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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所法硕学校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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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6:25 | 只看该作者
辽宁大学法学院简介
    辽宁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建立于1981年,当年就进行招生,与国内教育部所属重点大学的法学院系的建立与恢复几乎同步。作为当时省内唯一一所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的教学基地,集中了辽宁省内高水平的法学教育和科研人才。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历程,法学院形成了一支专业齐全、结构较为合理、教学与科研水平在省内具有很强优势的教师队伍。法学院现有在岗教师39名,其中,正教授5人、副教授18人、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人数的60%。有兼职教授10人、外籍客座教授4人。按教育部颁布的法学专业课程设置要求,其中14门主干课的主讲教师均为副教授职称以上,其中60%有硕士学位,30%有博士学位。除本科外,还设有诉讼法专业、经济法专业、宪法行政法专业等三个法学硕士点,此外还是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28个试点单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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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6:43 | 只看该作者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于1998年正式成立。学院现拥有一个国际法学科的博士点,四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学本科专业设有海商法、国际经济法两个专业方向。全院现有教职工58人,专任教师47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5人,讲师10人。承担着757名在校本科生、213名硕士研究生、38名博士研究生(包括外国留学生)的教学任务,学院拥有一支多学科教师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多向复合型师资队伍。
  法学院注重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聘请多名国内外知名学者作为客座教授。同时,与美国纽约大学国际管理学院、俄罗斯远东大学经济系、韩国东义大学法政研究所以及日本关西学院大学法学部建立了积极的合作关系。几年来,学院先后有部分教师到英国、日本、美国、台湾、比利时、香港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讲学、访问及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法学院十分重视科研,学院参与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船员法》、《船舶法》、《港口法》、《1989年国际救助公约》等法律文件。完成国家科委项目《二十一世纪国际海事立法特点、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国家教育部博士基金项目《沿海油污损害赔偿法研究》等。目前正主持承担的重大项目有:司法部重点项目《中国海商法基本理论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法制思想研究》、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海峡两岸经贸往来中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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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7:04 | 只看该作者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是东北财经大学具有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教学单位。法学院的前身为政治经济法律系(与当时的政教部合在一起,简称政法系),成立于1987年。1990年3月法律系与政教部分开, 成为独立的教学单位。1996年经有关部门批准我校设立经济法学硕士学位点。2001年11月,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法学院现下设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教学部。
    法学院本科设法学专业,包括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两个培养方向。学院以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了解基本的经济理论和部门经济知识,具备能顺利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能力,能胜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以及从事法律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办学模式。法学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刑法、行政法、商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物权法、合同法、WTO法律制度等。
    法学院现有经济法学、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三个硕士点。
    法学院拥有一支年富力强,具有丰富教学、科研和实践以及教学管理经验的教职工队伍。学院现有专职教师31人,大部分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重点院校。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讲师7人;具有博士学位和在读博士学位的教师9人。他们治学严谨,学识渊博,理论基础深厚,同时,多数教师从事兼职仲裁员、律师以及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等工作,积累了相当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搞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全院教师还积极从事科研工作,近年来,公开出版教材、专著等50余部;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360余篇,并承担了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10多项。多年来,法学院为辽宁省和大连市的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做出了很大贡献,在省、市法学界占有很重要的学术地位。2003年8月,法学院被辽宁省人大常委会聘为立法顾问单位。
    法学研究所是法学院的下设机构,其职责是紧密联系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法制建设的实际,探讨和研究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中所出现的法学理论问题,通过承接有关部门的课题、项目和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等形式,开展科研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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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7:21 | 只看该作者
吉林大学法学院简介
 1948年11月全国解放前夕,随着辽沈战役的伟大胜利,中共中央东北局和东北行政委员会从哈尔滨迁往沈阳,东北科学院(吉林大学在哈尔滨时期的校名)也随之迁往沈阳,复名东北行政学院(东北科学院前身的校名),为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东北行政学院增设了一个新的系,这就是法学院初创时期的司法系。
  1950年3月31日,根据东北人民政府的决定,东北行政学院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同时司法系更名为法律系。1950年6月,美国侵朝战争爆发。学校奉命于9月4日起从沈阳迁至长春,安置在现在的吉林大学新民校区基础楼背面的伪满时期的参议府暂住,不久又迁到现在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北区数学楼,俗称法律系红楼。
  1958年8月11日,根据中央关于改变教育领导体制的决定,东北人民大学领导权曾一度下放吉林省,经中共吉林省委和吉林省人民委员会决定东北人民大学正式更名为吉林大学,法律系随之改为吉林大学法律系。
  1988年5月21日,国家教委对学校提出的《关于建立吉林大学法学院请批报告》,做出正式批复,同意建立吉林大学法学院。经过几个月的具体筹备,于9月24日学校隆重举行法学院成立大会。根据学校的决定,法学院下设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法学所、律师事务所等五个处级建制单位和院长办公室(副处级建制)。
  2000年6月12日,根据国务院关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局部结构调整的决定,经教育部批准,原吉林大学与吉林工业大学、白求恩医科大学、长春科技大学、长春邮电学院合并组建新的吉林大学。五校合并后至2001年5月前,原吉林大学法学院仍按原来的方式运行。
  2001年6月,经过院系整合,原吉林工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法学系12名教师(包括一名辅导员)和347名本科生并入法学院,组建合校后新的法学院。
  二
  1948年司法系成立后,即面向东北解放区开始招生,学制定为二年,1948年12月第一届学员开学。1951年始,法律系的教学向更加正规方向迈进。暑假后开始招收四年制学员。
  1953年春开始,根据学校关于全面开展向苏联学习的要求,采用苏联教材作为教本。另外在专业设置方面,当时设“法律”一个专业,下设国家法、刑法、民法三个教学方向,学习期限为四年。
  1953年7月,在林礼昭同志带领下,选送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读研究生的十二名同志毕业归校,按当时教学计划要求基本上开全了法律系的专业课,同年10月原设立的教研组全部扩建为教研室。
  1959年9月根据高教部的要求,吉林大学本科专业学科由四年改为五年,法律系按规定开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1965年10月法律系根据学校2月10日的决定,迁往市郊柏家屯农场实行半农半读制度。
  从1973年起至1976年,法律系相继招收了四届工农兵大学生,学制为三年,学生由全国各地选送。
  1977年吉林大学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学生。
  1979年9月,法律系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从而使法律系的法学教育跃上了新台阶。
  1980年9月增设了国际法专业,开始招收了国际法专业本科生。成立了国际法教研室。
  1982年9月,法律系根据学校《吉林大学文科专业试行学分制教学方案(试行稿)》的规定,从82级新生开始试行学分制。
  1983年,法律系建立了法学函授部(现成人教育办公室)负责组织东北三省法学函授教育。后与三省司法厅领导协商,法律系主要负责吉林、黑龙江两省的函授教育。
  1984年9月,为适应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法律系增设经济法专业。至此,法律系已有三个专业。
  1986年批准了法律系建立刑法学博士点,博士导师为何鹏同志,1993年增补高格同志,1994年增补王牧同志。从此法律系不仅招收硕士生,并且在外国刑法方向开始招收博士生。
  1999年,按照1997年暑期在吉林大学召开的国家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会议精神,法学院本科生开始按法学一级学科招生,从此法学院取消了按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三个专业招生的模式。
  1999年,经国家评定,法学院取得了法理学专业博士点。
  2002年1月教育部批准法学院法学理论学科为国家重点建设学科,并于2002年9月底完成了建设项目论证工作。法学理论重点学科以法理学、西方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法律文化学、法律经济学为主要研究方向。
  2001年6月,合校后法学院新的领导班子组建后,根据一级学科招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对现行的教学单位进行了改革,撤销了1988年建院以来设立的法学系、经济法学系、国际法学系三个系,建立了法理学与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六个教研部。
  2003年9月,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2003]57号《关于下达第九批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名单的通知》,法学院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具有了博士学位授权。
  2003年10月23日,根据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国人部发[2003]38号文件《关于新设4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通知》,经全国博士后管委会专家组评审,人事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研究决定,新设北京大学政治学等43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开展博士后工作,吉林大学法学学科也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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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7:39 | 只看该作者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简介
  该院设有法学、治安学2个专业。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7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民商法学、法理学2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宪法与行政法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法学院设有法理、法制史、刑法、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治安学等9个教研室,设有治安实验室、微机室、图书资料室、法制发展研究所和俄罗斯法律研究所。
该院形成了一支比较精干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13人,副教授26人,教师中有17人为博士或在读博士,有11人在全国法学专业学会任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9人担任黑龙江省法学专业学会会长、副会长等职务。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处上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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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7:58 | 只看该作者
复旦大学法学院简介
学校历史:
“日月光华,旦复旦兮”创建于1905年的复旦大学,素有”江南第一学府”的盛名,是中国近代历史最为悠久的著名高校之一.复旦大学于1927年在政治学系设立法律组,1929年春建立法学院,包括法律学系.新中国成立后,经高校院系调整,复旦大学撤消1981年复旦大学在国际政治系恢复法律学专业;1983年9月正式重建法律学系;1994年5月,恢复法学院建制,包括法律学系、国际经济法系、国际政治系、社会学系与人口研究所;2000年11月,在原法律系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单一学科的法学院。
学校现状:
复旦大学法学院现有七个学科组(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和刑法学)和七个学术研究中心(民商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法治研究中心、中国法律文化研究中心、司法研究中心、比较法与普通法研究中心、日本与东亚国家研究中心)。此外,法学院还设有综合办公室、教学办公室、法律硕士(简称JM)办公室及信息资料中心等四个行政管理办公室或中心。有院刊《当代法学研究》(季刊)
新世纪,新法学院:
在新世纪即将到临之际,复旦大学新法学院于2000年11月26日正式挂牌了,它是一所单一法律学科的法学院。新法学院的成立,是我国大力推行“以法治国”的需要,是复旦进一步拓宽学科建设的需要,也是法律学科迅速发展的需要。
新法学院确立以研究为中心,促进提高教学水平,较快提升法学院地位与影响的指导思想,下设院学术委员会、若干学科组与研究中心、信息资料中心以及精干的党务行政办公机构等.
新法学院现有在编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40余人,其中教授18位、副教授19位;目前每年计划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150名、国际经济法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生30名;现有国际法学可授予博士学位;法理学、法律史、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和国际法学等8个法学二级学科可授予硕士学位,每年招收50名,以及法学一级学科可授予法律硕士专业(简称J.M.)学位,每年春、秋两季各招收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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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8:17 | 只看该作者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简介
1、发展历史:
  早在1902年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的前身)时期,学校招收政治班,开设宪法、国际公法、国际条约、政治学等课程,这是交大法学教育的前身。1986年设立了法学教研室,1992年开办法学本科专业,1993年招收第一批本科生,1996年成立法律系, 1998年取得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根据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国际化”世界一流大学的需要,学校于2002年6月8日成立法学院,开启了上海交通大学法学教育发展的新阶段。
2、机构设置:
  法学院现设有宪法与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诉讼法与司法制度研究所、法律基础课研究中心、人权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法研究中心等学术机构。
3、师生概况:
  我校于2002年6月成立了法学院并投资2500万元进行一期建设。近年来集中引进高学历、高职称的法学师资,学科梯队建设成效显著。我校法学院已有专任教师33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1人,讲师11人,教师中70%以上有博士学位,其中从国外著名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回国的教师有6人。我院十分重视聘用有法律实践经验的学者进入教师队伍,法学专任教师中80%有做法官、检察官、律师的经历。同时,还聘请了一批实践经验丰富、又有较高理论素养的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和高级律师做兼职教授。
  今后三年内,法学院计划循3个途径进一步加强师资力量:一是从国外名牌大学的法学院吸引学成归国的博士;二是选用国内著名法学院的博士应届毕业生;三是通过派往国外留学、进修和到国内法院、检察院实习等形式提高现有人员、尤其是尚无博士学位教师的教学能力。我校计划在2005年使教授、副教授达到80%以上,80%以上有博士学位。同时吸收更多的学者型高级法官、高级检察官和高级律师做我校的兼职教授,准备让他们参与教学、指导模拟审判、合作指导论文并参与论文答辩。
  迄今为止,我院已培养法学本科毕业生(学士)300多人,硕士毕业生20余人,现有在校本科生250余人,硕士研究生70余人,博士研究生10余人。
4、教学设施:
  我校十分重视法学图书资料和法学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至2003年底,馆藏文献260万余册(件),中外文科技类现刊4,000余种,其中与法学教育相关的图书十万册左右;25万种电子图书, 外文电子期刊近10,000种,中文电子期刊7,000余种,国内外网络版学术资源数据库系统30余种(200余个数据库)。法学院的法学资料室现藏书二万余册,订阅中文期刊100余种,外文期刊40余种。为了加速实现JM教育的国际化,充分运用发达国家的法学信息资源,我校已投资引进WEST LAW法律专业数据库。此外,法学院已安排200余万元专项资金供今后三年采购法学图书之用,各类中外图书资料还在不断增加购置。我校校园网是全国教育科研网华东南地区的中心,上网条件优越,全校每一个学生宿舍都开通了网线,每个学生都分配了Email信箱。我校一万余平方米的法学楼建设方案已获教育部批准,已着手开始设计建造。此楼学校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校友捐赠1000万元港币。法学楼内设有法学图书馆和模拟法庭。
5、科研成果:
  我校自1992年法律系成立以来,法学学科的教学科研人员已经累计出版专著和教材40余部,论文400余篇,参加各类科研课题30多项。其中有一批作品和科研课题获得了省部级以上奖励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果。法学学科的教师目前承担的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国家社科一般课题、教育部课题、司法部课题、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上海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专课题、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课题、上海市曙光课题等广泛的领域。特别是2002年,法学院正式成立之后,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都有较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一年,我院教师在CSSCI检索期刊发表论文30篇,外文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篇;出版学术著作7部,主编教材2本;新立项国家级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7项。
6、学生活动:
  法学院的学生活动积极向上,丰富多彩。目前除了学生分团委、学生会之外,还有法兴社、志愿者分会、邓研会和三个代表实践团等学生社团组织。这些社团不仅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而且在党建团建、帮贫扶困、就业、大学生素质拓展、危机干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法学院就业情况良好,2003年取得全校就业信息率第一名的好成绩,2004年的就业率更是达到了100%。帮助特困生也是法学学生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到目前为止已经帮助26名贫困生申请了奖助学金,帮助4名特困生完成了学费减免,并积极安排助管岗位,为贫困生创造勤工助学岗位。
  分团委组织和学生会的组织建设完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工作制度和选举换届制度,各类社团组织也发挥自己特色特长,开展了一系列有意义的学生活动:2003年成功地举办了第一届法学节、“知性*美学”迎新晚会、“关注生活*关注法律”——12.4宪法宣传活动;制作学生刊物《法韵》、学生报纸《法音》等;针对知识产权在理工科学校的重要作用,开展了“知识产权与大学生在一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法学之旅”的实践团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并荣获优秀项目二等奖;承办2003年上海市八校法学院民法辩论赛、我院同学参加最后决赛并夺得冠军。鉴于以上成绩,法学院团委荣获2003年度上海交通大学“特色团组织”称号。
二、学位学科设置
1.本科专业
  我校自1993年开始已连续招收法学本科生11届。经过多年来对法学学科建设的重视,在师资引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条件建设等方面形成了理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办法学教育的特色和新路子,积累了较丰富的培养法学学士的经验。我院法学专业本科教育旨在将学生培养成具有“宽厚型、复合型、创新型、开放型”特征的优秀人才。法学专业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迎接时代对法律人才的挑战。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04年针对交大以理工科为主的特色,我院新开设法学专业(知识产权法方向)集成班(简称知识产权集成班)。该班旨在培养政治合格、基础宽厚,既有法学专业知识特别是知识产权法专业知识,又有其他专业背景,综合素养好,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擅长知识产权法律事务的复合型法律人才。毕业生可在国家机关、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特别是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工作,毕业后可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
2.硕士专业
  法学院现有七个硕士点,其中一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六个法学硕士点(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环境法学、国际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已毕业了2001、2002两届硕士生;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第三届硕士生和法理学的第一届硕士生也将于今年毕业。2003年法学院取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和民商法、环境法、国际法、诉讼法四个法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我校已按6个法学硕士点录取了47名硕士研究生,2004年招收55名硕士研究生。我校法学硕士在社会上供不应求,基本的去向是著名法律服务机构和市级法院、检察院,出国和在国内继续深造的也占一定比例。
  2003年法学院已获批准设立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04年,法律硕士专业硕士点招收硕士生75人,2005年开始招收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院将依托这个学位点,在培养我国立法、司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等法律实务部门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
3.博士专业
  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法学院为适应中国经济高速发和管理法制化的需要,努力发挥多学科结合优势,联合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在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下设置该二级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区域与战略管理)。本二级学科植根于上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由法学院为主招生和管理,两院教师共担教学任务。本学科现有专任教授11人(其中博导9人),副教授10人,教授、副教授中70%有博士学位。本学科教授主持着四项国家社科基金课题和数项省部级课题,曾先后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出版过专著20余部,在中外文主流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50余篇。本学科培养有系统管理学和法学知识、基本理论扎实,和善于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民商事务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和国际事务管理中法律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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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8:34 | 只看该作者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简介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渊源于 1980年创设于世界经济系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1981年1月,院系结构调整,原世界经济系国际贸易与经济法教研室从事法学教学与科研工作的教师全部调整至经济学系,在经济系设立经济法教研室。1987年,在经济学系开始设立经济法学专业,并于同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91年12月,以经济法教研室的教师和经济法专业的学生为基础,设立经济法学系,下设经济法专业和国际经济法专业。1998年我国高校本科专业目录调整,与此相适应,1998年8月,经济法学系易名为法学系,并着手筹建法学院。1998年12月,法学院正式成立。
我院现有教师 34人,其中教授4名、副教授17名、讲师10名,行政管理人员3名。其中,2位教授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17位教师具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任职资格。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0人,在职工攻读博士学位的教师4人。
我院现设有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等三个法学硕士点,其中,经济法学硕士点,设立于 1998年,1999年开始招生,现已有4届毕业生;宪法行政法学硕士点,2001年设立,2002年开始招生;国际法学硕士点,2003年设立,2004年开始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100余名。
自 1987年开始法学本科教育,至今已有14届本科毕业生。目前,在校法学专业本科生 658 名。除此之外,每年面向经济、财经、管理类学科招收法学双专业学生 120名,现有360余 人。
自 2001年起,我院接受海外留学生攻读中国法方向的研究生和来自港、澳、台的学生。留学生主要来自瑞士、韩国等国,有的已经顺利毕业,并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培养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培养全面掌握法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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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8:51 | 只看该作者
华东政法学院简介
  华东政法学院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原系司法部部属高等院校,现为司法部与上海市共建、以上海市管理为主的高等院校。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是\"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市级建筑保护单位\"、\"上海市花园单位\"、\"长宁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华东政法学院由原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等合并组建成立。其后由于历史原因,于1958年和1972年两度停办。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复校。现任党委书记杜志淳研究员,院长何勤华教授。
  经过几代华政人的努力,华东政法学院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管理、金融、外语等专业的多科性院校。设有1个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国际法学、法律史、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博士点,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9个法学硕士点和1个法律专业硕士点,可以招收在职研究生;设有法学、侦查学、经济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社会学、治安学、劳动与社会保障、边防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新闻学、公共事业管理、会计学、知识产权等16个本科专业,法学专业可以招收第二学士学位生。国际经济法学和法律史学学科是司法部重点学科,法学学科是上海市重点学科。出版有《法学》、《犯罪研究》、《青少年犯罪问题》和《华东政法学院学报》等期刊,设有法律古籍研究所、青少年犯罪研究所等30余个科研机构。图书馆藏书60多万册,中外文期刊1200多种。同国内外近百所著名大学、法学院(系)、科研机构及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现有教职工约800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400余人,正副高级职称160余人。目前在校生近18000余人。
  五十年来,华东政法学院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立足上海、面向华东、辐射全国,逐步发展成为师资力量雄厚、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过硬、学科水平领先、科研成果突出、合作交流频繁、校园环境优美的高等学府,成为享誉海内外的\"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2002年教育部对32所普通高校本科教学进行水平评估,我院为13所被评为优秀的院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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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zhulili 发表于 06-8-16 09:59:54 | 只看该作者
南京大学法学院简介
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原中央大学法学院,1952年院系调整时被撤消,1981年恢复建系并招生。1994年由法律系变更为法学院。
法学院现有在编教职工61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13人,讲师16人,助教10人,党委行政人员11人。博士学位获得者12人,硕士学位获得者25人,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者12人。
法学院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8个硕士点: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另有经济法学博士点一个。
法学院设有中德法学研究所(原名中德经济法研究所)、亚太法研究所和犯罪预防研究所等三个科研机构。中德法学研究所是南京大学与德国哥廷根大学合办的国内唯一的国际性法学合作研究与教学实体,联合培养研究生,已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果。
法学院编辑出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和《中德经济法研究所年刊》两种刊物,在全国学术界受到广泛赞誉。自1981年以来,已出版专著、教材百余部,在国内外主要刊物上发表论文1000多篇,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和省级奖励。
法学院办学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邓小平同志\"教育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的指示为指导,适应市场经济和法治社会的需要,适应21世纪政治经济、社会、科技等各个领域发展的需要,贯彻南京大学\"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学风,以学生的需要为中心,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法学人才,创建国内一流的法学院。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体系和教学方法,注重综合能力型法律专门人才的培养,并充分利用南京大学学科齐全的优势,积极支持和鼓励学生成为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学人才的大量需求,加速法学学科建设水平的提高,南京大学已将法学确定为重点发展和扶持的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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