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学院201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细则 我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组织复试录取工作,并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胡明华 成员: 葛红娟 隋东 宋凯 朱金福 顾宏斌 丁松滨 二、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倪晓众 成员: 谢非 三、学院各学科复试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四、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l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力测试)两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为300分。 l 专业课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 l 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包括英语听力水平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
其中英语听力成绩满分为50分,由学校统一安排;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 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l 复试成绩 = 英语听力测试 + 专业课笔试 + 综合素质面试 五、调剂复试方案 l 调试复试原则:自愿报名,院内调剂; l 调剂复试人数:2-3人; l 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学位),共计接收调剂复试人数2-3人; l 接收调剂申请条件:本科就读“211工程”高校、初试分数300分以上,初试外国语成绩45分以上,第一志愿报考交通运输工程或相近学科的考生; l 获得调剂复试资格的学生,将与正常复试生同时参加复试; l 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次调剂复试; l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要填写《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申请表》送到江宁校区一号楼12001A室。申请截止时间3月23日上午10:00。 六、复试资格审查 1. 统考生:① 准考证;② 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③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时需以笔试形式加试二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将失去被录取的资格。 3. 单独考试考生(包括强军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① 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 满足本科毕业四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前大学本科毕业)。 4. 国防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 5. 航奖生:在提交(1)中的材料同时,还需提交航奖单位同意报考研究生证明。 6. 复试考生交纳80元/人的复试费,由学院收取。 七、面试程序 2015年3月29日 l 13:00-13:30面试小组成员在指定地点进行分组,对面试小组成员进行面试前的培训,并领取面试工作证; l 13:00-13:50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然后到候考室等待; l 14:00面试开始,考生在引导员引导下到指定小组面试,直至面试结束; l 每一个面试考生,面试结束直接离开,不得逗留; 八、拟录取原则 l 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达到或者超过60分方可录取; l 总成绩=百分化后的初试成绩*50%+百分化后的复试成绩*50%; l 各专业以总成绩排名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予于录取; 调剂复试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确定拟录取后,排序录取 九、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时 间 | | | 3月27日 (周五) 下午(14;00-17:00) | | | | | | | | | | | |
十、学院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16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将军路校区1号楼) 联系人:陶宁 联系电话:025-84893552 投诉电话:025-84893552 十一、本细则未涉及部分,由本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民航学院 2015年 3 月 19 日
民航学院复试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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