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
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为了规范研究生复试环节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各项相关政策,全面考查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与外语水平等,提高研究生的录取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化工学院根据国家、江苏省和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复试录取方案。
一、复试组织
1、为了保证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了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学院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进行,每个专业的复试专家小组至少由5位办事公正、教学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无亲属报考的教师组成,每个小组设组长一人,负责复试的具体组织。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考试(笔试):
时间:4月17日 上午9:00~11:00
地点: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A305、A309
专 业 (领 域) 专业课笔试科目 笔试地点 备注
物理化学 “无机与分析化学”或“有机化学” A305 考生只能选择初试时未考过的科目
化学工程与技术 “无机与分析化学”或“有机化学” A305
矿业工程 “矿物加工学”或“选矿学” A309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 “煤化学”或“化工原理” A305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化工原理”或“无机与分析化学”或“有机化学” A305
矿业工程(专业学位) “矿物加工学”或“选矿学” A309
注:考生可在文昌校区(矿大研究生院)内坐学校校车,在南湖校区化工学院楼站下。
2、面试安排:
专 业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
物理化学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组) 4月17日下午13:30 南湖校区
化工学院楼A303
化学工程与技术(二组) 4月17日下午13:30 南湖校区
化工学院楼A301
化学工程与技术(三组) 4月17日下午13:30 南湖校区
化工学院楼A313
矿业工程(一组) 4月17日下午13:30 南湖校区
化工学院楼A302
矿业工程(二组) 4月17日下午13:30 南湖校区
化工学院楼A315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总分250分:专业课笔试两小时,100分;面试(外语考查+综合能力),150分。外语考查(包括外语听力、口语、专业英语翻译),30分;综合能力考核120分,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的方法及要求
1、复试时考生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及其它能证明自己身份的相关证件,否则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考查工作由各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实施。专业课的考查采用笔试;外语考查首先进行20分钟的专业外语的笔译,然后分别进行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及综合能力的考查。英语听力和口语考查成绩专家应当场评分,填入评分记录表;面试结束后,复试专家成员现场独立给出综合能力评分,复试小组综合各位专家评分,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包括专业课成绩X分,英语听力及口语成绩Y和综合能力成绩Z分,考生最后的复试成绩总分为X+Y+Z。
五、录取原则与录取办法
1、无故不参加复试、政审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1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课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我院各专业所有的复试考生按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高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5、我校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凡是破格录取的考生第一年一律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其余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凡档案能调入我校的一律参与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奖学金评定办法另见《化工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化工学院
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2009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