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法学院简介
学校历史: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创建于1905年的复旦大学,素有”江南第一学府”的盛名,是中国近代历史最为悠久的著名高校之一.复旦大学于1927年在政治学系设立法律组,1929年春建立法学院,包括法律学系.新中国成立后,经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撤消1981年复旦大学在国际政治系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9月正式重建法律学系;1994年5月,恢复法学院建制,包括法律学系、国际经济法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与人口研究所;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学校现状: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七个学科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和七个学术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此外,法学院还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法律硕士(简称JM)办公室及信息资料中心等四个行政管理办公室或中心。有院刊《当代法学研究》(季刊)
新世纪,新法学院:
在新世纪即将到临之际,复旦大学新法学院于2000年11月26日正式挂牌了,它是一所单一法律学科的法学院。新法学院的成立,是我国大力推行“以法治国”的需要,是复旦进一步拓宽学科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律学科迅速发展的需要。
新法学院确立以研究为中心,促进提高教学水平,较快提升法学院地位与影响的指导思想,下设院学术委员会、若干学科组与研究中心、信息资料中心以及精干的党务行政办公机构等.
新法学院现有在编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40余人,其中教授18位、副教授19位;目前每年计划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50名、国际经济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30名;现有国际法学可授予博士学位;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8个法学二级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每年招收50名,以及法学一级学科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简称J.M.)学位,每年春、秋两季各招收7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