得到
可知洛必达法则失效,处理的方法是分子分母同乘 ,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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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dongdong199091 发表于 13-7-5 00:18: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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