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法政学院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旨在对考生基础理论知识考核的基础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外语的口语和听力水平,从而进一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培养前途。为了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江苏省和我校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
参加本次复试的考生为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招生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推荐免试的学生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二、复试组织工作
为保证本次复试工作的正常进行,学院成立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1.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池忠军
副组长:刘超捷
成 员:张长立、焦金波、王青、李金齐、王锋、 王春业
2.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为:
(1)负责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组织学院专业课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监考和评阅工作;
(3)对我院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培训,确保复试程序公正和复试结果公平;
(4)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5)指导各复试专家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并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
(6)对本院考生的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当考生对录取结果提出异议时,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办法。
3.复试专家小组的组成及职责:复试专家小组由本学科5位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人员组成,要求其成员要办事公正、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无直系亲属参加本组面试。复试小组按一级学科组建。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名单由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应按照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完成复试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宜,并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提交本学科拟录取学生建议名单以及学业奖学金的等级。
三、复试内容与方法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的测试,以及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1.专业课考试一律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由学院统一组织,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具体考试科目为:
学科、专业 专业课考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西方社会思潮及评析
思想政治教育 西方社会思潮及评析
科学技术哲学 科学技术哲学
政治学理论 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
文艺学 文学评论写作(写一篇文学评论)
经济法学 环境资源法和安全生产法
行政管理 中外行政比较
2.外语听力测试采取听录音、做答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分;口语的测试,由学院聘请本院外语水平较高的教师和外文学院的教师组成测试小组,时间为5分钟左右,满分为20分。
3.对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在面试时由各复试小组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大学阶段学习成绩(或工作实绩)和科研成果、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及身体状况的评价。满分为120分,时间为25分钟左右。
4.考生面试的基本程序为:
(1)自我介绍;
(2)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要求,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提问、考察;
(3)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表现,给出综合面试成绩。
四、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根据学校统一要求,我院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安排如下:
2009年4月16日,报到(报到地点:文科楼A203)、体检;
2009年4月17日上午9:00~11:00专业课考试(地点:南湖校区文科大楼A501、A405、A406,详见考场门口名单)。
2009年4月17日下午1:00外语听力考试(英语考点:南湖校区文科大楼A304、A312);日语、德语、俄语考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009年4月17日下午1:45,外语口语测试(地点:英语考点南湖校区文科大楼A405、A406,详见考场门口名单;日语、德语、俄语考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009年4月18日面试,时间、地点为:
学科、专业 时间 面试地点
思想政治教育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203
科学技术哲学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501
政治学理论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403
文艺学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505
经济法学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509
行政管理(1)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405
行政管理(2) 上午8:30 南湖校区文科楼A406
五、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4月19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学科、专业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伦理学原理
思想政治教育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伦理学原理
科学技术哲学 西方哲学史 形式逻辑
政治学理论 中国政治制度史 行政管理学
文艺学 中国当代文学 外国文学史
经济法学 民法学 行政法学
行政管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管理学
六、复试成绩及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其中,专业课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3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20分。
考生外语口语为外语测试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综合面试的成绩为复试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
同一专业不同外语测试小组和不同复试小组考生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出各组平均加权成绩的平均值(Ai,i代表相同专业的不同组别);
(2)计算出(1)中Ai的平均值(B=∑Ai/组别数);
(3)计算误差系数(Ci= Ai / B);
(4)每个考生新的平均加权成绩为 =E+E(1-Ci),E为每个学生的原平均加权成绩。
考生复试总分 = 专业笔试分 + 外语听力分 + 外语口语分 + 综合面试分。
2.将复试成绩计入总分(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重新排序,确定录取与否和专业奖学金等级;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成绩不及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及格或政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结束后,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通过学院的“研究生培养”网页予以公示。
六、其他有关事宜
1.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应在2008年4月16日到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文法学院文科楼A203报到,上交《考生政治思想考察表》、《学习成绩单》、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并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报考材料等有关证件、材料,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3.各学科复试专家小组要严格执行复试工作规范,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有效;各复试小组秘书要做好复试工作记录,保留备查。
中国矿业大学文学与法政学院
2008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