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本学科(领域)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领域),可以在校内相近学科(领域)的合格生源中调剂录取。接收学科所在院(系)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讨论确定调剂录取工作方案并报送校研招办,经审核同意后在网上公布。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内容包括:调剂录取原则、拟调剂录取人数、可调入考生的二级学科名单、调剂申请条件及第二次复试办法。
b. 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学校的复试资格基本线要求,且调入学科(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领域)为相近学科(领域)。
c. 调入学科(领域)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调入考生初试科目中须有数学。在培养过程中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学位(如工程硕士)原则上应从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考生中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